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姐妹倆爲母親後事爭吵 姐夫勸和時倒地身亡)

母親彌留之際,兩個女兒因爲老人的後事爭得不可開交。這時,大女兒丈夫進來勸說,沒多久竟然倒在地上因顱腦損傷死亡。在場的姐妹倆均說是對方推的,但究竟是誰推倒的,卻成了謎。隨後,姐姐一家將妹妹告上法庭,索賠56萬餘元。近日,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判決了此案。

意外:姐妹吵架,勸和姐夫離奇死亡

劉丹和劉平是同母異父的姐妹。在姐姐劉丹小的時候,隨着母親改嫁來到新家,母親後來生了4個子女,其中最小的妹妹就是劉平,姐妹倆向來不親。劉丹和母親住在一個小區,老人的生活起居由她照顧。

2017年5月18日,年邁的母親病危,幾個子女商量老人的後事及喪葬費用,結果發生分歧。晚上9點半左右,劉丹給女兒打電話時,不時說出一些不當言語,劉平就衝出來質問罵的是誰,結果她們吵得更加厲害。在爭吵過程中,劉丹的丈夫丁某從外面進來勸說,認爲她們不應該在老人彌留之際爭吵。沒過多久,丁某便倒地不起。民警接到報警後很快到達現場,急救人員判定丁某已經死亡。第二天凌晨,母親去世。

爭議:到底誰推的?姐妹倆互指對方

劉丹丈夫爲何突然死亡?經法醫中心鑑定,丁某死因符合跌倒時頭枕部撞擊地面致顱腦損傷而死亡。丁某女兒報警,2017年6月2日,派出所經審查決定立案。2018年3月27日,派出所出具情況說明顯示:刑事案件立案後,劉平被採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現該案存在犯罪事實但尚無進一步證據證實,建議當事人家屬通過民事訴訟程序處理。

姐姐一家將妹妹告上法庭,索賠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56萬餘元。姐姐表示,在吵架的時候,她看到癱瘓在牀的母親手部晃動,便跑到房間裏查看。再回頭時,發現丈夫已經倒地,腦後出血。當時現場只有妹妹一人,一定是妹妹在吵鬧中將丁某推倒死亡。

劉平認爲,對姐夫的意外身故,自己也很難受。當天晚上,姐夫進門指責姐姐不要吵,姐姐有點生氣,於是一邊讓姐夫走,一邊將姐夫往外推。這時候姐夫的手機響了,是外甥女打來的,他在從口袋裏拿電話接聽時被姐姐往後一推,結果身體失去平衡向後倒地,一瞬間頭底下就流出一攤血。姐夫的死亡,和她沒有關係。

法院:姐妹倆均有責,各承擔50%責任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劉丹申請對劉平就丁某倒地前的情形進行測謊,並接受測謊結果作爲裁判依據,然而劉平拒絕接受測謊。據悉,丁某倒地處爲水平水泥地面,沒有門檻或任何坡度。

法院認爲,公民的生命權受法律保護,刑事案件的停滯,不影響案件民事賠償的審理。丁某的死亡,與姐妹倆之間的爭吵是否有因果關係,劉平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以及責任比例,是本案的主要爭議所在。根據相關證據,可以認定丁某倒地事發地沒有門檻及坡度,丁某被絆倒的可能性幾乎沒有,其倒地應是外力所致。姐妹倆在現場,排除其他第三方外力致丁某死亡的可能,外力的來源只能是她們。

根據刑事案件的調查,到底是誰推倒丁某,無直接證據。法院綜合各方陳述,可以認定,姐妹倆爭吵時雙方激烈的情緒宣泄及強烈的肢體動作與丁某的死亡之間存在直接因果關係,故姐妹倆對丁某的死亡均負有責任。至於責任比例,根據現有證據尚難以區分主次,故雙方應各自承擔50%。

法院經綜合考慮,酌定劉平賠償給原告各項損失合計27萬餘元。

李琮 本文來源:現代快報 責任編輯:李琮_B1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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