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綜上所述,李寶山先生認爲“由於《會真記》和《西廂記》密切的關係,導致兩個書名出現混用的情況,因此以《會真記》代指《西廂記》,是約定俗成的正常現象”的觀點是不成立的:。李寶山先生認爲:“由於《會真記》和《西廂記》密切的關係,導致兩個書名出現混用的情況,因此以《會真記》代指《西廂記》,是約定俗成的正常現象。

魯國富‖曹雪芹用《會真記》代指《西廂記》是約定俗成嗎?

作者簡介:魯國富,江蘇省漣水中學正高級教師

2019年4月26日,“紅樓夢學刊”微信訂閱號推出了李寶山先生的《曹雪芹爲何將《西廂記》寫成《會真記》?》一文。李寶山先生認爲:“由於《會真記》和《西廂記》密切的關係,導致兩個書名出現混用的情況,因此以《會真記》代指《西廂記》,是約定俗成的正常現象。”

爲了論證其觀點,李寶山先生提供了兩則材料。第一則材料是:

第一個例子,是與曹雪芹同時代的。《四庫全書總目》卷一百八十四介紹了清人沈起的著作《學園集》,其中《與李煒書》“自稱近來評點《會真記》,頗多奇解。嘗終夜不寐,求作者之意。知王實甫悲憫物情,立言變化。即其十六闕立名上下相對,猶之乾與坤對、屯與蒙對,以大易之體而行左氏之法雲雲。其所見解頗與世所傳人瑞六才子書議論相近也。”

李先生提供的第二則材料是:

第二個例子,出自近代著名學者黃人的名著《小說小話》:“即如王實甫之《會真記》傳奇、孫雲亭之《桃花扇》傳奇,篇幅雖完,而意思未盡,亦深得此中三昧,是固非千篇一律之英雄拜封、兒女團圓者所能夢見也。”“黃人這裏所言的《會真記》,很明顯就是王實甫的《西廂記》。”

從第一則材料中我們可以看出,沈起評點的《會真記》確實是《西廂記》,沈起對《西廂記》的評點在觀點上與金聖嘆有許多相似之處。

在李先生所引的材料中,原文前還有一句話,即沈起“與金人瑞相善,故薰染亦深。”依據前後文,我們可以得出的結論是:沈起和金聖嘆的關係非常密切,且他的文風、思想都受金聖嘆影響很深。

材料說的是沈起,爲什麼扯到金聖嘆?因爲不聯繫金聖嘆,就不能說明沈起用《會真記》代指《西廂記》的特定背景。

金聖嘆,字人瑞,生前曾經把王實甫的《西廂記》列爲人間第六才子之書,並對王實甫的《西廂記》做了詳細評點。

金聖嘆評點《西廂記》不是簡單的評點,他還對《西廂記》做了一些修改,於是在王實甫《西廂記》的基礎上,又有了金批本《西廂記》。

金批本《西廂記》和王實甫《西廂記》相比,主要區別在於以下四個方面:其一是在正文前加了三卷,一卷是序,二卷是介紹讀《西廂記》的方法,三卷是抄錄《會真記》全文及相關文獻。其二是金聖嘆根據自己的價值觀和審美情趣對其中的細節部分進行了少量增刪修改。其三是添加了折目。其四是最主要的,就是王實甫《西廂記》共五本二十折;而在金批本《西廂記》中,金聖嘆只承認前十六折是《西廂記》真本,認爲後四折屬於他人“謬續”。金聖嘆認爲《西廂記》到“驚夢”作結是最完美的,他不喜歡後四折的結局,對所謂的“續作”深惡痛絕。他在“驚夢”篇結束時評點道:“右第二十節,此自言作《西廂記》之故也,爲一部十六章之結,不止結《驚夢》一章也。於是《西廂記》已畢。何用續?何可續?何能續?今偏要續,我便看你續!”他認爲後四折完全是畫蛇添足。其實大團圓的結局不是王實甫的首創,王西廂的藍本——董解元的《西廂記諸宮調》就已經是大團圓了。金聖嘆認爲後四折系他人續寫過於武斷。

沈起所謂的“即其十六闕立名上下相對”,說明他也只認《西廂記》前十六折,這佐證了《四庫全書總目》所云“所見解頗與世所傳人瑞六才子書議論相近”。因此,沈起所謂的《會真記》,其實已經不是王實甫完整的二十折《西廂記》,而是金聖嘆認可的前十六折《西廂記》了。由於沈起不認可王氏《西廂記》後四折的大團圓,只認可《會真記》的悲劇結局,於是用《會真記》代指他認可的前十六折《西廂記》便有了可能。

