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当事人逃跑、造成现场变更、证据丢失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核实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实,应当承担全部责任。3、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不立即停车,又不保护现场的,不能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的,由机动车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

一、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都有哪些?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事故的对方不承担责任:

1、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另一方应当负全责,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另一方当事人没有违反规章制度的,由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

3、当事人逃跑、造成现场变更、证据丢失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核实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实,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或者毁灭证据的,应当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5、与车辆有关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的,不能确定事故责任的,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都有哪些?

6、当事人一方不报告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交通事故责任不能确定的,应当负全责。

7、所有当事人均不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过失,属于交通事故,所有当事人均不承担责任。

(二)主要和次要负债

其中一方对下列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而另一方则负有次要责任:

1、涉及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事故,由交通事故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对违反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规章制度负有主要责任,另一方对违反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规章制度负有主要责任。

2、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条件不报告或者不及时报告,不能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的,由机动车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非机动车承担主要责任,行人负有次要责任。

3、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不立即停车,又不保护现场的,不能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的,由机动车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

(三)同等责任

如果交通事故是由双方(或以上)违反规章制度造成的,该行为对事故的同样效果负有同等责任。双方对下列行为承担同等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均有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同;

2、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没有立即制止,也没有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查明。

3、如果有关各方有条件不报告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交通事故的不确定责任无法确定,交通事故的事实查证责任无法确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识别函,说明时间,当事人的地点、情况和调查得到的事实,但不确定事故的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由哪个部门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并在十天内做出鉴定结果。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的现场调查、检查、调查及有关的检查、鉴定结论,及时出具交通事故证明,作为处理的依据。交通事故。对交通事故的书面认定应当说明当事人的基本事实、原因和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识别证件。需要检查、鉴定的,应当自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五日内确认交通事故。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自收到交通事故认定证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一般需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划分。其中,当事人对事故承担的责任不同,那么之后需要对事故中造成的损害、损失作出的赔偿比例也不同,另外这也关系到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因此一定不能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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