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

電動車,已經成爲大家生活中的重要出行工具之一,價格實惠,而且騎行方便、快捷。但是,這種便捷的交通工具,如果使用或者停放不當,也可能會帶來很大的安全隱患。

今年央視315晚會曾告誡公衆:電動車發生的火災事故當中,80%都是由電池過充導致的。

雖然不少小區樓門前的單元門上已經張貼了禁止停放電動車的標識,但是還是有個別居民把電動車停在樓道里。

某小區物業負責人 翟經理

電動車各種品牌太多了,電瓶良莠不齊,很大一部分質量都不太好,尤其到了夏天更危險,氣溫升高了,這些電瓶特別容易出現起火爆炸的現象。

某小區居民 張先生

電車放那,本身樓道里就窄,影響出行,不方便,再一個怕失火,去年我記得就有一次,電動車失火了,保安給弄滅的,隱患很大。

爲做好使用領域內電動自行車火災防範工作,切實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8月28日晚龍南消防大隊聯合公安房管等部門深入轄區開展電動車專項夜查行動。

檢查過程中,聯合檢查組先後深入轄區羣租房、老舊住宅等場所,詳細排查了電動車是否佔用並堵塞消防通道、是否私拉亂接電源線路停車點周圍是否堆放可燃易燃物品樓道消防通道有無電動車亂停亂放違規充電雜物堵塞或封閉,戶主平時是否按照有關規定停放、充電等。針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聯合檢查組要求物業人員立即進行整改,將居民電動車統一停放在室外停車棚,禁止停放在樓梯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處,充電地點應在通風散熱條件較好的室外進行,周圍不得有可燃物,做好防火巡查檢查工作。

通過此次聯合夜查,進一步淨化了轄區住宅小區的消防安全環境,有效增強了羣衆火災防範意識,爲轄區火災形勢持續穩定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後果很嚴重!

不少人家裏都有電動車,使用完都習慣推到家裏或者樓梯間存放、充電。實際上這是非常危險的。據統計,僅2011、2012、2013三年間,全國各地消防部門統計的,電動自行車火災就有799起之多,共造成95人死亡,58人受傷。

去年12月,公安部緊急下發《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要求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行爲,嚴厲查處違規停放充電行爲。

1、嚴禁在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者爲電動車充電。

2、儘量不在個人住房內停放電動車或爲電動車充電;

3、確需停放和充電的,應當落實隔離、監護等防範措施,防止發生火災。

(通告所稱的電動車包括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和電動三輪車。)

小區應設集中停放和充電場所

那電動車應該停放在哪呢?通告也明確指出,對於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主管單位的住宅小區、樓院,物業服務企業、主管單位應當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

1、對管理區域內電動車停放、充電實施消防安全管理;

2、對於沒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主管單位的,轄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相關規範性文件,指導幫助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確定電動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

3、有條件的住宅小區、樓院,應當結合實際設置電動車集中停放及充電場所。

違規造成火災,或要入刑

別小看一輛小小的電動車,要是一旦引發事故,受到的法律責任可不小該通告還指出,物業服務企業、主管單位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立即組織對住宅小區、樓院開展電動車停放和充電專項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1、對檢查發現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的,應當制止並組織清理;

2、對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報告。

3、對違反通告的行爲,構成違反消防管理行爲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處罰;

4、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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