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在偷竊的過程中發生傷亡,是否應當獲得賠償,這樣的問題,經常有人在頭條上提出。這說明,賠,還是不賠,還真是一個問題。

法海一粟認爲,賠,還是不賠,不能一概而論,須根據具體問題依據具體的法律規定作出具體的判斷。在這裏,樸素的情感,不能代替嚴謹的法律。

1、小偷A爲了偷竊購買了一根繩子。小偷A在家中試用繩子時,因繩子折斷而被摔傷並因此搶救無效死亡。經檢測,小偷A所購買的繩子存在安全缺陷,不合格。

這個案子中,小偷是在準備犯罪工具的過程中發生意外,並造成自己死亡後果的。那麼,小偷死亡後,其近親屬是否有權請求繩子的生產商、銷售商承擔賠償責任呢?

法海一粟認爲,繩子的生產商或者銷售商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理由是: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四十三條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產品質量法生產者能夠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一)未將產品投入流通的;(二)產品投入流通時,引起損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將產品投入流通時的科學技術水平尚不能發現缺陷的存在的。因此,本案中,繩子的生產商或者銷售商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小偷準備犯罪工具的行爲,能不能成爲繩子的生產商或者銷售商的免責理由?法海一粟認爲繩子的生產商或者銷售商不能據此提出免責抗辯。這是因爲,小偷死亡的原因是繩子本身存在安全缺陷,而小偷準備犯罪工具的行爲,與小偷死亡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

2、小偷A偷竊後被人追趕,並在追趕的過程中被過往的車輛撞傷並因此造成死亡。經交警部門認定,小偷A不負事故責任,肇事車輛負事故全部責任。

這個案子中,小偷A的近親屬是否有權請求肇事車輛承擔賠償責任?法海一粟認爲,肇事車輛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是因爲,本次交通事故的發生與小偷的偷竊行爲無關,交警部門已經認定小偷A不負事故責任。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本案中首先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屬於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而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上述觀點,可能會贏得多數人的造成。這是因爲,其中的道理非常明顯,一般不會產生爭議。

3、小偷A在爬樓偷竊時,因房主的窗戶欄杆鏽蝕斷裂而導致小偷從樓上摔倒在地上,並因此造成小偷死亡的後果。

這個案子中,小偷A的近親屬是否有權請求房主承擔賠償責任?法海一粟認爲小偷A的近親屬無權請求房主承擔賠償責任。這是因爲,儘管小偷的死亡與窗戶欄杆斷裂之間存在因果關係,但是,房主沒有過錯。換句話說,房主對於攀爬之人沒有民事注意義務,因此,房主不存在過錯。

4、小偷A在偷竊他人瓜果時,被園主設立的防盜電網電死。

這個案子中,小偷A的近親屬是否有權請求園主承擔賠償責任?法海一粟認爲,園主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這是因爲,園主設立電網的行爲違反了法律規定,給不特定的多數造成了危險,因此存在過錯。同時,小偷A的死亡又與園主設立的電網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因此,依據侵權責任法第六條的規定,園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是,鑑於小偷A在本案中存在重大過錯,因此,依法可以減輕園主的賠償責任。

實踐中,因爲與小偷有關的案件可能還有其他種類。無論何種情形,判斷小偷所遭受的傷害,是否有權請求賠償,其依據只能是法律而不是情理。

法海一粟歡迎理性討論,反對潑婦罵街。如有得罪之外,在此先行表示抱歉!

小偷死亡案:賠,還是不賠,應當依照法律,而不是依據情理

以事實爲依據 依法律爲準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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