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縣尖山鎮以開發旅遊爲名,實施違法清表,侵犯農戶合法土地承包經營權。當地國土局和綜合行政執法局相互扯皮,調查處置工作推進艱難。

  周光平是磐安縣尖山鎮橫路村村民,家裏有一畝多的承包地,種植茶葉。今年六月初,他接到村幹部通知,因附近的水下孔景區建設,需要徵收他的承包地。

  “

  六月初的時候,村裏通知我們家裏和我們溝通,說這個土地要搞建設,我問了一下,主要弄玻璃橋建設。我考慮是個人投資,當時也就沒有同意。

  ”

  因爲沒有見到相關手續,周光平當場表示了拒絕。但令他沒料到的是,村委會隨後組織人員對承包地上的農作物進行了強制清表。 “

  我們村裏有立個牌子的,是永久性良田保護區嘛。把你們農作物推掉,造成什麼損失?拋荒在那裏了。本來這幾天也可以採茶葉的。他們有玉米蔬菜全部種那裏全部沒有了。你們家有多少承包地?一畝多,全部推掉了。種的是什麼?茶葉。推掉這個損失大概是多少?年收入的話六七千是有的。

  ”

  根據磐安縣國土局的認定,這次開挖平整的土地共計16.6畝,其中相當一部分爲基本農田。有村民現場進行阻止,在推搡拉扯中受傷。村民周國民:

  “

  我老父親種那裏的。西瓜、玉米還有青菜,蔥,都被推掉了。當時我老爸還給他們打傷,當時他是上去拿那個農作物,種在那邊的農作物的,被挖掉他心疼。把他推倒了,抬下來了。

  ”

  那麼,這次徵收到底有無合法手續呢?記者隨後找到了橫路村黨支部書記周英洪。在記者一再追問下,他承認沒有手續,徵地爲的是開發旅遊產業。

  “

  建玻璃橋把農民承包地給推了,怎麼回事?這個事情,土地已經徵用過了。徵用手續下來了嗎?我們是這樣,農戶錢基本已經付給他們了。關鍵是徵收手續審批過了嗎?農民跟我們說是基本農田。是良地。不管是基本農田還是良地,反正是農用地,農用地你搞建設肯定要辦手續,農轉用手續啊?對。你辦下來沒有?現在還沒有。我們現在新農村建設不是要開發旅遊嘛,旅遊也是我們磐安縣支柱產業嘛。

  ”

  調查發現,橫路村書記周英洪和水下孔景區負責人周鐵明在2017年12月註冊成立了浙江水下孔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註冊資本5000萬。其中,周鐵明持股60%,周英洪持股40%。村民們懷疑,這正是村書記積極推進這項工作的重要原因。周英洪否認了這一說法。

  “

  但這個公司,只是你個人佔40%,跟村集體沒有關係的啊?對,那是還沒走到這一步。那老百姓說,你搞玻璃橋,搞這些觀光項目,手續也沒有,你這麼急着做,跟你是這個公司的股東有沒關係?那應該是沒有的,我也沒有那麼大能力去做這麼大項目。

  ”

  水下孔景區是當地重點打造的一個3A級旅遊景點,據村民周光平介紹,屬地的尖山鎮政府也派員參與了這次違法清表。

  “

  鎮裏的執法隊維持秩序。維持秩序是什麼意思?就是把全部村民攔在要強徵土地的路口,路上全部攔在那裏,不讓你進去。你進去他就是用武力把你解決的。

  ”

  記者隨後找到尖山鎮政府,鎮長呂建軍拒絕接受採訪。

  事發後,磐安縣國土局向尖山鎮政府發了整改函,要求其進行整改。問題地塊隨後進行復墾,但沒有通過合格驗收。

  根據磐安縣發佈的《關於劃轉綜合行政執法局行政處罰事項的公告》,8月6號,磐安縣國土局將違法用地的處置移交了磐安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然而,綜合行政執法局並沒有立案處理。磐安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尖山中隊中隊長曹志剛:

  “

  我們也很難的,因爲我們不是主管部門,所有技術這塊提供。現在國土給老百姓回覆,說按職責劃分轉行政執法局呢。但我們協調機制裏很明確的,技術部分由主管部門,那些你要提供的。要一個技術支撐給我們的,你不給我們,我們無從下手啊。

  ”

  曹志剛表示,立案查處的前提是國土部門提供耕地種植條件損毀鑑定結果,而磐安縣國土局對這一說法並不認可。磐安縣國土局副局長孔德順:

  “

  他這個說法有點扯皮的。那你認爲這個東西應該行政執法局去做?我認爲大的東西調查也好,取證也好,都應該他去做。因爲執法隊伍也過去了,編制也過去了,職能也過去了。他們現在都要求我們移交給他們全部調查好,這是錯誤的。

  ”

  調查發現,水下孔景區在開發過程中問題不斷,景區不少建築是非法佔用基本農田建設的。

  儘管當地法院作出明確的拆除裁定,但地方政府出於發展旅遊產業的考慮,至今沒有對違法建築進行拆除。這又是怎麼回事呢?

  明天,我們將繼續追蹤報道。

  來源:浙江之聲記者李錄賓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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