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重慶市工商局渝中分局對白樂天毛肚火鍋館作出行政處罰:該火鍋企業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爲,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爲,並處罰款5萬元。

重慶白樂天毛肚火鍋館自2014年8月成立以來,一直聲勢浩大地對外宣稱是“重慶第一家火鍋”“火鍋始祖”。6月7日,重慶市工商局渝中區分局決定對該火鍋企業涉嫌廣告違法行爲進行立案調查。經工商調查,重慶奇火哥快樂餐飲有限公司萬豪店(即白樂天火鍋館較場口店)在營業場所使用“重慶第一家火鍋”進行宣傳,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8月7日,白樂天火鍋館在較場口店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即日起將各直營店和加盟店“重慶第一家火鍋 白樂天始於民國十年”的店招,統一調整爲“重慶老字號火鍋 白樂天始於民國十年”。其老闆餘勇表示,在接到工商部門對白樂天“重慶第一家火鍋”廣告語涉嫌違反廣告法的相關調查通知後,他們與監管部門進行了多次陳述溝通,做出了修改廣告語的做法。

白樂天是2015年8月被重慶市老字號認定委員會認定爲第三批“重慶老字號”的。對此,一些重慶火鍋界、餐飲文化界人士提出質疑:白樂天2014年8月25日開業,運行僅一年時間的火鍋店是如何獲得“重慶老字號”稱號的?是否符合“重慶老字號”命名的相關程序和規定?

根據《關於開展第三批重慶老字號認定工作的通知》的規定,申請“重慶老字號”認定的企業必須符合以下全部條件:(1)商號、商標或品牌創立時間在50年(含)以上的,即:品牌創立於1965年(含)以前。(2)擁有商標所有權或使用權。(3)商號、商標或品牌發源於重慶,且具有重慶特色。(4)傳承獨特的產品、技藝或服務。(5)具有良好信譽,得到廣泛的社會認同和讚譽。(6)商號、商標或品牌經營者或持有人具有獨立的經營場所,並仍在利用該商號、商標或品牌開展經營活動。(7)國內資本及港澳臺地區資本相對控股,經營狀況良好,且具有較強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白樂天火鍋一直對外宣稱,是對創立於“民國十年(1921年)後”的白樂天毛肚火鍋的“恢復重建”。然而,重慶一位熟知內情的知名餐飲文化專家告訴記者,如今的白樂天與歷史上的白樂天其實並無基本聯繫——沒有血緣乃至家族的任何聯繫,該店自己都在到處尋找歷史上白樂天創始人的親戚;沒有技藝傳承關係,沒有出現過歷史上白樂天的任何食譜、技藝傳承史料佐證;也沒有歷史延續記載。

他說:“歷史上白樂天火鍋店的產品、服務、具體地址以及創始人姓名、性別等要件至今不明,你恢復了什麼,重建了什麼?憑一年之力迅速成爲老字號,有何公平競爭和商業誠信可言?把歷史上別人用過的招牌,冒名頂替用於自己的商業目的,無異於偷竊;用保護歷史的口實掩蓋自己虛假的背景,今天的白樂天上演了一出商業鬧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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