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取消一個證!2019年起,公對私20萬元以上轉款將嚴查

日前,國務院正式取消一個開戶許可證,增加了對於個人銀行賬戶的管控,尤其是“公轉私”賬戶,以及超過限額的賬戶。

國務院重磅宣佈:2019年底之前取消開戶許可證

2018年12月24日,國務院召開了常務會議,其中一項重點內容就是取消開戶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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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重點內容有兩個:

部署加大對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支持,增強市場主體活力和發展信心;

決定2019年底前取消企業銀行賬戶開戶許可,壓縮商標專利審查週期,全面實施“雙隨機、一公開”市場監管。

事實上,早在2018年5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就發佈了《關於試點取消企業銀行賬戶開戶許可證核發的通知》,經國務院批准同意,央行決定試點取消企業銀行賬戶開戶許可證核發,試點地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對銀行爲企業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由覈准制調整爲備案制,不再核發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

再取消一個證!2019年起,公對私20萬元以上轉款將嚴查

開戶證取消後,試點地區銀行按規定審覈企業身份、開戶意願真實性以及基本存款賬戶唯一性後,即可爲符合條件的企業開立基本存款賬戶,不再需要央行審批。

再取消一個證!2019年起,公對私20萬元以上轉款將嚴查

簡單地解釋就是:以前註冊公司開對公賬戶,銀行必須需要開 開戶許可證,以後不需要了。

率先試點的地區爲江蘇泰州市和浙江台州市,從2018年6月11日開始實施。那麼,在人民銀行取消企業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核發後,企業開立銀行存款賬戶會有什麼變化?

取消開戶許可證核發是限制企業開銀行賬戶嗎?

取消開戶許可證核發,是不是說企業不能開銀行基本存款賬戶了?顯然不是!要知道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有很多的資金往來,沒有銀行賬戶怎麼行?用現金交易?就算企業願意也不可能這麼做,因爲這很容易偷稅漏稅,不會被允許。

既然不是要限制企業開立銀行基本存款賬戶,那就肯定對企業在銀行開戶有另行規定,事實上也確實是如此。在央行不再核發企業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後,對企業開立銀行基本存款賬戶將使用備案制。具體來說,就是企業要開立銀行基本存款賬戶,只需要開戶行審覈通過即可。而以往,則還需要將開戶資料提交至人民銀行支行審覈,由人民銀行支行發放許可證後才能開戶。

開戶審覈有哪些影響?

首先,開戶政策變化針對的是企業,所以對個人來說幾乎無影響,而對企業來說,顯然是有利的。因爲減少了人民銀行的審批,使得開戶程序簡單化,就能提高開戶效率,可爲企業減少不少時間成本。同時。也可能使得開戶更容易、方便。

其次,對開戶銀行來說會增加一定壓力。取消企業開立銀行賬戶的人民銀行審批環節,並不意味着要放鬆審覈。這就會使得開戶銀行的審覈壓力大增,如果因審覈環節出現問題,銀行可能會因此承擔更大的責任。同時,銀行可能會因加強審覈而耗費更多人力和物力資源。當然,企業在銀行開戶,作爲開戶行會是最大受益者,所以承受這點壓力並不爲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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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證取消,公對私轉賬將嚴查!

根據國務院會議的內容強調:

一是在分批試點基礎上,明年底前完全取消企業銀行賬戶開戶許可。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法人、非企業法人、個體工商戶辦理基本或臨時存款銀行賬戶,由覈准改爲備案,便利企業開業經營。同時強化銀行賬戶管理職責,推動與相關部門信息共享,全面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對企業來說,基本存款賬戶(基本戶)是經營所必須的,是辦理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的主辦賬戶,企業只能在銀行開立一個基本戶,是開立其他銀行結算賬戶的前提。

開戶證取消後,2018年12月1日起,試點地區銀行將爲企業開立基本存款,將增加賬戶管理協議,增加身份驗證方式,加強“公轉私”管理、健全異常情況處理機制、加強銷戶管理等試點內容,第二階段業務處理辦法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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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8年12月1日起,個人銀行賬戶轉賬管理將會更加嚴格了。尤其是那些還在用私人賬戶發工資的老闆們,那些超過限額劃款的銀行賬戶,都要小心了!

私對私、私對公20萬元以上轉款將嚴查2019年起正式實施

金稅三期系統中,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已經獨立於企業稅收管理系統,自然人成爲同法人組織同一序列的管理對象,而且稅務與銀行已經實現信息共享,種種措施的推進和執行,就像爲納稅人織起的一張網,環環相扣,讓大額交易和異常交易無所遁形。

沒有任何銀行可以包庇任何企業或者個人,哪怕是自己的大客戶,只要發現賬戶有可疑,必須上報稅務和中央銀行,由於銀行和稅務信息共享,如果銀行不報,稅務遲早也會查到,那性質就不一樣了,銀行也會跟着遭殃!

