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市)、杭州經開區、西湖風景名勝區、大江東科技局、城西科創集聚區,各有關企業:

爲進一步促進我市科技型初創企業的發展,根據《杭州市科技型初創企業培育工程實施意見(2018-2020)》(杭科高〔2018〕4號)要求,決定開始徵集2018年杭州市科技型初創企業培育工程企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的基本條件

在杭州市區域範圍內的國稅局、地稅局登記、納稅,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覈算體系,具備企業法人資格,並符合以下條件的初創企業:

1.符合我市產業發展導向要求,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科技含量高,在技術及商業模式創新上有明顯特色;具備一定的技術與市場成熟度,生產及市場營銷計劃切實可行;市場開發潛力大,成長性好。

2.註冊成立時間5年以內(201311日後),且註冊資金不高於1000萬元(生物醫藥、集成電路、新能源、環保、文化創意等特殊產業可放寬至2000萬元)。

3.擁有一支穩定的研發團隊,研發經費單獨建帳,研發投入佔當年企業主營業務收入的5%以上;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佔職工總數的15%以上。

4.申報時上年度銷售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下。

二、申報流程

採取網上和書面資料報送相結合的申報方式。

1.網上申報。登錄杭州科技政務網(http://www.hzst.gov.cn)的“杭州市財政專項資金網絡管理系統”(首次申報單位需先註冊,並經企業所在地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科技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當地科技主管部門)審覈通過後才能申報),進入“項目申報起草”中進行項目申報。

2.書面報送。申報企業完成網上申報後,需遞交以下書面申請資料:

1)杭州市科技型初創企業培育工程申請表(見附件1);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複印件;

3)企業商業計劃書;

4)公司章程;

5)上年度財務報表(當年成立的企業可提供最近一個月份的財務報表);

6)企業獲得投融資證明材料(含投資協議、打款證明(或股權變更證明))複印件;

7)專利證書、著作權登記證書複印件等知識產權證明材料;

8)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9)承諾書(見附件2)。

以上書面資料(複印件要求加蓋公司印章)各一份提交當地科技主管部門。由當地科技主管部門負責對企業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覈,由分管領導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後統一報送市科委。

三、申報受理

1.企業申報時間:企業網上申報與書面材料遞交至當地科技主管部門的截止日期爲2018年6月29日。

2.審覈報送時間:各地科技主管部門網上審覈與書面遞交至市科委項目受理辦的截止日期爲7月13日。

3.受理部門:杭州市科技項目管理辦公室(杭州市惠興路2號,杭州科技大廈603室)。

4.聯繫方式:

賬戶註冊開通:請致電企業所在地的科技主管部門(聯繫方式見附件3)

業務諮詢:市生產力促進中心傅藝明、市科委康智勇:56778069、87060184

網絡問題請諮詢:88231139 55225127

材料受理:87025452

附件:1. 杭州市科技型初創企業培育工程申請表

2. 項目申報承諾書

3. 各地科技主管部門聯繫方式

杭州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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