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下有點看法在此提出,小孩命格屬水,而冤死時又特意離 地,其冤魂已然五行絕土,從常理上來看兇犯製造一個五行缺失的魂魄實在讓人費解,不過若換個角度來思考,人有三魂七魄,其中三魂分別乃是天魂、地魂、人 魂,而七魄分別爲屍狗、伏矢、雀陰、容賊、非毒、除穢、臭肺,魄爲肉體7欲所化,肉身不在七魄不存,故而七魄不考慮,而三魂中人死後七日後天魂歸天路,地 魂歸地府,人魂則徘徊於枉死之處,而小孩屍身離地地魂返地不能,腳綁墜魂砣天魂不得昇天,故而兇犯應該是想要這孩子的三魂,而三魂七日後才各行其路,故而 用散魂針強迫三魂分離,以便即刻收走。而鎖魂紅衣墜魂砣則是起到在分魂過程中,男孩的魂魄不會丟失,因爲取魂是非常麻煩的,所謂人有 三魂七魄,任何一魂一魄丟了,就得不到最完整的至陰魂魄了。

  警方難解男孩死亡原因

  匡紀祿向記者出示了巴南區警方12月5日給他的兩份通知書,第一份是《重慶市公共安全專家局巴南區分局不予立案通知書》,上面寫着:“控告人匡紀祿你於2009年11月5日提出控告的匡志均死亡案,我局經審查認爲,沒有犯罪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之規定,決定不予立案。如不服本決定,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本局申請複議。”

  第二份是證明,上面寫着:“經市、區兩級刑偵、技術部門調查,匡志均死亡事件排除他殺、自殺,屬意外死亡。”

重慶13歲男孩被茅山術煉成小鬼

  匡紀祿告訴記者,拿着警方給他的通知書和證明,他很不理解,也對警方的鑑定結論不服。當時,他質問警方:“什麼叫意外死亡?既然不是他殺和自殺,我兒子究竟遇到了什麼意外?這種意外是怎麼出現的?”匡紀祿說,對於他的疑問,警方沒有回答。

  “如果不是老婆做了一個夢,夢見有人進了農村老屋,催她趕緊回家看兒子,兒子的屍體可能腐爛了都沒人曉得。”昨天,匡紀祿哭着說。

  11月5日,警方在現場判斷,13歲的匡志均死於11月3-4日(星期二或星期三)。或許是“母子連心”,11月4日凌晨,匡志均的母親辜登會就做了一個夢,夢見一個從未謀面、個頭很高的男人悄悄進入他家農村老屋,並在夢中催促她趕緊回家看兒子,她立即被嚇醒了,因爲兒子當週正好回農村老屋沒有到江北城與父母見面,於是辜登會趕緊催丈夫回老屋看看。匡紀祿起初沒有在意,拗不過妻子,11月5日才趕回老屋查看,結果兒子真的出事了。

  以下是案發時候的部分媒體報道:

重慶13歲男孩被茅山術煉成小鬼

  5日中午12時許,54歲的農民工匡紀綠從江北趕回巴南區東泉鎮雙星村高石坎,爲上住讀的兒子送錢。家裏正門、側門緊閉,平時從來不開的後門卻虛掩着。從後門進去,眼前一幕讓他大驚失色:兒子身穿紅色的花裙子,雙手、雙腳被繩子結結實實地捆着,腳上還吊着一個大秤砣,雙手被掛在屋樑上,早已死亡。

  匡紀綠說,警方和法醫已在5日晚對兒子進行了解剖。因此,孩子從頭部到腹部,都被線縫着。

  記者揭開紅被子看見,匡志均遺體額頭前有一個小孔和不重的外傷,大腿、雙手、兩肋、雙腳裸部上方,都有極深的勒痕。此外沒有任何傷口。

  昨天,死者父親匡紀綠說,刑警和法醫對兒子有三個不理解:

  1、男孩爲何穿着紅裙子、游泳衣?

  2、死者額頭前的小針孔從何而來?

