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这里有2个大赛,台州府城墙邀请你来!最高奖金5000元

“我与城墙的故事”征文大赛

2018年1月1日《台州府城墙保护条例》正式实施。2018年5月10日,是我市首个“台州府城墙保护日”。为宣传普及《台州府城墙保护条例》,不断加大城墙保护力度,深入推进城墙申遗工作,经研究,临海市文广新局、临海市作家协会与临海市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会决定在全市联合举办“我与城墙的故事”征文大赛活动。现将大赛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文主题

本次征文的主题是“我与城墙的故事”。凡围绕参与台州府城墙保护、助推台州府城墙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以及台州府城墙对个人产生重大影响、留下深刻记忆的内容,均属于征文范围。

二、征文对象

立足临海,欢迎省内外朋友参与活动,奉献精品力作。作者年龄、身份不限。

三、征文要求

1、参赛作品为散文,强调故事性、可读性,兼顾文学性。要有真情实感。

2、征文作品要求新近创作,必须原创,严禁抄袭他人。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知识产权、名誉权等相关法律问题,后果由作者自负。

3、作品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文尾应注明作者联系地址、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参赛者须于2018年4月20日之前将应征稿件以word文档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临海市文保所官方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统一注明:“我与城墙的故事征文(作者名)”。联系人:郎女士、方女士;联系电话:0576-85312771。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特等奖一名,奖金5000元;

一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

二等奖5名,奖金各1500元;

三等奖10名,奖金各800元;

优秀奖若干名,奖金各300元。

五、评审与颁奖

征稿结束后,大赛组委会将及时聘请专业作家组成评委组,对全部参赛作品进行公平公正的评选,评出相应奖次。

大赛定于2018年5月10日“台州府城墙保护日”揭晓获奖名单,或择时举办颁奖大会,为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台州府城墙”摄影大赛

2018年1月1日《台州府城墙保护条例》正式实施。2018年5月10日,是首个“台州府城墙保护日”。为宣传普及《台州府城墙保护条例》,深入宣传城墙保护,推进城墙申遗工作,经研究,临海市文广新局、临海市文联决定联合举办“台州府城墙”摄影大赛活动。现将大赛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赛对象

不限

二、征稿主题

本次征稿围绕“台州府城墙”为主题,凡展现台州府城墙的结构特色、价值特征、城墙风光,围绕台州府城墙保护、助推台州府城墙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台州府城墙的人文环境等的作品,均属于本次大赛征稿范围。

三、征稿要求

1、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截稿;

2、作品可为单幅作品或同一题材的一组作品(十幅以内),每位作者参赛摄影作品最多不能超过5幅(组幅算作一幅)。各参赛作品一般要求为新作品,作品拍摄年限为2016年以后拍摄的。凡已在市级以上摄影家协会或各大摄影网主办、承办、协办的赛事中获等级奖的作品,谢绝参赛。

3、参赛作品彩色、黑白均可。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得添加边框与文字装饰内容。在背面注明标题、拍摄地点、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地址、作品说明、联系电话、邮编及其它必要的说明。谢绝改变原始景观影像的数码作品参赛。

4、主办者对获奖作品在与本届大赛相关活动中有绝对使用权,不另付稿酬;

5、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大赛结束后出版《“台州府城墙”摄影大赛获奖作品集》(暂定),作品不收取入编费用;获奖者将获赠《作品集》一本。

6、作品获奖后短信或邮箱通知作者,并在“临海文化”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7、选送作品投稿参赛者均视为同意本启事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大赛要求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参赛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四、 奖项设置

参赛作品由评委会进行评选,共评出入围作品100幅,其中:

特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一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

二等奖6名,奖金各1500元;

三等奖10名,奖金各800元;

优秀奖20名,奖金各200元;

入围奖60名,获赠大赛影集一本。

五、参赛方式

纸质照片邮寄至临海市文物保护管理所,地址:临海市东郭巷73号,邮编:317000(请在信封上注明“台州府城墙摄影大赛参赛作品”字样)。

同时,发送原始数码文件至临海市文保所官方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统一注明:“台州府城墙摄影大赛参赛作品”。

联系人:郎女士、方女士;联系电话:0576-85312771。

本次大赛的解释权在临海市文广新局。

特此公告。

临海市文广新局

临海市作家协会

临海市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会

编 辑:汪璐霞

监 制:牟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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