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佈《關於做好2018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內容如下:

申報與評審時間

(一)申報時間

全省各級評委會受理申報材料的時間爲7月至10月,具體時間由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職稱評委會辦事機構確定,並及時登陸互聯網到“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平臺”(http://124.128.251.110:8185/)發佈評審通知。

(二)評審時間

1.除部分系列(專業)外,各級職稱評委會請於11月底前完成評審,12月底前完成審覈、備案工作。

2.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職稱評審,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有關要求部署開展。

3.高級會計師、高級審計師和高級統計師資格的評審時間,待考試成績公佈後由高級職稱評委會辦事機構(以下簡稱高評委辦事機構)另行通知。

申報評審條件和材料要求(一)申報評審條件

1.已完成標準條件修訂的職稱系列,標準條件在“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平臺”發佈,並按照新的條件執行;標準條件未修訂完成的,仍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抓緊完善標準條件,突出業績和能力導向,對學歷資歷、外語、計算機、論文著作、科研成果、技術創新、榮譽獎項等內容合理運用,科學設置。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在部分職稱系列設置正高級職稱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7〕139號)規定,目前未設置正高級職稱的職稱系列均可設置到正高級,有關正高級職稱標準條件制定完成後,加快組織開展相應正高級職稱評審。

2.按照《關於加強高技能人才工作助推產業轉型升級的意見》(魯人社發〔2016〕22號)有關規定,在職稱評聘中,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資格的高級技校或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生,分別按照全日制高職(大專)和本科畢業生對待;普通技工學校畢業生,按照普通中等學歷教育畢業生對待。

3.對於參加工作後取得的非全日制學歷,不再限定年限要求。

4.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的有關要求,由各市、各部門按照《關於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6〕29號)執行。

5.繼續教育條件,按照《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提供近五年以來的繼續教育證明材料。

6.凡國家職業資格制度明確可聘用專業技術職務的,取得職業資格可視爲具備相應系列和級別的職稱,並可作爲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二)材料要求

2018年度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實行網上申報評審,申報人員登錄“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平臺”的“職稱申報評審系統”進行填報。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應實事求是地填寫申報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種佐證材料和能夠反映本人任現職以來專業技術水平、能力、業績的代表性成果或受獎項目以及參加繼續教育情況。淡化論文、獎項數量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填報的論文(著作、作品等)不超過3件,科研成果及獲獎項目不超過3項(標準條件另有規定的除外)。

申報範圍和有關政策(一)申報範圍

1.凡在我省各類企業事業單位、社會中介組織從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確定了人員勞動(聘用)關係的專業技術人員,以及在城市、農村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但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均可按規定的標準條件申報評審相應的職稱。城市無工作單位的專業技術從業者和農村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由其所在街道社區、村委會或鄉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所推薦申報,逐級審覈上報。

2.在我省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可按規定參加職稱評審。

3.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在編人員)不得參加職稱評審。

(二)有關政策

1.建立特殊人才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入選省級以上重點人才工程的專業技術人才可直接申報正高級職稱。按照《山東省高層次人才服務綠色通道規定》(魯人社規〔2018〕5號)規定,引進高層次人才首次參加職稱評審時,不受本人任職和年限限制,可按照業績、能力、水平直接申報相應的職稱,其海外工作經歷、學術和專業技術貢獻可作爲參評依據。

2.援藏、援疆、援青的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按照《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做好全省援藏援疆援青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有關工作的通知》(魯人社字〔2017〕255號)規定執行。

3.開展自主評價按崗聘用改革的高等學校和省屬科研機構,要嚴格按照《關於深化高等學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魯人社發〔2015〕51號)和《關於在山東社會科學院等4所科研機構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通知》(魯人社字〔2016〕158號)的規定,落實因事設崗、公開競聘、業內評價、聘用管理等規定,實行自主評價、按崗聘用、頒發聘書。

