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佔扶貧資金、違規操辦宴席……通江14名幹部遭處分!
近日
通江紀委監委通報了12起典型案例
其中
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11起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1起
11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1
諾江鎮城北村套取危舊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
2014年至2015年,城北村兩委幹部商議,先後套取2014年、2015年度危舊房改造資金共計12.75萬元,分別用於支付村級債務、村幹部參觀旅遊和支付工程欠款等,同時查明時任村黨支部書記陳仕才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12月,陳仕才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時任村主任張明朝、時任村文書張瑞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
通江縣東山鄉東山村黨支部原書記任庭雙侵佔扶貧資金等問題
2004年至2014年,任庭雙在任東山村黨支部書記期間,侵佔該村人飲工程專項資金、集體公益林補助資金、林權改制專項資金等共計2.6萬餘元,全部用於個人及家庭開支,同時查明任庭雙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爲。2018年12月,任庭雙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3
通江縣雲曇鄉林業崗位負責人陳長江違規侵佔退耕還林補助資金問題
2015年,陳長江聯繫其朋友李某成立了“通江縣惠之農種植專業合作社”,該專業合作社承包雲曇鄉雲曇等村2014、2015年新一輪退耕還林項目,在受李某委託支付勞務費的過程中,以虛報支出的方式侵佔李某現金11萬餘元。2016年至2017年,違規虛增部分農戶退耕還林面積,並從中收取1.7萬餘元歸個人使用,違規兌現給陳某海等村社幹部及朋友2.5萬餘元。2018年12月,陳長江受到開除黨籍、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4
通江縣麻石鎮瓦尖山村黨支部原書記周春朝違規實施退耕還林後續產業項目問題
2014年至2015年,周春朝在任瓦尖山村黨支部書記期間,違反業主確定程序,以自己的名義實施該村2014年、2015年退耕還林後續產業項目,並從中截留資金9萬餘元,同時查明周春朝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爲。2018年12月,周春朝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5
通江縣龍鳳場鎮石婆山村黨支部原書記李矩昌違規確定精準貧困戶等問題
2015年至2016年,李矩昌任石婆山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在該村精準貧困戶、低保戶評定等過程中,未按照相關程序進行評定,將部分不符合條件的農戶納入精準貧困戶和低保戶,同時查明李矩昌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爲。2018年12月,李矩昌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6
通江縣諾水河國土資源所幹部李亮違規收取他人錢款的問題
2017年7月,李亮與朱某富商議後,將朱某富由集中安置戶變更爲分散安置戶,補助資金由2.5萬元增加至3.5萬元,多出的1萬元(基礎設施配套費)由朱某富送給李亮。2018年2月,朱某富領到地質災害避險搬遷補助資金3.5萬元後,送給李亮現金1萬元。2018年9月,縣國土資源局在李亮處收回並退還朱某富1萬元。2018年12月,李亮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7
通江縣雙泉鄉高嶺村原主任劉必現違規確定施工隊伍問題
2016年10月,劉必現組織召開村民代表大會,在確定該村三、五、九社移民後期扶持資金項目建設施工隊伍過程中,未通過村民代表投票等程序,直接宣佈劉某中標,同時查明劉必現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爲。2018年12月,劉必現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8
通江縣麻石鎮金剛寺村六社原社長向自文違規佔用宅基地問題
2016年,向自文向麻石鎮政府申請危舊房改造項目,2017年2月領取危舊房改造補助資金8500元, 9月實施了危舊房改造。2016年7月,向自文家另選址新建佔地170多平方米的新房。至此,向自文家佔用兩套宅基地。2018年7月5日,縣國土資源局對其進行了行政處罰。2018年12月,向自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9
通江縣青浴鄉人大主席陳邦武虛報黨員示範戶收益問題
2016年7月至10月,陳邦武任兩河口鎮黨委副書記期間,爲應付黨員精準脫貧示範戶及對第一書記的考覈,提議並經黨委會討論後,以“轉賬過流水”的方式虛報黨員精準示範戶收益,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2018年11月,陳邦武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0
通江縣大興鄉火鋪山村一社社長任俊禮挪用公益林補助資金問題
任俊禮任火鋪山村一社社長期間,將一社2013年至2017年集體公益林221畝補償資金(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共計16298.75元,以鄧某元等11戶村民的名義領取並全部收回,用於社內道路建設等集體開支。2018年11月,任俊禮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1
通江縣唱歌鄉後溪溝村黨支部書記陳家文違規增加個人債權問題
2015年12月28日,陳家文領取該村2015年度“一事一議”財政補助資金9720元,未記入村集體財務,用此款購買村辦公設備後,以個人墊支款作爲支出,其個人在村集體賬務中增加債權9720元。2018年12月,陳家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通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宕江市場監督管理所幹部雷雲違規操辦宴席問題
2018年9月27日,雷雲與其兄長在諾江鎮 “金香閣酒店”爲其母親舉辦生日宴,收受其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禮金共計2300元。2018年11月,雷雲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資金已全部退回。
來源/通江紀檢監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