雖然明英宗朱祁鎮在死前廢除了殉葬制度,但是滿清在入關前依然還殘留着殉葬制度,清朝(後金)開國皇帝努爾哈赤死後,皇太極就安排妃子爲他殉葬,多爾袞生母阿巴亥就不幸成爲了殉葬者。

據史料記載,滿族的殉葬制度規定殉葬必須滿足兩個條件:第一,必須是受寵的妃子;第二,必須無年幼子女。那麼阿巴亥是否滿足這兩個條件呢?我們來分析一下:

公元1620年,阿巴亥相繼被人告發兩大罪狀,罪狀一是與努爾哈赤大阿哥代善關係過密,罪狀二是私藏金銀,努爾哈赤將阿巴亥軟禁,所以條件一是不滿足的;努爾哈赤是死於1626年,當時阿巴亥有三子阿濟格、多爾袞、多鐸,當時多鐸年僅13歲,所以條件二也不滿足。那既然兩個條件都不滿足,那麼阿巴亥爲何會被要求殉葬呢?

其一,阿巴亥當時殉葬的理由是“先帝遺言”,但是這是皇太極所說,是否屬實根本無法考證,而且當時阿巴亥三個兒子被皇太極控制,阿巴亥根本無法反抗,只能認命;

其二,當時皇太極雖然大權在握,但是大貝勒代善也是皇位最大的競爭對手,皇太極希望剷除阿巴亥,這樣既可以牽制代善又可以控制她的三個兒子;

其三,努爾哈赤死前曾單獨召見了阿巴亥,據傳努爾哈赤是準備將皇位傳給多爾袞,但皇太極怎麼可能相信阿巴亥所言,也爲了堵住她的嘴,只能斬草除根;

其四,皇太極母親早死,阿巴亥當時是大妃(皇后),皇太極認爲阿巴亥好心計,他的三個兒子有她在後宮的扶持將來必定會威脅自己統治。

正如皇太極所預測的,即使沒了阿巴亥的幫助,多爾袞後期也成了皇位最大的威脅,順治在位期間,多爾袞擔任多年的攝政王,權利超過皇帝,幸虧有孝莊皇后的幕後活動纔沒有奪帝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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