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國寶”二字,絕大部分中國人的第一反應聯想到的恐怕都是熊貓,而不是大師、文物、或國璽。隨着時間的推移,這種黑白相間、胖乎乎、以賣萌爲生的動物,幾乎已壟斷了“國寶”一詞,就像“先生”一詞也常常特指魯迅一樣。

由於它的可愛、珍稀、又是僅產於中國,在許多世人心中,它也隱隱成了中國的象徵——至少是現代中國知名度最高的文化符號之一。在現代的文化創意產業下,熊貓的形象幾乎俯拾皆是,隨着電影《功夫熊貓》的走紅,它又進一步和“功夫”這個中國文化符號連接起來。可以說,熊貓就像是一個沒有任何負面形象、充滿正能量的明星形象代言人。在華盛頓的中國問題專家中,溫和的一派便被稱作“擁抱熊貓派”(panda huggers),而強硬的則被戲稱爲“屠龍派”(dragon slayers),在這裏,熊貓代表着中國更溫和可親的一面。大概也是因此,自1980年代起,便有人提議以熊貓取代龍作爲中國的圖騰——想想看,我們不是“龍的傳人”,而是“熊貓的傳人”,當時的人們誤以爲“圖騰”只不過類似於國家的吉祥物。

 

 

但似乎沒有人問過這樣一個問題:熊貓是怎麼成爲“國寶”的?

和很多文化傳統一樣,熊貓的形象可說是一種現代發明。儘管它一直生活在中國西南的山地中,但很明顯的一個事實是:古代的中國人並不看重這種胖乎乎的動物。最早的記載可能是《山海經》:“猛豹似熊而小,毛淺,有光澤,能食蛇,食銅鐵,豹或作虎。”按郭郛等《中國古代動物學史》的觀點,這裏說到的“猛豹”即貘豹,也就是大熊貓。《爾雅註疏》卷十:“貘,白豹。似熊,小頭庳腳,黑白駁,能舐食銅鐵及竹骨。骨節強直。中實少髓,皮闢溼,或曰豹白色者別名貘。”從命名上就可看出,當時的人們甚至無法確定它的物種,覺得它“似熊”,但又將它稱爲“貘”、“貊”或“白豹”,注意到它喜歡舐銅鐵等金屬(這已被現代研究者證實),又本着實用主義,描述他的皮毛有“闢溼”功效。有些記載近乎神話,與現代人眼裏的大熊貓全然不同,如《毛詩陸疏廣要》,陸績註釋《毛詩》時引《王會篇》:“貘,今出建寧郡,毛黑白,臆似熊而小,能食蛇,以舌舐鐵,可頓進數十斤,溺能消鐵爲水。有誤食針鐵在腹者,服其溺則化,取其糞爲刀可以切玉。……今蜀人云峨眉山多有之。”唐宋之後,文獻所載的大熊貓基本就僅見於西南地區,

古代人似乎不僅不覺得大熊貓“萌萌噠”,而且對它也毫不在意。文榕生《中國古代野生動物地理分佈》一書摘錄歷代方誌記錄的各地野生動物,其中大熊貓原產地的川西一帶,歷代所記載的哺乳動物,被提及最多的是麝香。按說大熊貓最集中分佈的嘉定府及雅州,在唐宋明各朝方誌中連一個字都未提及熊貓。清雍正七年《四川通志·物產》卷三八直隸嘉定州下,未提及熊貓,而雅州條下只有麝香、鼯鼠;乾隆四年《雅州府志·物產》提及名山縣有“熊”,但也沒確切描述是大熊貓;《嘉慶重修一統志·嘉定府·土產》條下仍只有麝香而無熊貓;咸豐十年《邛巂野類·方輿類·物產》也沒列入熊貓。直至同治三年(1863)編修的《嘉定府志·方輿志·物產》才提及“貔貅”,那是當時對大熊貓的別稱,而描述也只短短几個字:“……非猛獸也。”六年後,正是在這一地域,雅安寶興縣的鄧池溝附近,法國傳教士Armand David(譚衛道)發現了大熊貓。