  3、死者雙手、雙腳有非常專業的打結。

  本來就是件很玄的案子,看了各網友的回覆之後,真是一陣冷汗啊:

  重慶網友原貼:

重慶13歲男孩被茅山術煉成小鬼

  此 案手法乍看下頗有許多自相矛盾:比如說:既給男孩穿上紅裙,又在頭頂用分魂針,是爲了散魂。但又在腳上用上墜魂拓,胸前用引魂白花,如果只是與其家裏有深 仇大恨,想將其魂魄打散,則又何需要加上墜魂拓和引魂白花呢。這看上去自想矛盾。如果要想散其魂不再找兇手麻煩,那將其變成厲鬼不是自找麻煩?所以很多人 就看不明白了。

  其實兇手並不是簡單的想要打散其魂魄報仇什麼的,也不是單純的想養厲鬼,而是有更深的用意,那這就只有一種解釋:如果是想提煉一個至陰的精 魄,應該選一個命格純陰的女孩。但他選的卻是一個13歲零 13天的男孩,所以只有一個可能性比較大,那就是如果這個男孩是一個八字純陽的人,那他可能是想提煉一個至陽的精魄。如果這個男孩是一個八字純陰的人,選 一個八字純陰的13歲零13個月的男孩,是爲了提取一個至陰至陽的極品精魄,因爲這樣的精魄極爲罕有,有些修煉精深的人爲了達到某種目的,會花上幾年甚至 更長的時間去尋找這樣一個精魄。

  所以他給男孩穿上紅裙散魂,爲免魂魄飄散無法提煉,所以在腳上加上墜魂拓,秤砣鐵製,鐵不透陰陽,墜在腳上魂魄無法遠遊, 只能在死處附近徘徊。再用分魂針從額前分散這個男孩的其他魂魄,只將其至陽精魄或者至陰至陽的精魄從胸前的引魂花中引出。這樣才能解釋他這些自相矛盾的做 法。看來這一定個法術極爲精深的人,不然不要說做了,根本連了都不可能瞭解到這樣的做法。

  我看警方也知道這事邪門,將這個案子公佈出來,估計既是爲了得到 更多的玄學方面的解釋的幫助,同時怕也是爲了釣魚吧。重慶警方若是想破這個案子,沒有高人的幫助是根本不可能的。但這件事,怕是一般的精於法術的人都不敢 插手去管的。

  湖北網友原貼:

  看上述新聞中 ,讓其子嗣穿紅衣上樑死,這是將魂打散,永不超生的死法。

  死者死時身現“金木水火土”五行跡象,再選屬陰的數字13歲零13天,按理說,作案時間也應該是陰時,亥時可能最大。這樣狠毒的做法就是想既讓對方家斷後,且讓死者永不超生,死後魂魄盡散,不會找兇手麻煩。

重慶13歲男孩被茅山術煉成小鬼

  集合了 金木水火土五行 ,頭頂有針眼!分魄術! 那針用屍油泡過

  泳衣爲 水

  紅衣爲 火

  秤砣爲 金

  橫樑爲 木

  地爲 土

  1.熟知小孩出生年月日。

  2.對小孩家比較熟

  3.兇手應該懂一點易經,且比較迷信。

  4.跟小孩家結仇比較深,不深不會下手這麼陰。

  5.結合迷信程度來看,此人應該至少30歲以上。

  北京網友:

  先 把男孩制服,給他穿上鎖魂紅衣,繫上墜魂砣,這就是留魂。再把男孩殺死,並用分魂針插入他的頭頂,這是瀉魂,估計兇手應該帶有裝魂魄之類的道術法寶,比如 葫蘆,盒子之類的裝魂之物。最後再掛在樑上,因爲按道術的說法,魂魄是不可能完全取淨的,所以必須讓他離開地面(離土),掛在樑上是因爲木代表生命,有引 魂的效果,這樣才能把孩子的魂魄取淨!

  至於13歲13天,女性親屬水性紅衣,無非是把魂魄提升到至陰的地步!

重慶13歲男孩被茅山術煉成小鬼

  所以,根據我看來,如果是仇殺的話,似乎也套麻煩了,從道術上來說,不至於這麼麻煩,所以爲了取魂的可能性大點!

  前面說,這人年齡在30以上,以我看來,很可能是年長者!目的是爲了延續他自己的生命,而且我猜測,這人應該是修煉得走火入魔了,他們那地方的人要注意了!

  因爲根據取魂的道術來說,這人如果要靠道術來延續自己生命(或者修煉到某個境界的話),應該要殺13個同樣陰命格的人!

  當然因爲已經取了一個魂魄,後面的12個人,也不用這麼麻煩了,只要用現在這個魂魄最引子就行,不用殺得這麼麻煩!

  我來說下吧,這個男孩應該是至陰之命格,按道法術上來說,他的魂魄算是修煉法術最好的東西!

  個人以爲,如果只是想讓他死不超生,全家絕後的話,不至於用這麼多東西,看來兇手的目的不在於傷魂,而在於取魂!

