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节选自《大明完人王阳明》,作者:何书彬,出版社: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

  明时,朝廷以“票拟”制度处理奏疏,即奏疏先送至内阁,由内阁官员代拟批文,然后将代拟之批文写在票签之上,连奏疏一起呈交皇帝,由皇帝做最终裁决。多数情况下,阁臣并无多少权力,虽然时人也常称他们为宰相,实际上他们并无相权,只是皇帝的秘书而已,因为决策权完全归属皇帝。

  但也因为如此,当皇帝无意于施政时,掌握“票拟”之权者,无疑就在代行皇帝职权,是谓“立皇帝”。

  当时的刘瑾,就是那个“立皇帝”。

  《明史》载:“瑾每奏事,必侦帝为戏弄时。帝厌之,亟麾去曰:‘吾用若何事,乃溷我!’自此遂专决,不复白。”

  也就是说,在正德皇帝看来,刘瑾不过是犬马一只。当然,刘瑾也很清楚他的角色,在绝对君权之下,他就是一个卑贱的奴仆。但是,这个奴仆却工于心计,反手将其主玩弄于股掌之上。他不但掌握了“票拟”之权,而且在“票拟”之后,根本不呈送奏疏给正德皇帝。他让正德皇帝不到二十岁就过上了退休生活。而正德皇帝呢,他嬉游之意正浓,以天下为游乐场,才不关心真正的世界正在发生什么呢。

  《明史纪事本末》载:“瑾……内揣合帝意,外日以深文诛求诸臣,使自救不暇,而莫敢进言。帝喜,益谓瑾可委任矣。”

  就在这时,刘瑾看到了王阳明的上疏。他大怒,以皇帝之名,下诏杖责王阳明,并令亲信监督行刑。

  杖责,即廷杖。这是明代皇帝惯行的一种刑罚,亦时有朝臣因此杖毙于朝。

  在明代之前,廷杖之事只是偶尔有之。

  比如,《资治通鉴》载:“(唐)广州都督裴伷先下狱,上与宰相议其罪。张嘉贞请杖之,张说曰:‘臣闻刑不上大夫,为其近于君,且所以养廉耻也。故士可杀不可辱。臣向巡北边,闻杖姜皎于朝堂。皎官登三品,亦有微功,有罪应死则死,应流则流,奈何轻加笞辱,以皂隶待之?姜皎事往,不可复追,伷先据状当流,岂可复蹈前失!’上深然之。”

  司马光以此为例,为君主示戒,而北宋朝廷也于神宗年间做出明文规定不可对士大夫施以黥、杖之刑。

  但到了明代,廷杖却成了制度。比如,在朱元璋时代,即有多名朝臣受杖刑。

  对此,《明史》这样记载:“刑法有创之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已。”

  到了正德元年,即王阳明上疏的那一年,廷杖制度变本加厉。

  对此,《典故纪闻》一书载,在嘉靖初年致仕的刑部尚书林俊称:“成化时,臣及见廷杖三五臣,容厚棉底衣,重毡迭帊,然且卧床数日,而后得痊。正德时,逆瑾用事,始启去衣之端,酿有末年谏止南巡杖死之惨。”

  检索《明史·武宗本纪》,廷杖之条频频出现:“二年春……闰月庚戌,杖给事中艾洪、吕翀、刘及南京给事中戴铣、御史薄彦徽等二十一人于阙下。二月戊戌,杖御史王良臣于午门,御史王时中荷校于都察院。”“十四年春正月丙申朔……金吾卫都指挥佥事张英自刃以谏,卫士夺刃,得不死,鞫治,杖杀之。……戊午,杖舒芬等百有七人于阙下。是日,风霾昼晦。……戊寅,杖黄巩等三十九人于阙下,先后死者十一人。”

  如果说,朱元璋频频施廷杖之刑,是出于明知“士可杀而不可辱”却故意行之的变态心理;那么可以说,正德皇帝朱厚照将廷杖之刑加重并扩大,则属毫无心肝。

  《阳明先生年谱》载:“已而廷杖四十,既绝复苏。”

  也就是说,行刑者按照刘瑾的安排,意在杖死王阳明,但是,他在昏死过去之后,又奇迹般地醒了过来。

  这是王阳明第一次直接面对绝对专制之恐怖。毫无疑问,这也堪称他一生之中创痛最深之经验。

  随后,刘瑾将王阳明投入诏狱。

  时为正德元年农历十二月,为一年中最寒冷之时。

  锦衣卫的诏狱,素来酷烈。对此,就连残暴之极的朱元璋都曾一度良心发现,在洪武二十年,“诏内外狱咸归三法司,罢锦衣狱”。不过,由于绝对君权之需要,诏狱在朱棣时期又重新出现。朱棣不仅扩大了诏狱,还增强了锦衣卫作为秘密警察的功能。

  在狭小、湿冷的半地穴式牢房中,王阳明度过了他人生第一个彻底失去自由的春节。他身受重伤,却不能指望得到任何治疗。他只能躺在牢房墙角处一个只有两尺宽的土台上,等待伤口自愈。

  他需要静养,但他却无法平静下来。

  在狱中,他作诗十四首。其中,第一首题为《不寐》。他这样写道:“崖穷犹可陟,水深犹可泳。焉知非日月,胡为乱予衷?深谷自逶迤,烟霞日悠永。匡时在贤达,归哉盍耕垅!”

