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光祖是明朝的著名賢臣,官至吏部尚書,明謀善斷,被人稱道。

陸光祖在擔任浚縣知縣的時候,當地有一位百姓含冤入獄,長達數十年。由於他很富裕,可以說在當地有財有勢,而當地老百姓有一種“仇富心理”,都巴不得這個人坐穿牢底。而之前辦案的人,雖然都知道這個人是冤枉的,卻都因爲畏懼老百姓的議論,都不敢爲他洗刷罪名。

陸光祖到任後就仔細的收集情報,探查到了實情,當天就放了這個老百姓出獄,然後寫摺子呈報御史。

御史雖然在京城,但是也聽說了這個案子,回覆說:“這個人是出名的有錢,如果放了他,老百姓會議論紛紛的。”

陸光祖義正辭嚴的回答說:“我斷案只看這個人是不是真的有罪,而不是問他是不是有錢。如果他真的有罪,即使是個窮人,我也不能放過他;如果他是被冤枉的,縱使是富可敵國,我也沒有理由判他有罪。哪怕老百姓認爲我官官相護,我也必須這樣做。”

御使聽了後非常賞識:“這個人就事論事,更不怕百姓誤解,洗清了百姓的冤枉,是真正的好官。”從此更器重陸光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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