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南寧市青秀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張某萍等42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一案。該組織從2013年發展至今,網絡層級超過30級,涉案金額特別巨大。

網絡層級超過30級,涉案金額特別巨大!42名傳銷組織“老總”受審

庭審現場青秀區法院供圖

青秀區檢察院指控,2013年起,張某萍等42人陸續在南寧市以交錢申購虛擬份額的形式,發展“純資本運作”“資本運作”“連鎖銷售”傳銷組織。該傳銷組織要求參加者通過拉人頭髮展下線,並按照“五級三晉制”進行管理,形成上下線傳銷網絡關係。上線人員依照其層級排位、級別和發展下線的人數及申購份數,瓜分非法收益。該組織網絡層級超過30級,涉案金額特別巨大。張某萍等42人均是老總級別人員,對傳銷活動的組織、管理、發展壯大起到組織、領導作用。公訴機關認爲,張某萍等42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確實,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法庭的主持下,控辯雙方針對定罪、量刑方面對被告人進行訊問、發問,逐項舉證、質證,進行了法庭辯論,聽取各被告人的最後陳述。由於該案涉案人數衆多、案情複雜,合議庭宣佈擇期宣判。

傳銷作爲一種有組織、有預謀、以“拉人頭”爲主要形式的詐騙活動,不僅破壞市場經濟秩序,而且破壞社會道德基礎和誠信體系,是危害社會的“毒瘤”,不少羣衆深受其害。據瞭解,此類傳銷犯罪案件也是青秀區法院依法嚴厲打擊的重點案件。

作者丨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 經小飛 通訊員 申彩霞

編輯丨褚瑞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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