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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姚市市場監管局首次運用司法鑑定查處一起侵犯商業祕密案

模仿再像

也不能弄假成真!!

近日,餘姚市市場監管局首次運用司法鑑定查處的一起侵犯商業祕密案件結案: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爲並處罰款15萬元。

一起跟隨市監君的腳步

來揭露事情真相吧

2018年5月初,市市場監管局接到外地權利人A公司的舉報:其前產品研發工程師張某離職後,在他的妻子李某任法人的餘姚市B公司從事產品研發,生產銷售和A公司一模一樣的產品,並涉嫌侵犯權利人的商業祕密。

餘姚市市場監管局首次運用司法鑑定查處一起侵犯商業祕密案

接到舉報後,市場監管執法人員對A公司是否採取合理的保密措施進行了覈實,確認A公司採取了與員工簽訂保密協議、勞動合同,安裝技術文件管理軟件等措施來保護自己的技術信息。

隨後,市市場監管局對B公司進行了突擊檢查,現場查獲與A公司產品外形一樣的產品,並在張某的工作電腦內查獲了大量權利人的技術文件,容量多達6GB。

經調查,張某在A公司技術部工作期間,違反保密協議,利用工作之便將大量技術文件帶離公司。B公司,則是2018年1月中旬由張某的妻子李某和他人共同出資成立的,而張某也是在2018年1月上旬從A公司離職後到B公司工作,並將上述大量權利人的技術文件帶入B公司,工作中參考A公司的技術文件爲B公司製作了作業指導書和產品零件圖紙。執法人員發現,此案最明顯的漏洞來自B公司的作業指導書,上面仍留有A公司的商業標識。

由於該案涉及專門的技術問題,爲查明案情,市市場監管局就“權利人涉案產品和技術文件是否‘不爲公衆所知悉’以及兩公司的產品和技術文件是否相同或實質相同”,首次委託司法鑑定機構進行鑑定。經司法鑑定,權利人的技術文件在2018年5月8日之前具有“不爲公衆所知悉”的特性,B公司的部分技術文件與權利人的技術信息相同或實質相同。

張某的妻子李某在明知張某是A公司的前員工,可以接觸到權利人的技術信息,且與權利人簽訂過保密協議,應知張某違反權利人保守商業祕密的後果的前提下,還是使用權利人的商業祕密用於B公司的產品研發生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相關規定,其行爲應當視爲侵犯商業祕密。

雖然張某爲侵犯A公司商業祕密的具體實施人員,但其爲B公司員工,其行爲是爲了公司利益,屬於職務行爲,故對B公司給予行政處罰。

市監君也在這裏提醒各位商家

做生意要端正

切勿走偏門小道

一步錯,步步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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