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寶坻微信羣和朋友圈流傳:“開車的朋友注意了,出個新規定,黃燈閃爍時不允許闖了,(罪名)叫冒進信號,扣3分罰款200元,闖紅燈扣6分罰款200元,請相互轉告,切記切記。儘管網傳“闖黃燈”的新規定屬於謠言,但開車要注意文明禮讓,遵章行駛,時時刻刻注意交通安全。

【闢謠】“闖黃燈”到底違不違法?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也就是說,黃燈亮時,已經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沒有越過停止線的車輛應當依次在停止線以外停車等候。

近日,寶坻微信羣和朋友圈流傳:“開車的朋友注意了,出個新規定,黃燈閃爍時不允許闖了,(罪名)叫冒進信號,扣3分罰款200元,闖紅燈扣6分罰款200元,請相互轉告,切記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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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進信號是應用於鐵路交通

【闢謠】“闖黃燈”到底違不違法?

寶坻交警提醒

儘管網傳“闖黃燈”的新規定屬於謠言,但開車要注意文明禮讓,遵章行駛,時時刻刻注意交通安全。

不信謠,不傳謠,理性傳播網絡信息!

【闢謠】“闖黃燈”到底違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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