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針對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就江淮汽車涉嫌對污染控制裝置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檢驗合格產品出廠銷售進行重大處罰一事,江淮汽車於5月17日發佈公告稱,江淮汽車公司已在聽證會上作了詳細的聽證陳述和申辯,最終處理意見尚需等待北京市生態環境局通知。公告稱,2019年5月16日,江淮聯合相關發動機廠商認真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並在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召開的聽證會上,針對公司不存在對污染控制裝置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檢驗合格產品出廠銷售的行爲和動機,不符合相應的行政處罰條件,作了詳細的聽證陳述和申辯。

[愛卡汽車 行業資訊 原創]

對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就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污染控制裝置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檢驗合格產品出廠銷售的行爲擬重大處罰舉行聽證一事,江淮汽車發佈了進展公告。江淮稱已對此進行了詳細的聽證陳述和申辯,最終處理意見尚需等待北京市生態環境局的通知。

江淮涉及排放以次充好 或受北京環保局處罰

針對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就江淮汽車涉嫌對污染控制裝置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檢驗合格產品出廠銷售進行重大處罰一事,江淮汽車於5月17日發佈公告稱,江淮汽車公司已在聽證會上作了詳細的聽證陳述和申辯,最終處理意見尚需等待北京市生態環境局通知。

公告稱,2019年5月16日,江淮聯合相關發動機廠商認真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並在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召開的聽證會上,針對公司不存在對污染控制裝置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檢驗合格產品出廠銷售的行爲和動機,不符合相應的行政處罰條件,作了詳細的聽證陳述和申辯。

江淮涉及排放以次充好 或受北京環保局處罰

江淮發佈的澄清公告表示,北京市生態環境局於2018年4月份對公司新車環保一致性進行抽查,2018年7月份發現公司三臺京五狀態載貨汽車產品疑似存在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生產企業對發動機、污染控制裝置弄虛作假、以次充好的,停產整治,沒收違法所得,並處貨值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根據江淮汽車發佈的2019年一季度季報顯示,一季度江淮汽車營收146.5億元,同比增長13.5%,而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淨利潤0.6億元,同比下降69%,不過這比2018年整體虧損要好一些。至於重卡事業部,今年已銷售近1.5萬輛車,同比下滑22.6%。但若環保局對以次充好一事進行罰款的話,這無疑會讓江淮汽車的業績承擔更重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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