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西安市公安局閻良分局民警於5月17日將涉嫌詐騙的犯罪嫌疑人陳某從江西饒州緝拿歸案。經聯繫饒州監獄,民警得知陳某2018年12月因詐騙罪被江西饒州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至5月16日刑滿釋放,按照監獄制度,專案組必須在16日上午10時前趕到,否則陳某就會被釋放。

逮住了!專找農用車碰瓷詐騙 嫌疑人逃竄一年被抓獲

跨越陝西、河南、湖北、江西,行程2500多公里,歷經30多小時。西安市公安局閻良分局民警於5月17日將涉嫌詐騙的犯罪嫌疑人陳某從江西饒州緝拿歸案。至此,發生在西安、咸陽、渭南等地實施碰瓷詐騙的系列詐騙案,畫上了圓滿句號。

2018年初,西安市閻良區武屯鎮鄉道接連發生多起針對農用車的碰瓷詐騙案件。公安閻良分局迅速抽調民警成立專案組開展偵破工作。民警在偵查中發現,該團伙一般選擇在偏僻狹窄的鄉道實施碰瓷詐騙。

民警介紹,嫌疑人一旦發現目標後,先由其中一名體型瘦小的男子騎自行車走在前面,另外2人則駕車尾隨,“當目標車輛行駛至自行車附近即將超車時,騎車男子趁機倒在目標車輛一側製造被撞的假象。”

這時,尾隨的2人就加速上前攔住目標車輛,以看見目標車輛駕駛人撞傷騎車男子爲由,阻止對方離開,現場實施詐騙。

2018年2月初,專案組在西安市灞橋區一汽車修理廠內將3名犯罪嫌疑人抓獲。經查,該團伙先後在西安、咸陽、渭南等地實施碰瓷詐騙40餘起,涉案價值8萬餘元。2018年4月11日,公安閻良分局以詐騙罪對3名犯罪嫌疑人提請逮捕並移送起訴。

審查中得知,該團伙中還有一名叫“鼕鼕”的江西籍男子也曾參與碰瓷詐騙,並從中獲利5000餘元。

雖然案件已移送起訴,3名主要犯罪人員也已經到案,但是還有一名犯罪分子仍舊逍遙法外。警方根據犯罪分子提供的“鼕鼕”外號和江西籍等線索,繼續開展偵查工作。

2019年5月15日,閻良公安民警在信息比對中發現,正在江西饒州監獄服刑的陳某疑似“鼕鼕”,經其同夥辨認,基本確定該服刑人員陳某(男,22歲)就是“鼕鼕”。

經聯繫饒州監獄,民警得知陳某2018年12月因詐騙罪被江西饒州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至5月16日刑滿釋放,按照監獄制度,專案組必須在16日上午10時前趕到,否則陳某就會被釋放。

此時,距離陳某釋放只剩下20個小時,辦案民警務必在16日10時前到達饒州監獄。民警從武漢、景德鎮等處多次換乘,用時15小時最終趕在陳某被釋放前順利抵達饒州監獄,並將陳某緝拿。

據嫌疑人交代,他們之所以選擇在農村地區作案,主要是因爲農用車一般手續都不齊全,也沒有保險,發生交通事故後,往往不敢報警,大都會選擇給錢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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