這種樣貌奇異的動物被發現之後,其標本隨後被運往法國,經鑑定,這是歐洲的自然歷史博物學中從未記載的新物種,被定名爲Ailuropoda melanoleuca(貓熊),自此廣爲世人所知。由於它被視爲一種新物種,因此如何稱呼它,本身就是一個問題。在法國傳教士最初發現它的寶興縣,當地人其實原本稱它爲“花熊”或“白熊”,“貓熊”本是一個外來的名稱,而“熊貓”則據說是民國展出時,因有人將從右向左書寫的“貓熊”二字反方向讀所致;但臺灣至今都稱之爲“貓熊”,而維語中的Müxükeyik,前兩個音節也顯然是“貓熊”。至於英文“熊貓”的Panda一詞,最初竟是尼泊爾語中對小熊貓的稱呼,1901年首次被移用來指與之相似、同樣有條紋狀毛皮的大熊貓。不論是“熊貓”還是Panda,它在中英文中的叫法,竟然都是人們不知如何稱呼,以至於以訛傳訛、約定俗成的結果,僅此也可見這一物種對當時的人們來說是何等新奇。

熊貓的發現之所以引起轟動,不是因爲它有多可愛,而是因爲一個簡單的事實:在19世紀晚期,歐洲的博物學家幾乎已翻遍了地球的每一個角落,要發現大型哺乳動物的任何一個新物種,那都是極難的事。只是大熊貓由於格外珍稀,所引發的社會反應也更大一些。1965年,在西歐的動物園,單個西伯利亞虎、黑犀牛或大猩猩的價格大致與一輛低檔汽車相當(約10000法郎),一隻黑猩猩則只值這個數字的1/3,但一隻大熊貓的價值卻堪比一輛豪華汽車(75000法郎)。

回溯這段歷史,應該說,雖然現在大熊貓被視爲“國寶”並代表着中國的形象,但這實際上原是一個西方的視角,中國人是在西方人之後才“發現”大熊貓的。這並不是說之前沒有中國人看到大熊貓,而是說,沒有人從那樣一個視角來認識它。這就像我們現在耳熟能詳的“中國四大發明”,中國人原本並不知道這是“四大發明”,這乃是由西方之眼帶來的重新認識。就像我老家崇明,現在每以崇明水仙著稱,認爲是海內與漳州水仙並稱的、本島最有代表性的花卉,可是如果翻檢《清瀛洲詩鈔選注》,其中詠梅花詩最多,其餘又詠木芙蓉、杏花、秋海棠、菊花、楊花、牡丹、白蓮、枇杷花等等,卻無一首是詠水仙的,也就是說,當時人並不覺得水仙有何特殊意義。

大熊貓其實也一樣,它的特殊性,是在比較之後才凸顯出來的。在1869年它被西方人發現之前,對國人而言,它不過是熊的一種罷了。這種情況,就像是你家附近住了數十年的一個鄰居,你一直覺得他普普通通、喃喃自語說一些你們都聽不懂的話,忽然之間,有語言學家告訴你們,其實此人說的是一種奇特的語言,而這世上已僅有他一個人會說了。也就是說,一個事物,當它放在不同的視野框架下,它就可能顯示出全新的意義。從這一點上來說,熊貓之變成中國的國寶,其實折射出中國文化中發生了某種深層的結構性變動所帶來的新認識。​

 

 

當然,隨之而來的另一個問題是:爲什麼是熊貓?熊貓固然珍稀,但麋鹿也是:這種“四不像”被發現時,同樣在西方引起轟動,而它的發現者與熊貓的發現者正是同一個人——法國傳教士Armand David(它也因此被稱爲“大衛鹿”,學名Elaphurus davidianus),時間上還比發現熊貓早了四年。在四川寶興發現大熊貓一個月後,他發現了金絲猴;同年,又在當地還首次發現了珙桐(這種植物的種名中同樣包含有他的姓氏:Davidia involucrata)。再往後,中國的植物學家還發現了以往只見化石、未見活植物的水杉等植物物種。然而所有這些珍稀瀕危程度未必下於大熊貓的物種,都遠遠不像大熊貓那樣引起人們持久的喜愛,更不必說被冠以“國寶”稱號併成爲代表中國的文化符號了。

選擇什麼作爲象徵,有時的確不無偶然性,但如果說“國寶”是因爲大熊貓珍稀,那麼其受歡迎就不能不說也是因爲其不具攻擊性的可愛形象了。自1936年起,民國政府就已經開始向邦交國贈送大熊貓,而在1949年後,它更像是中國外交政策的晴雨表——尤其是1972年中美關係解凍之後,在兩年之內,美、日、西德、英、法等西方大國都無一例外地獲贈了一對大熊貓。外交無小事,從政治角度來看,熊貓可說是一個完美的文化形象代表:你很難對它產生什麼負面的聯想。賣萌即便不是第一生產力,但應該也算是第一親和力。現代熊貓形象的形成,本身就是各種社會力量共同作用的結果,它早已超越了這個物種本身的生物學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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