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實(1367-1459年),字仲美,號樸齋,長樂航城龍津人。本姓林,系慎思裔孫。自幼聰穎過人,年弱冠補諸生。明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知縣王遵道禮聘江田陳洵仁在六平山的“東溪精舍”講席,當時學生有吳實、馬鐸、陳全、李馬、高沂、謝復進、林應、周瑤、高淮、林山喬等十人。那時,吳實常與王恭、高棅、鄭定、林敏等交遊,詩文唱和,文思大進。

吳實

永樂九年(1411年),吳實得中進士,授戶部主事。九月,奉命持節出督雲南軍餉,後升爲山西道監察御史。他性格耿直,不避權貴,人稱“鐵面御史”。永樂十七年(1419年),處州(浙江麗水)民衆因爭相挖礦,互相攻擊,以致許多人被捕入獄。此事告到朝廷,朝廷派吳實前往決斷。吳實到處州後,微服出訪,詳細瞭解案情,妥善解決了紛爭,釋放無辜者一百多人。奉天殿遭天災,明成祖下詔求取順天治國方略,吳實所提的“惜民力,節財用,重爵賞,慎刑罰,擇賢才,嚴考課”都切中了當時所存在的弊病。宣德元年(1426年),有江西安福縣民衆向朝廷舉報土豪橫行不法,吳實受命同錦衣衛前往究治。他多方查察,得實情,依法懲除了惡霸。

吳實於宣德三年(1428年)出任廣西按察司僉事。當時的各級地方官思想守舊,對獄事上下推委,以致獄中囚犯達到千餘人。他內查案卷,外訪諸吏,口不停訊,手不釋卷。不久,滯案爲之一清。宣德四年(1429年),他出巡嶺西,平息了夷江八寨的擾亂。宣德九年(1434年),他請求停職還鄉,但得不到准許,而後出任廣西布政司右參議兼僉事,直至正統二年(1437年),才得以恩准。

《龍門高氏族譜》

吳實在仕途的二十多年間,始終保持着儉樸的生活作風和實事求是的工作態度,爲世人所稱道。他曾主修《龍門林氏茂林家譜》,併爲《龍門高氏族譜》和《龍臺鄭氏族譜》作序。正統十四年(1449年),舉人出生而主持長樂縣事的龍韜,十分敬重他的清節,經常上門拜訪,曾作詩一首稱頌:“瀛洲飛步擅鰲頭,出鎮行臺異等流。欲變冠裳移左衽,不慚帷幄借前籌。兩江花暖春回日,一道霜寒月正秋。御翰親題行懋賞,姓名從此覆金甌。”

天順三年(1459年),吳實以93歲的高齡駕鶴歸西。著有《樸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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