去年6月份,央行發佈了《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非銀行支付機構開展大額交易報告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銀髮〔2018〕163號)。根據該通知要求,2019年1月1日起,包括微信支付,支付寶等在內的非銀行第三方支付機構以下交易情況必須上報:

再取消一個證!2019年起,公對私20萬元以上轉款將嚴查

2019年1月1日起,央行關於非銀支付機構開展大額交易報告的新規施行,支付寶、微信支付這些賬戶5萬元以上的大額交易要上報了。

1、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萬元以上(含5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現金收支。

2、非自然人客戶支付賬戶與其他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含20萬美元)的款項劃轉。

3、自然人客戶支付賬戶與其他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含10萬美元)的境內款項劃轉。

4、自然人客戶支付賬戶與其他的銀行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跨境款項劃轉。

這個通知施行後意味着,個人賬戶的大額交易及流水異常將接受央行監控管理;這之中,不僅僅包括銀行賬戶收支情況、網絡銀行收支記錄,還將包括支付寶、微信支付等非銀支付機構的記錄。今後,我們個人使用支付寶或者微信購物消費達到5萬塊錢以上、轉賬金額達到20萬以上,就有可能被列入大額可疑交易進行監控。

一、什麼叫現金交易?

包括現金繳存、現金支取、現金結售匯、現鈔兌換、現金匯款、現金票據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現金收支都叫現金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一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發現或者有合理理由懷疑交易與洗錢、恐怖融資等犯罪活動相關的,不論金額大小,都要提交可疑報告。

二、怎麼監管? 誰來監管?

大額轉賬支付由金融機構通過相關係統與支付交易監測系統連接報告。並在交易發生日起的第2個工作日報告中國人民銀行總行。

大額現金收付由金融機構通過其業務處理系統或書面方式報告。並在於業務發生日起的第2個工作日報送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並由其轉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

而且,這些信息會提交給稅務,查詢你這些交易內容有沒有涉稅信息。

三、以下情況要小心

①老用現金交易,而且數額、頻率及用途都跟你正常經營情況不相符。

一個小公司,總有和企業經營規模資金收付頻率及金額不符的收支,明明是賣日用百貨的,怎麼會動不動就有幾百萬幾千萬的流水?

②資金收付流向與企業經營範圍明顯不符。

例如:明明做餐飲的,天天收到鋼鐵公司的大額轉賬,再往影視娛樂公司轉。

③股東或者法人或者其他不明個人,短期內頻繁發生資金支付。

今天給某總轉100萬,明天又給他轉200萬,過了兩天他轉回來500萬,這能不引起別人注意嗎?

④長期閒置的賬戶原因不明地突然啓用,且短期內出現大量資金收付。

這個公司都廢了好久了,前段時間突然復活,而且沒什麼業務,卻有大額轉賬進入,這能不一起注意嗎?

四、平時要怎麼操作呢?

①那必須轉大額現金,到底該咋辦呢?

正常交易就讓轉,就是被重點監管,稅局和銀行多幾道手續,正常經營沒啥怕的。

②那客戶非要用個人賬號轉款到公司公賬怎麼辦?

如果是公對公交易,對方卻以個人賬號轉款,那筆款可以退回給客戶個人賬戶,並讓客戶用公戶轉過來。最好在交易前就講明要公對公。注意最後在轉賬前提醒客戶,用公賬轉款。

如果客戶非要用個人賬戶匯款,那麼在用途裏註明“代**公司付貨款”,就符合法律法規,也是安全的。

如果款項已經匯過來了,匯款單也沒註明,你又不想給他退回去,跟客戶協商一下,另開證明單即可。

③沒辦法,我們公司金額大,開票少,客戶全是個人,還不讓客戶大額轉賬,那還能不能做生意了?

沒說不讓轉,是說要重點監控!確實會有很多公司,客戶大部分是個人,例如傳媒公司、餐飲公司、服裝企業,不開票收入很多,資金來源也基本是個人。如果是實際業務的情況下,是沒有影響的。怕的是你收了錢,卻在賬面上顯示全都和生產經營無關,或者本來就跟生產經營無關,那套路就跟洗錢一樣一樣的好嘛!

④如果老闆從企業借了很多款項,快到年底了,老闆要把款還回來,可是超過20萬就被監管了,那我一筆筆的還總可以吧,頻率控制在幾天一次比較合適?

