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財經網

實施多年的煙花爆竹的“禁燃令”,又一次成爲了民衆議論的焦點。近日,全國人大法工委的一則消息,也讓外界看到了煙花爆竹“禁燃令”鬆綁的希望,更讓產業鏈相關上市公司聞聲而漲。

消息顯示,近日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在報告2023年備案審查工作情況中舉例,有的地方性法規規定,全面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有公民和企業對全面禁止性規定提出審查建議。

法工委經審查認爲,大氣污染防治法、國務院制定的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對於銷售、燃放符合質量標準的煙花爆竹未作全面禁止性規定。關於全面禁售、禁燃的問題,認識上有分歧,實踐中也較難執行,應當按照上位法規定的精神予以修改。經溝通,制定機關已同意對相關規定儘快作出修改。

據悉,我國煙花爆竹的“禁燃令”可以追溯到上世紀90年代,當時更多是出於安全考慮,城市街巷裏的“放炮”帶來了諸多危險。

譬如,1992年3月,廣州頒佈《廣州市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以地方性法規形式明確在特定區域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燃放煙花爆竹。1993年10月,北京市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北京市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規定第四條將北京市東城區、西城區、崇文區、宣武區、朝陽區、海淀區、豐臺區、石景山區列爲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地區。

據此前媒體公開報道,截至2005年4月,包括上海、廣州、武漢、西安、深圳在內的中國282個城市,相繼制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方性法規。於是,通過地方立法形式實現的真正意義上的“禁放令”在全國大範圍鋪開。近年來,各地相繼出現的霧霾和大氣污染問題,使得各大城市都將“禁燃令”作爲打贏“藍天保衛戰”的重要組成部分。

不過,關於煙花爆竹的“禁燃令”鬆綁的呼聲也一直存在,其中的理由包括傳統文化需要在民俗中得到弘揚和傳承;禁染令不是“一刀切”等。此次法工委關於煙花爆竹的最新說法,也再次引起社會的廣泛議論。

連日來,圍繞着煙花爆竹“禁燃令”鬆綁的討論和呼籲,見諸報端。能否兌現不得而知,但在此背景之下,涉足煙花業務,或從事煙花燃放業務,乃至民爆企業,不約而同受到市場關注。

其中,從事化工產品研發銷售的華爾泰在互動平臺表示,公司硝酸產品可以用於製造煙花、爆竹的髮色劑,公司硝酸下游客戶中有從事煙花、爆竹生產的企業。針對投資者問及是否針對即將到來的春節行情佈局煙花爆竹的生產?新餘國科回覆,公司目前沒有生產煙花爆竹,只是子公司國科特裝做煙花爆竹生產線信息化改造或自動化設備。

二級市場顯示,包括ST熊貓、迪爾化工、華爾泰、新餘國科、國泰集團凱龍股份壺化股份等公司紛紛大漲。其中,ST熊貓更是獲得2連板。

據悉,ST熊貓前身爲“瀏陽花炮”,有着“煙花第一股”之稱。該公司主營業務主要集中在煙花爆竹相關領域。具體業務模式包括出口貿易、專業燃放和煙花爆竹企業的供應鏈服務等。

各地的“禁燃令”,曾讓“煙花第一股”ST熊貓徹底放棄過國內市場。不過,今年11月,ST熊貓在互動平臺表示,2023年,在改組後的董事會的領導下,公司已迴歸煙花主業,重新開展內銷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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