  也就是说,惨痛的现实,让他第一次对“致君行道”的观念产生了怀疑。他反问自己,山高可登,水深可涉,但是这日月之事(即明廷之事)为什么扰乱我心呢?他自问自答,不如把匡时救弊之事业交给那些贤达吧,我要像陶渊明那样去职还乡。

  冷静下来后,他对眼前的局势做了一番推演。他认为,刘瑾已经大权在握,当朝重臣几乎都已见逐,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刘瑾下一步应该会去收买人心,而没必要进一步扩大宦官、文臣之间的冲突。所以,他和获罪之言官只要耐心等待,应该就会等到出狱之机。

  他作《读易》一诗,这样写道:“囚居亦何事?省愆惧安饱。瞑坐玩羲易,洗心见微奥。乃知先天翁,画画有至教。包蒙戒为寇,童牿事宜早。蹇蹇匪为节,虩虩未违道。遁四获我心,蛊上庸自保。俯仰天地间,触目俱浩浩。箪瓢有余乐,此意良匪矫。幽哉阳明麓,可以忘吾老。”

  在这首诗里,他分别提到了蒙卦、大畜卦、蹇卦、震卦、遁卦和蛊卦。

  蒙卦告诉他,一名青年正停留在危险边缘,而且有些不知所措。大畜卦告诉他,这名青年应勇敢并坚韧地增强他的力量。蹇卦告诉他,这名青年的前后左右都有艰难险阻,但他终将克服这些艰难险阻,而且,他身处险境并不是因为他犯了过错,恰恰相反,他应该坚持他的初心,如此他必获自由。震卦再次让他坚信,他并无过错,而且他必获成长。遁卦告诉他,恶势力依旧很嚣张,他要注意安全。蛊卦告诉他,虽然当下有重重考验,不能走错任何一步,但他终究会找到一条更加光明的道路。

  简而言之,他不在意野蛮权力的所谓审判,他忠于内心的法则。他对朽坏的朝政感到厌恶,但他仍将对社会负有责任,并不一定是通过仕宦之途。

  在狱中,他度过了春节。月光从窗栏的缝隙照进牢内,他想起故土,不禁悲从中来。在《见月》一诗中,他这样写道:“屋罅见明月,还见地上霜。客子夜中起,旁皇涕沾裳。匪为严霜苦,悲此明月光。月光如流水,徘徊照高堂。胡为此幽室,奄忽逾飞扬?逝者不可及,来者犹可望。盈虚有天运,叹息何能忘!”

  也就是说,对于人事,他虽感慨,但这无伤于他的儒家信念。对于未来,他抱以乐观的态度。

  因此,他在狱中,也不忘和狱友切磋砥砺。在狱中所写的最后一首诗中,他这样写道:“行藏未可期,明当与君别。愿言无诡随,努力从前哲!”

  也就是说,在出狱前夕,他勉励狱友,但行其志,不忘初心。

  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一期间,王阳明于狱中结识了杨一清,后者为明代治世之能臣。数年后,杨一清施计除去了刘瑾。

  由此也可以想见,刘瑾虽大权在握,但过得毫无疑问是惶惶不可终日的生活。他必定寝食难安,不会有快乐。以非法之手段获取权力,也必将受到权力的诅咒。更何况,他千算万算,也不可能为他的权力堵住所有漏洞。而这些漏洞,只要由杨一清这样的人抓住一个,那么刘瑾就会迎来致命一击。

  在入狱两个月后,时局演变亦如王阳明所料,正德皇帝下诏,将王阳明等人分批释放,但随后又将他们或贬职,或流放。王阳明亦在流放之列。

  《阳明先生年谱》载:“寻谪贵州龙场驿驿丞。”

  这时,龙山公也遭到了明升暗降,即由礼部左侍郎调任南京吏部尚书。在明代,这实为驱逐,因为南京虽有六部,却远离朝廷,所以南京官员均为闲职。

  就像王阳明在狱中所预料的那样,刘瑾在独揽大权之后,即开始以爱才为名笼络文官。龙山公曾为弘治皇帝的经筵讲官,可以说是备选的入阁重臣,也自然列入了那个笼络名单。刘瑾派人相招:“若一见,可立跻相位。”同时,很有可能正德皇帝也有此意,因为他在驱逐了弘治皇帝的托孤重臣后,如果能让龙山公入阁,即可缓解文官集团的敌意。

  但是,龙山公断然拒绝。在他看来,为恶政做装点,即是为虎作伥。他宁愿从此结束仕途。与其子阳明相比,他是彻底地对从政失去了好感。到南京上任不久,他即致仕还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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