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西網訊 記者王樊、黃思農、實習記者肖旖報道:國信證券由於在*ST華澤(3.310, 0.00, 0.00%)重組案中沒有勤勉盡責和存在違法事實,近日被證監會行政處罰。中國江西網財經記者注意到,6月22日,國信證券發佈公告稱,已經收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總共被罰沒2800萬元。

作爲國內券商大佬因涉及一A股上市公司數年前案件被罰,也彰顯證監部門向保薦企業上市的券商亮出達摩斯之劍。中國江西網財經記者梳理發現,國信證券與贛企交集頗多。兩家A股上市公司、多家新三板上市公司均系其保薦上市。見諸報端資料也顯示,目前,江西共有包括中至信息在內的22家企業在江西證監局輔導備案,在“保薦機構”一欄,國信證券也佔了兩個席位。

業內“大佬”被罰沒2800萬

公告顯示,國信證券在*ST華澤重組案中存在以下三項違法事實:一是華澤鈷鎳2013年和2014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二是國信證券出具的《華澤鈷鎳恢復上市保薦書》、《華澤鈷鎳重大資產出售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之持續督導工作報告書》和《華澤鈷鎳重大資產出售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之2014年度持續督導工作報告書》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三是國信證券在覈查上市公司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和應收票據,以及利用審計專業意見等方面未勤勉盡責。

證監會稱,國信證券此次保薦業務行爲,違反《證券法》第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所述違法情形。龍飛虎、王曉娟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國信證券此次併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行爲,違反《證券法》第一百七十三條和《上市公司併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條和《上市公司併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所述違法情形。張苗、曹仲原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由於上述違法事實,國信證券被罰沒2800萬元。證監會對於國信證券保薦業務行爲,責令其改正,給予警告,沒收保薦業務收入100萬元,並處以300萬元罰款;對龍飛虎、王曉娟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證監會對於國信證券併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行爲,責令其改正,沒收併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收入600萬元,並處以1800萬元罰款;對張苗、曹仲原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0萬元罰款。國信方面表示,公司目前經營情況正常,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國信證券近年來風波不斷

近年來,國信證券風波不斷。2017年12月15日,證監會對五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其中就涉及國國信證券一從業人員違規炒股被罰。

2015年底,國信證券也因違法向司度(上海)貿易有限公司提供融券服務,被證監會立案調查,隨後更是被頂格罰款1.04億元。

此外,因鄒平電力購售電合同債權資產支持專項計劃中的違規問題,鄒平縣電力集團有限公司被山東證監局警示。同時,該項計劃管理人國信證券、山東和信會計師事務所、中誠信評、奮迅律師事務所也均被山東證監局出具了警示函。山東證監局還指出,國信證券作爲鄒平電力ABS計劃管理人,未對鄒平電力ABS基礎資產進行全面的盡職調查,出具的《鄒平電力購售電合同債權資產支持專項計劃說明書》部分內容存在虛假記載。國信證券2017年年報顯示,去年,國信證券淨利潤和營收實現一增一減。公司實現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45.75億元,同比微增0.41%;實現營業收入119.24億元,同比減少6.46%。

贛兩家A股上市企業系其保薦

作爲業內“大佬”,國信證券與江西頗有交集。

中國江西網財經記者注意到,國信證券曾保薦多家江西企業,包括三川智慧、恒大高新等企業。

公開資料顯示,國信證券保薦的三川智慧,上市前夕,保薦機構國信證券的全資子公司國信弘盛也突擊入股。2009年6月20日,三川水錶(當時三川水錶還未更名爲三川智慧)股東大會決議:同意由國信弘盛投資有限公司(簡稱國信弘盛)、深圳市和泰成長創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和泰成長)以3.90元/股的價格對三川水錶增資,且均以現金增資,其中國信弘盛以780萬元對三川水錶增資200萬股;和泰成長以132.60萬元對三川水錶增資34萬股。增資完成後,三川水錶總股本達到3900萬股。值得一提的是,三川智慧於2010年3月26日在深交所掛牌上市,這距離國信弘盛增資入股尚不足1年。“‘保薦+直投’模式自創立以來因可能存在的利益輸送或受爭議。”有業界人士指出。不過,這一說法暫未得到國信證券方面證實。

2家備案上市贛企正接受“國信”輔導

實際上,國信證券在江西新三板市場也進行深耕。

資料顯示,撫州市的江西智特新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2017年4月接受輔導備案,輔導券商是國信證券。萍鄉市的甘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在2018年1月接受輔導備案,甘願食品也在接受國信證券輔導。

中國江西網財經記者注意到,國信證券還是新三板上市公司百樂米業的主辦券商,而百樂米業因無法正常發放員工工資,被新餘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立案調查。而且因爲百樂米業高管無法正常履職,造成其年報都無法按時公佈。

多條權威財經報道顯示,今年,江西共有包括中至信息在內的22家企業在江西證監局輔導備案,在“保薦機構”一欄,國信證券也佔了兩個席位。中國江西網財經記者注意到,江西全省在會審覈及輔導備案企業分佈表中,萍鄉的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撫州的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薦機構”均系國信證券。

近三千萬元罰沒折射主管部門監管追溯

證監會重拳“出擊”,贏得了經濟領域專家叫好。

著名經濟學家宋清輝接受中國江西網財經記者採訪時稱,這次國信證券五年前的業務“舊事重提”,傳遞出監管層絲毫沒有放鬆“回頭看”的監管力度。只要上市公司存在帶病上市和其他嚴重問題,即使是過去很多年,仍有可能會被監管追溯。

江西財大金融學院教授李思敏分析稱,證監會從2013年開始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加大事後處罰力度。五年前舊事重提也說明了監管工作重點轉變。有些券商爲了爭業務,輔導工作不到位,盡職調查不到位,甚至配合擬發行人弄虛作假,一方面違法違規,另一方面損害投資者利益同時也在損害自己聲譽。

對於此次國信證券被罰沒2800萬,有業內人士分析稱,“國信證券當時可能爲了爭取業務,不分好壞,只求爲了讓企業儘快上市。從上市公司IPO的過程來看,有兩大重要因素,首先是公司本身,其次是保薦機構。他們都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對投資者、監管機構、社會負責。”

某知名律所業內人士稱,此次罰沒案件是國家爲了保護投資者利益,對上市公司數據要求更真實,質量要求更高的一種表現。

對於專家分析,國信證券未置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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