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王利涉嫌受賄、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一案,由東烏珠穆沁旗人民檢察院審查終結,於2019年5月20日向東烏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移送起訴前東烏珠穆沁旗人民檢察院指派業務骨幹加強與監察機關的協調溝通,提前介入調查,引導取證,在審查起訴期間對關鍵的證據自行補充,追加漏罪。

掃黑除惡 | 王利因涉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案件被提起公訴掃黑除惡 | 王利因涉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案件被提起公訴掃黑除惡 | 王利因涉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案件被提起公訴掃黑除惡 | 王利因涉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案件被提起公訴掃黑除惡 | 王利因涉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案件被提起公訴掃黑除惡 | 王利因涉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案件被提起公訴

王利涉嫌受賄、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一案,由東烏珠穆沁旗人民檢察院審查終結,於2019年5月20日向東烏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該案系東烏旗監察委調查的公職人員(派出所副所長)充當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首例案件。案件移送起訴前東烏珠穆沁旗人民檢察院指派業務骨幹加強與監察機關的協調溝通,提前介入調查,引導取證,在審查起訴期間對關鍵的證據自行補充,追加漏罪。在辦理該案期間該院採用“捕訴合一”辦案模式,提高辦案效率和質量,進一步推動了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深入開展。

掃黑除惡 | 王利因涉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案件被提起公訴

來源 | 東烏檢察

審覈 | 徐東巍

編輯 | 宗豔

掃黑除惡 | 王利因涉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案件被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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