  前面有人分析了,爲什麼這個兇手要給死者穿其堂姐的紅色泳衣?

  因爲按照道術修煉來說,就是要把這個孩子最陰之魂魄提煉出來!

  所以要在最陰的時間這個男孩13歲零13天,並給他穿上他親人的紅色衣服!爲什麼是泳衣?因爲屬水,又是女人穿的,而且是親人穿的,可以說是至陰之物了!



分魄針 鎖魂紅衣 墜魂砣 茅山專屬法術

  泳衣爲 水,紅衣爲 火,秤砣爲 金,橫樑爲 木,地爲 土

重慶13歲男孩被茅山術煉成小鬼

  很 明顯,這個兇手是爲了把男孩的至陰之魂從身體裏逼迫出來!但是大家也要注意分魄針鎖魂紅衣墜魂砣的同時使用!看來這個兇手是爲了取得魂魄才這樣的!分魂針 從頭頂插入,是爲分魂,也是爲了泄魂!否則怎麼取得魂魄呢!而鎖魂紅衣墜魂砣則是起到在分魂過程中,男孩的魂魄不會丟失,因爲取魂是非常麻煩的,所謂人有 三魂七魄,任何一魂一魄丟了,就得不到最完整的至陰魂魄了!

  所以,兇手是先鎖魂,再泄魂,最後取魂魄!

  中國網友:

  沒 想到重慶巴南這麼近的地方竟然會有這樣的人.現在會這樣做的人已經很少了,真正會冒着殺人的罪名這樣去做的更是少之又少,可惜卻誤入岐途. 巫術之中以中國苗疆的蠱術,南洋的降頭術,以及黑巫術最爲厲害,也最狠毒. 養鬼之術以茅山術和南洋術最爲在行. 但他養的是厲鬼,一定有特別的目的. 如果只是單純養厲鬼來報仇,那除非他的仇家是他自己無法對付的,否則不用如此大費周張。他這樣做必然知道這樣做所要冒的風險和所要承受的後果,卻還是這樣 去做了, 如果他不是爲了報仇,那就要格外留心,此人如果是另有目的,只怕這纔是個開始,這件事應該關注.

  新加坡網友:

  如果照其他諸位道友所述是13歲又13日的孩子應該是在1996年10月24日出生的,爲丙子年戊戌月甲午日出世,但具體生辰不詳,不過可以大致判斷戊子年屬鼠,五行屬水。而五行相剋中土克水,懸於樑上離地而亡,似乎是兇犯顧及這孩子五行爲土所克故而爲之。

  不 過之前的道友言之有理身着紅衣下綁墜魂砣的確有養鬼嫌疑,可是加上分魂針就的確讓人有所疑問。更何況養鬼多用未滿12歲而夭折的小孩,因爲12歲以下小孩 纔會元陽元陰未泄,而此子年紀過大,已然不適合做養鬼之用。再加上養鬼者不可多養小鬼,因爲小鬼善妒,多養反而不宜。但是此人作案手法卻非常嫺熟,顯然具 有相當的經驗,若說是因爲之前養的小鬼跑掉或者被破,如先前所說,這個年紀的小孩已經不適合造鬼了,何苦要找這樣一個條件不太適合的小孩?

  從前面 提出的各種疑問可以看出,此兇犯精通道巫貳道,理應不是從事養鬼小道的潛修,故排除養鬼之嫌疑。在下有點看法在此提出,小孩命格屬水,而冤死時又特意離 地,其冤魂已然五行絕土,從常理上來看兇犯製造一個五行缺失的魂魄實在讓人費解,不過若換個角度來思考,人有三魂七魄,其中三魂分別乃是天魂、地魂、人 魂,而七魄分別爲屍狗、伏矢、雀陰、容賊、非毒、除穢、臭肺,魄爲肉體7欲所化,肉身不在七魄不存,故而七魄不考慮,而三魂中人死後七日後天魂歸天路,地 魂歸地府,人魂則徘徊於枉死之處,而小孩屍身離地地魂返地不能,腳綁墜魂砣天魂不得昇天,故而兇犯應該是想要這孩子的三魂,而三魂七日後才各行其路,故而 用散魂針強迫三魂分離,以便即刻收走。人之三魂又稱元神、陽神、陰神法寶練器時若材料欠缺不夠或是急於求成很多時候會有潛修奪人魂補足湊數,這也是許多道 修大家墮爲左道的原因之一。故而在下的結論爲此人爲修煉法器而奪魂,其原因定是練器材料缺乏或者是其所煉製之法器近期內有大用二者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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