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修正)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二、市消防救援大隊繼續辦理公衆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審批業務。

梅河口市消防救援大隊關於不再受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覈、驗收審批和備案抽查等業務的公告

點擊藍字關注“梅河口發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修正)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市消防救援大隊不再受理各類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覈、消防驗收審批及備案抽查等業務。相關業務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辦理。

二、市消防救援大隊繼續辦理公衆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審批業務。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消防救援大隊

2019年5月21日

梅河口市消防救援大隊關於不再受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覈、驗收審批和備案抽查等業務的公告

梅河口發佈

一個有聊又有料的政務

微信平臺

編審:邢昌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