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計第一套勝戰記中的——第五計趁火打劫
[原典1
敵之害大,就勢取利,剛決柔也。
[按語]
敵害在內,則劫其地;敵害在外,則劫其民;內外交害",則
劫其國。如越王乘吳國內蟹稻不遺種而謀攻之。後卒乘吳北會諸侯於
黃池之際,國內空虛,因而搗之,大獲全勝。
[今譯」
敵方出現嚴重危機時,就要乘機進攻並獲取利益。這是由於強者
利用優勢,抓住戰機,擊敗處於厄境之敵的策略。
[按語今譯1
敵方的危機是因爲有內憂,這樣就可以佔領它的土地:敵方的危
機是因爲有外患,這樣就可以奪取它的民衆;倘若敵方內憂、外患同
時交迫。就可以吞併它的國家。如越王勾踐被吳國打敗之後,爲了報
仇雪恨,臥薪嚐膽十年,勵精圖治,暗中準備伐吳。越王勾踐乘吳名
將伍子胥被害,國內受災之機,策劃反擊吳國。後來終於乘吳王夫差
北去黃池跟各諸侯會盟、國內空虛之際,大舉進攻吳國。一戰而滅了
吳國。
計名出處」
趁火打劫是出自(孫子。計篇》:"亂而取之。" 《十一家注孫子
計篇》注:"杜牧日: '敵有昏亂, 可以乘而取之。《傳》 日:兼弱
攻昧,取亂侮亡,武之善經也。'賈林曰:'我令奸智亂之, 候亂而取
之也。'梅堯臣日:
彼亂,則乘而取之。'王晰日:'亂,謂無節制;
取,言易也。'"原意是趁別人家裏發生火災,正處於一片混亂時,乘
機偷搶人家的東西。令敵方發生混亂之情形不外三種:一是內憂;二
是外患;三是內外交害。這些混亂就是敵方之"火",我方應抓住機
會,乘勢"打劫",則敵人之勢必大大削弱,而且我方行動也極容易
"趁火打劫"的含義有:明助暗奪,入夥分利,乘危取利,落井下石。
"打劫"的方法應值得注意,如套用不當,就會引火燒身。這是一種乘
敵人有危機,進行攻擊的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