4.在我省博士後科研流動站、科研工作站(基地)從事科研工作的在站(基地)博士後研究人員,以及出站(基地)後在我省工作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可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參加職稱評審,其在站(基地)期間科研成果可作爲參加職稱評審的依據。

5.非企事業單位(含參公管理單位)的人員交流聘用到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在現工作崗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一年以上,經考覈符合相應職稱條件的,可申報評審相應的職稱。

6.在鄉鎮單位(不含城區街道辦事處和派出機構,下同)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醫療衛生專業除外),申報評審職稱,可不受所學專業限制。縣級及以上單位專業技術人才交流聘用到鄉鎮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工作,在現崗位工作1年以上,經考覈符合相應職稱條件的,可不受任職年限和職務級別的限制,申報評審相應職稱。

7.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評審職稱,由各設區的市和省直部門按照事業單位管理有關規定,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作出具體要求。經批准兼職或離崗創新創業的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按照《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科技廳山東省教育廳關於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的實施意見》(魯人社規〔2018〕1號)有關規定執行。

8.鼓勵發展複合型人才。已取得一個系列(專業)職稱並聘用在相應崗位上的專業技術人員,經所在單位批准,可結合從事工作再申報評審或報考其他系列(專業)同級別的職稱,不受所在單位崗位限制。

9.專業技術人員因工作崗位調整需要改系列(專業)申報評審與原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同層級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應在現聘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經考覈符合相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條件的方可推薦申報。未按規定取得相應系列(專業)資格的,不得申報評審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除外。

審覈要求(一)單位審覈

1.專業技術人員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實效性,組織好申報推薦工作,做好申報前公示並按要求填寫單位推薦意見並簽名蓋章。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及時退回並向申報人說明原因。

2.單位要按規定將申報材料和投訴受理部門及電話,在單位顯著位置公示,有條件的單位應同時在單位網站首頁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其他申報材料可放置在單位會議室等公共場所,以供查驗。

(二)主管部門、呈報部門、評委會辦事機構審覈

單位主管部門、呈報部門、評委會辦事機構要認真審覈申報材料。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評委會受理範圍或違反委託評審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應及時按原報送渠道退回,並請用人單位書面告知申報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評審條件;(2)不符合填寫規範;(3)不按規定時間、程序報送;(4)未經或未按規定進行公示;(5)有弄虛作假行爲;(6)其它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

(三)委託評審

1.申報人數較少的系列,我省不再組建相應高評委。相應高評委辦事機構審覈彙總並聯繫好委託評審事宜,經我廳出具委託函後,由高評委辦事機構統一報送。

2.中央駐魯單位和外省委託我省評審高級職稱的,須經中央人事主管部門或外省省級職稱管理部門同意後提交委託函,高評委辦事機構方可受理。評審結束後,及時反饋評審結果,由出具委託函的部門(單位)按規定覈准公佈和發放證書。

評審組織要求(一)評委會組建及調整

1.各評審委員會組建部門應嚴格按照《山東省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組織辦法(試行)》(魯人發〔2002〕26號)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遴選本系列(專業)或相近系列(專業)專家組建各級評審委員會。

2.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技術職務資格高評委辦事機構調整至煙臺市專業技術職務評審中心。

3.藥品工程、廣播電視工程、水利工程、環境保護工程、冶金工程、黃金工程、水產工程、煤炭工程、質量工程、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技術職務的工程技術應用研究員資格分別交由以上相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高評委評審。

4.同意17個設區的市組建中小學教師、衛生技術、基層衛生技術、經濟專業職務資格高級評審委員會,同意8個設區的市組建工程技術職務資格高級評審委員會,同意5個設區的市組建會計專業資格高級評審委員會,同意2個設區的市組建中等專業學校教師職務資格高級評審委員會,負責本市所屬的相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評審工作。

5.探索建立片區式職稱評審委員會,開展地方間聯合評審。片區式職稱評審委員會由當年度承辦市提出申請,經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同意後組織評審工作。