該還款就還啊,你們正常的業務往來怕什麼呢?

⑤賬面上掛着很多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老闆一下子打給公司50萬,說讓把那些掛賬想辦法平掉,行不行啊?

公司的應收賬款憑啥用老闆自己的銀行還啊?這不明擺着告訴說你們公司的各種交易公私不分嗎?何況還是大額的、高頻的。

如果你確實因爲某些特殊原因款項都打給老闆了,那麼先梳理一下哪些是這種情況,把應該還的應收賬款清單理出來,再找出相應的單據,資料,對應清賬。

這些轉賬方式,千萬別用了!

一、何爲對公?何爲對私?

公對公轉賬有同行轉賬和跨行轉賬之分,同行之間轉賬一般是即時到賬,跨行轉賬則會有所延遲,需要對方提供收款單位名稱、收款單位賬號、收款單位開戶銀行名稱,並開具“貨物、勞務及應稅服務流”(合同)、“資金流”(付款)、“發票流”(開票)三流一致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對公賬戶的作用

1、開發票、扣稅需要對公賬戶,這也是最重要的規定

2、公司間交易往來需要對公賬戶轉款

3、進出口貿易行業,需要首先要辦理對公賬戶才能辦理進出口經營權

4、辦理社保、住房公積金都需要對公賬戶

三、對私賬戶的規定

原則上說,一般的公司賬戶是不可以轉賬到個人賬戶的,銀行對此也有規定:通過網上銀行可以給支付個人,但是需提供相關資料,否則銀行有權拒絕處理。

以工商銀行具體規定爲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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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問:既然對私轉賬有這麼多規定,爲什麼還是有很多公司經常出現公司賬戶往法人個人賬戶轉私帳的情況呢?

原因很簡單——避稅!

前幾年,在網上發票勾選認證平臺還沒有開通、金三稅系統還沒有上線的時候,對私轉賬的行爲尤其猖獗,就是因爲當時涉及範圍廣排查難度高,加之監管體系還尚未成熟,不少企業通過這種方式,貨款不走公章、不開票、不上賬,以此偷逃稅款。

但如今,公對私、私對公的這種走賬形式已經成爲了稅務嚴查的重點,不管是公司賬戶還是個人賬戶,一旦被銀行檢測到資金流向異常,就很有可能會稅務機關盯上。

四、公對私轉賬,風險有哪些?

1、挪用公款

公司賬戶的資金往來一般是擺在明面上有據可查的,而若是轉到老闆的私人賬戶,就難以區分到底款項是公用還是私用的,前段時間某公司財務人員挪用鉅額公款打賞平臺主播的案子還歷歷在目。

根據法律規定,公司的資金必須要收到監管,不可挪做私用,一旦發現有挪用公款的行爲,嚴重的會被定罪入刑!

2、偷稅漏稅

都知道財務做賬一定是要有原始憑證的,而很多通過個人賬戶轉出去的款項賬面不透明,沒有依法的納稅憑證,很有可能不會提供增值稅發票,這就有偷稅漏稅的嫌疑了,一旦被查,企業將會面臨鉅額補稅懲罰。

3、洗錢嫌疑

一旦個人賬戶大額收款累積次數過多,就會被銀行列爲重點監控對象,排查是否存在洗錢的可能。注意,會被列入重點監控的不僅僅是金額大,而且是一年內收款次數多的對象,並不是所以大額交易都會被監控。

根據大額支付交易的規定: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之間以及個人銀行結算賬戶與單位銀行結算賬戶之間金額20萬元以上的款項劃轉屬於大額交易,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短期內累計100萬元以上現金收付屬於可疑交易。

案例:我公司有一筆貨款是客戶以個人的名義打到老闆私人賬戶的,老闆又從私人賬戶上打到對公賬戶,後來客戶又從公司賬戶將這筆款打入我公司對公賬戶,要求將以前的那筆貨款退回他個人的賬戶。

這樣一來,必須從我公司對公賬戶將這筆款打入老闆個人賬戶,再從老闆個人賬戶將這筆款打入客戶個人賬戶,可以這樣做嗎?

要是你,你會怎麼做?最爲安全的做法就是哪裏來的回哪裏去,將款項原路退回。

金三啓用以來,已經有很多企業因爲歷史資金流水不明,被系統通過稅務申報的數據排查出了問題,有虛開發票用來抵稅的,也有壓根沒有入賬的不明收支,都被要求補繳稅款幾十上百萬,不補?就等着稅局的人上門來搬賬本吧!

再次提醒老闆和財務:公司的業務往來一定要按照規定走公帳,千萬不要抱有僥倖心理想着走私賬偷逃稅款,俗話說得好: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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