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张某萍等42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该组织从2013年发展至今,网络层级超过30级,涉案金额特别巨大。

网络层级超过30级,涉案金额特别巨大!42名传销组织“老总”受审

庭审现场青秀区法院供图

青秀区检察院指控,2013年起,张某萍等42人陆续在南宁市以交钱申购虚拟份额的形式,发展“纯资本运作”“资本运作”“连锁销售”传销组织。该传销组织要求参加者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并按照“五级三晋制”进行管理,形成上下线传销网络关系。上线人员依照其层级排位、级别和发展下线的人数及申购份数,瓜分非法收益。该组织网络层级超过30级,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张某萍等42人均是老总级别人员,对传销活动的组织、管理、发展壮大起到组织、领导作用。公诉机关认为,张某萍等42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实,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法庭的主持下,控辩双方针对定罪、量刑方面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发问,逐项举证、质证,进行了法庭辩论,听取各被告人的最后陈述。由于该案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合议庭宣布择期宣判。

传销作为一种有组织、有预谋、以“拉人头”为主要形式的诈骗活动,不仅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而且破坏社会道德基础和诚信体系,是危害社会的“毒瘤”,不少群众深受其害。据了解,此类传销犯罪案件也是青秀区法院依法严厉打击的重点案件。

作者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经小飞 通讯员 申彩霞

编辑丨褚瑞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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