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年4月,经过充分的调查取证,惠阳区检察院向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对黄某某果园中其他品种果实进行全面抽检,对黄某某果园中含“氧乐果”成分的有毒有害果监督销毁,同时依法采取措施全面加强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与黄某某家属取得联系,并督促黄某某家属将200多斤有毒有害的柑橙果摘下,现场监督其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将黄某某果园内其他果实送至惠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检测。

果农使用限禁农药被依法逮捕

事情还得从3年前说起。

2016年3月,果农黄某某在惠阳区某村承租了一块20亩的土地用来种植潮州柑、沃柑、红江橙等果树。在种植果树过程中,因柑、橙树患有红蜘蛛,黄某某于2017、2018年先后两次在果树与果子上使用了限禁农药“氧乐果”。

惠州一果农使用限禁农药被逮捕,“毒果”被无害化处理

2019年2月,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对黄某某果园进行监督抽检,抽样检测的4亩沃柑、红江橙两个产品均检测出“氧乐果”农药成分。限禁农药“氧乐果”的使用无疑对于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带来了巨大隐患。

2019年3月5日,惠阳区检察院通过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建议该局将该案移送至惠阳区公安分局立案,并于3月25日依法对黄某某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准逮捕。

惠州一果农使用限禁农药被逮捕,“毒果”被无害化处理

监督“毒果”进行无害化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犯罪嫌疑人黄某某虽已被刑事立案,但其种植的有毒有害柑橙并未进行无害化处理,仍然存在着流入市场的食品安全隐患。

如何有效消除该隐患,切实保障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今年4月,经过充分的调查取证,惠阳区检察院向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对黄某某果园中其他品种果实进行全面抽检,对黄某某果园中含“氧乐果”成分的有毒有害果监督销毁,同时依法采取措施全面加强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惠州一果农使用限禁农药被逮捕,“毒果”被无害化处理

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与黄某某家属取得联系,并督促黄某某家属将200多斤有毒有害的柑橙果摘下,现场监督其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将黄某某果园内其他果实送至惠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检测。

惠州一果农使用限禁农药被逮捕,“毒果”被无害化处理

与此同时,为全面落实检察建议,该局还制定了《惠阳区2019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和《惠阳区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方案》等,检查农资经营门店35间次,检查农业种植企业、合作社、散户50多家次,抽检蔬果样品264个,全面强化辖区内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

■延伸

部门说法

1、惠阳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强化监管确保饮食安全

作为该检察建议案件中的实施方,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不断强化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他介绍,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饮食安全无小事,针对食品问题该局将从严从细管理,维护舌尖上的安全。

2、惠阳区检察院:诉前程序维护人民利益

惠阳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案的成功办理有效实现了监督双赢共赢多赢的社会效果,有力的保护了惠阳区的食品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该负责人表示,该院未来将继续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树立“通过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是司法最佳状态”理念,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好人民的根本利益。

【记者】张峰

【通讯员】唐思玲 黄秋平

【作者】 张峰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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