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摩天嶺上,居住着一支瑤族,這支瑤族雅稱“揹簍瑤”。揹簍瑤,自稱東努、布努,分佈於廣西都安、巴馬、田林、河池、百色等地。

揹簍瑤的結婚方式比較開放和自由。當男女婚嫁之齡,父母都不過問兒女婚姻,由他們自由戀愛。戀愛方式以自由對歌居多。對歌地點,男女雙方家中均可,各有男女同伴陪着,對歌時雙方都得規規矩矩,不得動手動腳,否則被認爲傷風敗俗而受到譴責,取消對山歌資格。

揹簍瑤對歌多在男方或女方家進行,各有男女好友相伴。對歌時,雙方規規矩矩,不能動手動腳,否則被認爲傷風敗俗而取消對歌資格。

對歌內容從自報家門到了解對方的興趣、愛好,今後生產、生活、理想、志向等無所不包,經過三五晚對歌后,便單獨交談。

談妥後,女的跟隨到男方家拜見父母,小住三五日,再一起來到女方家,拜見女方父母,小住三、五日。這時,雙方都得拿出應有的禮節伺侯對方父母、兄弟,讓對方的父母滿意。此後,相互進一步瞭解和考察,便可擇日完婚。

男女雙方決定結婚之後,男方買一隻銀製手鐲,用一條花邊的民族頭巾或花底白頭巾包着,送給女方,作爲定婚禮物。定婚之後,如女方反悔需要退婚的,只要留下頭巾,做一件土製黑衣服,包着手鐲退回男方,便算是解除婚約。

沒有具體規定和要求,一般視經濟條件而定。表示報答父母養育之恩或父母對子女建家立業的資助。男方送給女方的彩禮,必須是單數。要送的豬,不論大小,一定要一死(生殺的)一活;女家的陪嫁禮,必須是雙物或雙數,如送物的有鍋頭三隻(一隻煮飯,一隻煮菜,一隻煮豬食)表示人、畜用具分開;水缸一隻,表示夫妻要恩恩愛愛,同飲一缸水。如經濟條件好的,需要送牛、羊作陪嫁的,必須是雌雄一對。

每年舊曆八月秋熟以後,一直到清明前,是他們的婚姻的吉日。

結婚之日,請兩名嗩吶手進行演奏,內容有晚飯酒麴,迎客曲,接新娘曲,賀新郎曲,新娘成家曲,送客歸回曲等。

右邊的是新娘子

興高采烈的親人。

大家都穿上了民族盛裝,美美噠,你們喜歡他們的風俗習慣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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