悄咪咪的告訴你保險公司的賺錢邏輯!

很多人以爲,保險公司就靠“騙你投保之後不給賠”來賺錢的。或者科學一點的想法是“算事故率來賺你不出事的錢”……

事實當然是,都不是。保險公司真正賺錢的是哪部分?爲什麼包括我們在內的很多人,都會產生一種保險“打死都不賠”的印象?以及,基層銷售人員風評甚至差到“一人賣保險,全家不要臉”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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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的盈利主要靠三差:費差、死差、利差。

靠賣多賠少賺錢,涉及兩個概念。

一是“費差”。即保險公司在保單定價時,預估的手續費管理費等支出並在此基礎上預留一定利潤的定價費用率與公司經營中實際支出的費用率之間的差別。

二是“事故差”,或者業內稱爲“死差”。它是預計的事故率與實際事故率的差額。

對於壽險來說,主要體現爲預估的死亡率、意外及重大疾病發生率並自此基礎上預留一定利潤的定價費用率與未來實際死亡率、意外及重大疾病發生率產生的賠付費用之間的差異。

對於財險公司,主要體現在預估事故發生率基礎上的定價與未來實際的賠付之間的差異,對於財險公司來說,這項風險實際還是比較高的。

如果我們把問題簡單化,看”如何盈利“的話,基本就是,只要預計高於實際,賣出保險總額高於賠付,保險公司就能賺。

比如,有個總共一萬人的公司,給員工全部買了死亡險,他們一年當中的死亡率是萬分之一,也就是說會有一個人死掉。而如果保險條款是,死掉一個人,保險公司賠付1萬塊錢的話,那麼保險公司的產品標價10塊錢,這樣一年下來就正好保本。而假如將產品定價爲11塊錢,那麼總共收取11萬保費,賠掉10萬,那麼就賺1萬。

這一萬塊錢,再扣掉其他運營成本,剩下的就是純利了。

這是保險公司賺錢的祕訣嗎?實際上,目前保險業尤其是壽險業號稱盈利靠死差、費差和利差“三足鼎立”,但實際上,“利差”纔是保險公司盈利的關鍵。

所謂利差,就是保險期間內保險公司實際要支付給保戶的保單價值的利息與保險公司實際投資收益之間的差異。

目前中國的保險公司的盈利模式,本質上是一方面賣保單收取保費,另一方面進行投資獲取投資收益,利差爲其利潤的主要來源。

目前中國的保險市場也決定了這一點。統計數據表明,中國市場對於更加透明的理財型的萬能險的需求量在加大,而保險公司也主動順應這一需求加大力度推動發展這一險種。

事實也正是如此,盟主身邊越來越多的朋友們都開始表現出對於理財型險種的興趣和需求,他們在保障型險種方面也比較偏好於返本型產品。

值得注意的是,表面上看,保險公司這項收益類似銀行的存貸款利差,但又有很大區別。

主要在於,保險合同往往是幾十年甚至終身的長期性合同,支付給保戶的利息率既有固定的也有浮動的,同時投資收益率是波動的,且不確定。

對於銀行業來講一般情況下無論利率怎麼波動,利差一般都會是正的。而對於保險公司各年度中會有可能出現利差損,特別是對於保證利率過高的固定利率保單,會存在長期的利差損,而成爲虧損保單。因此衡量保險公司利差收益時,要考慮保險責任期間內長期的保單利息成本和長期的投資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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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絕大部分利潤來自利差而不是死差,爲啥還會有人說保險公司打死不願意理賠?

首先,我們要來了解一下,獲得有效賠償需要滿足的要素都有哪些。

首先,所發生的事故必須是保險合同約定責任範圍內的事故,若超過了保險合同約定的責任範圍,保險公司可以不承擔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其次,保險公司到底賠不賠錢,很多時候還與保險期限有關。保險事故發生時,要看保險合同是否有效,是否在等待期(觀察期)內,進行索賠時,是否還在索賠時效內,這些都與保險公司是否賠錢直接有關。

第三,保險公司賠不賠錢,賠多少,還與客戶要求賠償的金額有關。如果一份保單約定最高賠償金額爲10萬元,投保方已經在此前發生的事故理賠中,先後拿到了6萬元的理賠金,那麼萬一再發生保險事故,消費者最多隻能拿到4萬元理賠金,超過部分就會被保險公司拒付了。

在此之外,分析一下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的案例,也有助於幫助我們認清事實,避免掉到坑裏。

第一種情況是,消費者在投保時,未能做到如實告知,也佔很大一部分比例。保險合同有個重要原則,就是投保人需要承擔“如實告知”義務。投保時一個小小的“隱瞞”,很容易令失去日後索賠的權利。

第二種投保人需要注意的情況,比如,有些投保人未能按時繳納保費,直至過了“寬限期”,此後保險合同就會失效,萬一發生了保險事故,也會被保險公司拒賠。

另外,在申請理賠時,若缺少必要索賠單證、材料等情況,也會被拒賠。如果超過了理賠請求權的時效,或是謊報保險事故,自然也很容易被拒賠。

還有一種令投保人崩潰的情況是:很多保險銷售對於條款含糊其辭,甚至合同上的描述容易產生歧義,這都會成爲未來雙方撕扯不清的問題源頭,一句“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就把責任撇清,不知道讓多少投保人捶胸頓足又無可奈何。

這裏,投保人需要做的就是,認真閱讀合同條款,容易出現理解有誤的地方一定要跟銷售人員確認清楚。當然,大部分保險條文都紛繁複雜,讓投保人看的雲裏霧裏。這裏我們給投保人劃個重點:畫個重點,最重要的東西都在“保險責任”和“除外責任”上,讀懂這裏就可以啦。

實際上,如果確實需要賠付投保人的損失而保險公司拒絕的話,被投保人投訴到保監會,保險公司也是會喫不了都着走的——所以,還是按規則辦事,同時也不沒有必要發怵,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的話,還可以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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