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司法解释的正确理解,规范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2018年4月12日上午,海口海事法院组织全体执行局干警及立案、审判等相关业务部门法官、法官助理召开业务学习会,集中学习讨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称《规定》)。党组成员、副院长陈祥智主持并参加了本次会议。

首先,执行局陈明局长带领参会人员逐条研读了《规定》的全部内容,并结合执行工作实践详细讲解了《规定》出台的法律背景、立法本意及重点条文。

随后,参会人员对《规定》展开了热烈的交流讨论。大家一致表示,《规定》的出台突破了原有法律规定对仲裁裁决进行司法审查的限制,完善了对申请不予执行的审查程序,填补了法律空白,明确了以往模糊不清的诸多问题,将对保护当事人、案外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仲裁事业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在学习讨论中,大家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困惑问题,各抒己见,统一认识,收获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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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祥智副院长指出,《规定》的出台十分及时,解决了人民法院在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中存在的监督机制障碍等问题。在今后的审判执行工作中,要以《规定》的出台为契机,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全力攻坚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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