(二)評委會評審

1.各系列(專業)評委會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制定的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標準條件,突出業績貢獻和自主創新能力,對申報人員品德、知識、能力和業績進行綜合評價,把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發明專利和轉化生產力的能力作爲評審的重要依據,注重向基層、企業、非公有制單位和一線專業技術人員傾斜。

2.各級評委會應結合實際創新評審評價辦法,可採用業務測試、面試答辯、綜合評議等多種方式,對申報人員的學術技術水平和能力業績情況進行全面、科學地評審評價。有條件的評委會可以引入專業性較強、信譽度較高的第三方機構參與評審評價。建立評審專家責任制。對符合《山東省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破格申報指導條件(試行)》(魯人發〔2005〕15號)破格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須由高評委辦事機構組織業務測試後,提交高評委單獨評審。

3.各評委會辦事機構應做好申報材料的審查、整理、分析、彙總工作,制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委員會評審工作方案》,並在評審會議召開10日前報評委會組建部門審覈同意後,認真組織評審。

評審結果核準公佈及發證

(一)嚴格執行異議期公示制度。評委會辦事機構須將評審通過的人員名單及時通知呈報部門逐級反饋到申報人員所在單位公示。對評審結果審覈、備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評委會辦事機構經呈報部門、單位主管部門反饋到專業技術人員所在單位,由所在單位進行具體覈實,單位主管部門及呈報部門要進行認真審覈,提出明確意見後,及時上報評委會辦事機構。

(二)評委會辦事機構應在異議期結束的15個工作日內,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報送相關的核準備案材料。公示無異議且符合備案要求的,及時行文公佈。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將視評審工作進展定期組織抽查。

(三)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發放工作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紀律要求(一)嚴肅評審紀律。

各市各部門(單位)要按照我省職稱相關政策要求,嚴肅認真做好本市、本部門(單位)申報工作,要對照資格條件,逐條逐項把好資格審查關。評委會辦事機構要切實履行職責,健全評委會的評審會議記錄制度,嚴格評審程序和評審紀律,確保評審質量和評審工作規範有序。受理信訪主要由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負責,接受單位紀檢、監察部門的指導和監督。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或其它違規行爲的申報材料不予報送,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加強監督督查。

各評委會和用人單位要建立完善內部監督機制,將職稱評審工作作爲廉政風險防範的重要內容,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監督檢查。辦事機構要與評委簽訂遵守評審紀律承諾書,有條件的評委會可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參與監督,建立全程監督機制。對評審過程中發現或羣衆舉報的違規違紀行爲要及時認真進行覈查,堅決杜絕評委和相關工作人員違紀違法問題的發生。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所屬評委會辦事機構的檢查和指導,督導所屬評委會辦事機構加強職稱評審工作的紀律教育,進一步規範評審工作程序,強化監督和制約機制。

(三)強化責任追究。

對職稱申報、推薦、評審等環節要嚴格實行“誰審覈,誰簽名;誰簽名,誰負責”的管理責任制,哪個環節、哪個方面出現問題,依法依規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各級評委會辦事機構不得擅自擴大、增加或減少受理及評審範圍,凡違反評審程序和規定,或隨意降低評價標準,導致投訴較多、爭議較大,將視情況責令整改。對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資格中弄虛作假、違紀違規的人員,各市、各部門(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並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視情節輕重予以黨紀政紀處分。對在職稱申報評審中弄虛作假的單位追究有關領導和相關責任人責任。

(四)建立職稱誠信制度。

按照《山東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14號)規定,專業技術人員在職稱評定等工作中的弄虛作假行爲,將作爲失信信息予以記錄。信用狀況不良的個人、單位或組織,將在行政監管、行政便利、財政資金申請等方面給予一定限制和懲戒。

其他

本通知未盡事宜,應按照國家和省現行職稱政策執行。工作過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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