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財互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重大資產重組標的公司2017年度業績承諾實現情況的說明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金財互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6年實施完成了重大資產

重組,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109

號)及有關規定,公司編制了標的公司2017年度業績承諾實現情況說明。具體如下:

一、重大資產重組的基本情況

根據公司2016年7月16日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決議及中國證券監督管

理委員會《關於覈准江蘇豐東熱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向徐正軍等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

募集配套資金的批覆》(證監許可[2016]2334號)文覈准,本公司向方欣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簡稱“方欣科技”)股東徐正軍發行80,126,857股、向股東王金根發行

34,069,687股、向股東北京衆誠方圓投資中心(有限合夥)發行10,331,948股、向股

東深圳市金蝶軟件配套用品有限公司發行6,309,201股、向股東蘇州松禾成長二號創

業投資中心(有限合夥)發行5,938,220股、向股東廣州西域洪昌互聯網創業投資合

夥企業(有限合夥)發行5,938,220股、向股東曹鋒發行3,785,520股、向股東鄧國

庭發行1,892,760股,購買其所持有的方欣科技100%的股權。

截至2016年10月20日止,方欣科技原股東所持有的方欣科技100%的股權已

完成過戶及工商變更登記手續,方欣科技股權已變更登記至公司名下。2016年11月,

本次重組涉及的新增股份已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辦理了相關登記。

衆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就上述本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事宜進行審

驗,並於2016年11月3日出具了衆會字(2016)第6131號《驗資報告》。

二、業績承諾情況

根據公司與交易對方簽訂的《業績補償協議》及《業績補償協議之補充協議》,

補償義務人(徐正軍、王金根、曹鋒、鄧國庭)承諾方欣科技於2016年度、2017年

度、2018年度經審計的合併報表口徑下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以扣除非經常

性損益前後孰低爲準),分別不低於12,000萬元、16,800萬元、23,500萬元。經各

方共同協商,確認上述承諾淨利潤應爲扣除上市公司配套募集資金所帶來的效益對

標的公司每年淨利潤的影響數額後的淨利潤。

如方欣科技於業績承諾期內實現的實際淨利潤未達到承諾淨利潤,則補償義務

人應向上市公司足額補償,具體爲首先補償義務人以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

司股份進行補償,若補償義務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不足以補償上市

公司的,則該差額部分由補償義務人以現金方式進行補償。

三、2017年度業績承諾實現情況

方欣科技2017年度實現合併淨利潤爲18,084.98萬元,其中歸屬於母公司所有

者的淨利潤爲18,004.17萬元,2017年度歸屬於母公司的非經常性損益爲440.40萬

元,2017年度募集資金佔用利息及存放利息爲649.30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及資

金佔用利息後的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爲16,914.47萬元,完成2017年度業

績承諾的100.68%。上述業績承諾實現結果已經衆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審計,並於2018年4月10日出具衆會字(2018)2588號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

告。

金財互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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