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湖南一高校畢業生爲向學弟學妹炫技,竊取4萬條學生信息被拘

來源:懷化市公安局鶴城分局微信公號

“我真沒想到這觸犯了法律”周某做夢也沒有想到,因爲自己一時炫技竟惹上了牢獄之災。5月15日晚,懷化市公安局鶴城分局網安大隊民警將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及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違法犯罪嫌疑人周某從深圳帶回懷化。周某因涉嫌竊取懷化市某高校學生信息數據46767條,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今年3月18日,懷化市公安局網警在對全市高校進行例行網絡安全現場檢查時發現某高校教務系統有安全漏洞,並檢查出其教務系統於2月13日被黑客利用漏洞竊取2007級至2018級所有學生數據共計46767條。發現該情況後,市網警部門將案情通報給了鶴城分局網警。懷化市公安局鶴城分局立即成立了由網安、刑偵和轄區派出所精幹力量組成的聯合專案組,共同開展偵查研判及抓捕工作。在上級公安機關的大力支持下,通過分析黑客的攻擊手段及目的,還原網上攻擊手段,民警很快鎖定了人在深圳的犯罪嫌疑人周某。5月12日專案組民警趕往深圳市,並於13日上午將犯罪嫌疑人周某抓獲歸案。由於破案及時,被竊取的信息未發生二次擴散。

在民警們審訊周某時發現,他竟然是該高校的畢業生,並且還是國內一知名數碼電子產品公司的高薪聘請人員,擁有高超的電腦技術,可以說是走上了人生巔峯。然而如此“優秀”的人爲什麼會走上犯罪的道路呢?原因竟是自己虛榮心作祟,想在學弟學妹面前顯擺一把而已。周某從母校畢業多年,年初時無意找到當年學校貼吧的賬號。心血來潮的他就登錄上去看了一會,如今事業小有成就的他突然虛榮心作祟,想在學弟學妹面前炫一把技,並且還在學校貼吧發帖揚言只要發一張照片,他就能說出這個人的名字。今年2月13日,周某通過網絡攻擊竊取並下載了學校2007年至2018年學生信息攻擊46767條,嚴重觸犯了相關法律,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制裁。

民警提醒: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的“公民個人信息”,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動情況的各種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件號碼、通信通訊聯繫方式、住址、賬號密碼、財產狀況、行蹤軌跡等。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是指以竊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行爲。根據刑法規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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