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韓山師範學院公開招聘76名工作人員公告,報名時間截至2016年4月5日17:00點,感興趣的考生請不要錯過!

韓山師範學院公開招聘76名事業編工作人員

韓山師範學院是廣東省屬公辦本科師範院校,地處廣東省潮州市,校園依山傍水,環境優美,是讀書治學和工作生活的理想園地。根據學院事業發展需要,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定,擬在2016年公開招聘各類人員76人。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爲具有中國國籍的2016年全日制應屆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個別特需崗位放寬至國家統招的全日制本科學士,以具體崗位設置爲準),或其他與應聘崗位要求相符的本科院校的具有中、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非本科院校的須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並同時具備博士學位和相當於副高職稱的高級職業技能證書)。有特殊條件要求的,見具體崗位設置需求。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符合招聘條件人員的年齡要求:本科學士,年齡在30週歲以下(1986年1月1日後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5週歲以下(1981年1月1日後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在40週歲以下(1976年1月1日後出生);副高以上職稱者45週歲以下(1971年1月1日後出生);教授(正高)職稱50週歲以下(1966年1月1日後出生)。應聘崗位有具體年齡要求的除外。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到法定退休年齡,工齡不足10年或社保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不得應聘。

(七)具備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

具體詳見《韓山師範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崗位表》(見附件1)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爲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爲事業編制,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6年4月5日下午17:00點止。

(二)報名方式

採用電子郵件方式網上報名。郵件主題填寫“姓名+崗位代碼及崗位名稱”, 每人只限應聘一個崗位。有意應聘者,填寫《韓山師範學院應聘人員信息登記表》(見附件2);《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3),同時將個人簡歷、身份證、就業推薦表和本科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主持、參加的科研項目(附項目批文複印件),近三年內科研成果(附3篇內代表性論文的期刊封面、目錄、全文複印件,著作的封面、目錄、封底複印件)等掃描件壓縮打包後一併發送到學校指定的報名電子郵箱(郵箱地址詳見附件1,各類證件掃描件請粘貼於一個WORD文檔後以附件方式發送),若因個人報名資料不全或網絡原因,造成郵件不能正常按時傳輸到位及下載閱讀,責任由應聘當事人自己負責。另請應聘人員在發送郵件後及時來電話查詢、確認報名材料收閱情況。

(三)注意事項

1. 應聘人員在招聘公告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gdhrss.gov.cn)或韓山師範學院網站 (http://www.hstc.edu.cn/),詳細瞭解招聘崗位及有關條件,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者要保證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報名者本人負責。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照片應保持一致。

3.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並在資格審覈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考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如專業目錄中的“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A120202),其崗位條件爲“企業管理”(財務管理方向),那麼專業中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的不可報考。除專業目錄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後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爲報考專業的依據。

4.2016年應屆畢業生應在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人員須於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國內應屆畢業生報名時須提交就業推薦表;2014、2015年畢業的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於報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並在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有關證明材料。

5.應聘人員爲碩士研究生者,第一學歷須爲國家統招的全日制本科學士學位(海外、境外留學人員以教育部學歷認證爲準),其他崗位有具體要求的除外。

6.在國有單位工作的正式員工報名,須徵得工作單位同意,並在資格審覈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7.落實迴避規定要求,凡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擬製血親關係或者近姻親關係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祕書、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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