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新规正式稿强化打破刚兑 允许部分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报记者 冯樱子 金微 北京报道

2018年4月27日,央行网站发布消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资管新规”正式发布。

前海开源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分析,《意见》的核心是打破刚兑、破除多层嵌套与禁止资金池模式,清理理财乱象,降低分级杠杠,让资管业务回归主动管理本源,营造公平竞争环境,防范金融风险,强化金融对实体的支持力度。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述,刚性兑付偏离了资管产品“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质,抬高无风险收益率水平,干扰资金价格,不仅影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还弱化了市场纪律,导致一些投资者冒险投机,金融机构不尽职尽责,道德风险较为严重。

为此《意见》作出了一系列细化安排。首先,在定义资管业务时,要求金融机构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产品出现兑付困难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第二,引导金融机构转变预期收益率模式,强化产品净值化管理,并明确核算原则。

第三,明示刚性兑付的认定情形,包括违反净值确定原则对产品进行保本保收益、采取滚动发行等方式保本保收益、自行筹集资金偿付或委托其他机构代偿等。第四,分类进行惩处。存款类金融机构发生刚性兑付,足额补缴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非存款类持牌金融机构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依法纠正并予以处罚。

此外,强化了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责任和报告要求。

目前,银行理财产品在增速、结构、重点投资资产分布等多方面都有所变化。其中保本型理财正逐步萎缩,净值型产品占比增加。普益标准平台汇总数据显示,2017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中,净值型理财产品1183款,比2016年全年发行数量同比增长56.27%。

然而实际上,目前大部分银行理财产品采用的成本摊余法估值,即由资产收益平均摊至每日,会导致产品净值均匀变动。

有分析人士曾指出,如果基础资产存在期限错配,一旦变现很可能对资产价格产生扰动,此时简单采用成本法估值就无法体现市场风险,这就是所谓的伪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

对此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部分资管产品采取预期收益率模式,过度使用摊余成本法计量所投资金融资产,基础资产的风险不能及时反映到产品的价值变化中,投资者不清楚自身承担的风险大小,进而缺少风险自担意识。

而金融机构将投资收益超过预期收益的部分转化为管理费或直接纳入中间业务收入,而非给予投资者,也难以要求投资者自担风险。

为了推动预期收益型产品向净值型产品转型,让投资者在明晰风险、尽享收益的基础上自担风险,《意见》强调金融机构的业绩报酬需计入管理费并与产品一一对应,要求金融机构强化产品净值化管理,并由托管机构核算、外部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同时明确了具体的核算原则。《意见》要求资管产品投资的金融资产坚持公允价值计量原则,鼓励使用市值计量。

但同时,《意见》提出,允许部分资产标的用成本摊余法估值。

具体而言,《意见》允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部分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一是产品封闭式运作,且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二是产品封闭式运作,且所投金融资产暂不具备活跃交易市场,或者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也不能采用估值技术可靠计量公允价值。

杨德龙认为,《意见》有利于引导资金进入基金等正规理财产品,保护投资者资金安全,短期来看,清理违规理财资金可能引起市场波动,但长期来看对股市健康发展非常有利。

此外,《意见》正式稿将过渡期由此前的2019年6月,延长到了2020年底。央行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延长时间是为了给予金融机构更为充足的整改和转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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