金聖嘆在評點《西廂記》時,書桌上一定時時擺着《西廂記》、《會真記》以及前人考證出來的關於元稹的資料,行文時他的遣詞造句便容易受這些材料的影響。比如金批本《西廂記》中,金聖嘆多處用“雙文”代指崔鶯鶯。“雙文”不僅王實甫的《西廂記》中沒有,元稹的《會真記》中也不存在此人。所謂“雙文”,是前人考證出來的崔鶯鶯的原型——元稹的表妹。金聖嘆用“雙文”代指崔鶯鶯,一方面是因爲他認可崔鶯鶯有原型,認可“雙文”就是崔鶯鶯的原型,另一方面也是因爲那些天他眼中時時看到雙文,頭腦中時時想着雙文,行文時便在筆下將崔鶯鶯寫成了雙文。和金聖嘆一樣,沈起點評《西廂記》時,書桌上必也同時擺着《會真記》,他在點評《西廂記》時一定時時拿《西廂記》和《會真記》作比較,頭腦中一定時時想着《會真記》。這樣,他偶爾用《會真記》代指《西廂記》或把《西廂記》誤寫成《會真記》就都有了可能。同時,在點評《西廂記》時,若他在人物、情節、語言風格、文章結構、主題立意等方面將其和《會真記》作比較,則此時說他在點評《西廂記》固然正確,若說他是在點評《會真記》亦未爲不可。當然後一種說法有點牽強附會,不過既然是探究,牽強附會的東西亦可聊備一說。

以上分析說明,沈起用《會真記》代指《西廂記》或有特定用意,或爲誤寫,絕不屬於約定俗成的情形。

李先生第二則材料中的黃人,是晚清時人,大約在曹雪芹逝後一百年纔出生。他用《會真記》代指《西廂記》,或許是受《四庫全書總目》中沈起的影響,且屬個別現象,不足以證前人對錯。另外,他用《會真記》代指《西廂記》,前邊指明是王實甫的《會真記》,這樣人們自然而然地知道這是《西廂記》。他若在《會真記》前不加“王實甫”三字,誰能保證人們會認爲他說的是《西廂記》?黃人此處當屬不規範使用書名,不足爲據。

魯國富‖曹雪芹用《會真記》代指《西廂記》是約定俗成嗎?

綜上所述,李寶山先生認爲“由於《會真記》和《西廂記》密切的關係,導致兩個書名出現混用的情況,因此以《會真記》代指《西廂記》,是約定俗成的正常現象”的觀點是不成立的:

第一,因爲兩本書之間存在密切關係導致書名出現混用的現象儘管存在,但並不普遍,更非必然。現實生活中,即使是同一種書名,如果版本不同,我們在使用時有時尚須嚴格區分,難道名字不同的書反而僅因其關係密切就可以混用?如果這樣,《史記》和《尚書》《左傳》等關係密切,《資治通鑑》與《史記》《漢書》等關係密切,它們都可以混用了?沈起用《會真記》代指《西廂記》只是特定語境、特定背景下的個別現象,且還可能有特定的用意,或是誤寫,豈可代表一般?

第二,由書名出現混用得出“以《會真記》代指《西廂記》是約定俗成的正常現象”這一結論不僅不合邏輯,且不合事實。其不合邏輯不須贅述,我們且看事實。若是真的“約定俗成”了,那麼在浩如煙海的史料中,以《會真記》代指《西廂記》的例子,我們找出數十百個例子應該不是難事。可是李先生卻只舉出區區兩個例子,而且第一個例子還是特定條件下存在的現象,並不具有代表性;第二個例子並不是簡單的代指,而是前邊加了明確的修飾詞,且和曹雪芹不是同時代的人,不足以證明曹雪芹時代已經“約定俗成”。難道今天女人不裹腳,能證明二百多年前已經約定俗成?

筆者認爲,寶黛共讀《西廂記》,曹雪芹不用《西廂記》而用《會真記》,可能有他特殊的考量。

首先,曹雪芹認可《會真記》中張珙的 “文戰不勝”,不接受《西廂記》後四折中張珙的“探花及第”。《紅樓夢》中,賈寶玉不喜歡讀經世濟國方面的書籍,寶釵、湘雲因勸他關心仕途學問,都曾捱過他的冷臉。根據前八十回的文字,曹雪芹不大可能安排賈寶玉通過科舉考試取得功名。《西廂記》後四折中,張珙“探花及第”,成功取得功名,並且“誇街三日”,曹雪芹不喜歡這個結果。

其次,曹雪芹認可《會真記》中的悲劇結局,不接受《西廂記》後四折中的“大團圓”。衆所周知,曹雪芹安排的《紅樓夢》的大結局,是“食盡鳥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乾淨”。《西廂記》後四折的結局卻是“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屬”:崔鶯鶯修成正果,老夫人得了佳婿,張珙做了新郎,紅娘遂了心願,這和曹雪芹構思的《紅樓夢》結局大相徑庭。曹雪芹豈會接受這樣的結果?

第三,王實甫《西廂記》是二十折,金批本《西廂記》是十六折加四折,而《紅樓夢》中卻說寶黛“不到一頓飯工夫,將十六出俱已看完。”他們讀的《西廂記》只有十六折。在這裏,曹雪芹乾脆將後四折完全刪去了,這是他不採《西廂記》後四折結局的有力證明。金聖嘆雖然不喜歡後四折,但它只把它定性爲他人謬續,不僅沒刪,還爲它作了評點,精彩的地方還作了充分肯定。曹雪芹不管不顧把它當人體中病變的器官一樣徹底割掉,可見其對《西廂記》後四折的排斥。

曹雪芹對《西廂記》的文字是喜歡的,對《西廂記》的結局是不滿的,這大約是一般人都可接受的結論。至於其用《會真記》代指《西廂記》是有意還是無意,大家見仁見智。本人觀點只屬一孔之見,聊備批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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