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是古代人飲酒用的一種青銅酒器,後來由實物演變成了一種封號,即爵位。封爵制度是隨着分封制與宗法制的實施而逐步確立的。西周時,“王者之制祿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此時的封爵只是一種名號,與後世的封爵有很大不同。

清代異姓封爵分爲幾等,漢人文官又是誰第一個得到爵位?

​其後的封建王朝確立了公、侯、伯、子、男五等之封,後世大多相沿承襲,成爲中國最早也是沿襲最久的爵位。起初,官與爵有一定的關係,但越到後期官與爵逐漸分離,更多的轉化爲一種榮譽稱號。

清代是最後一個封建王朝,入關後沿襲明制,繼承了這一封爵制度,採取的是“分封而不列土,列爵而不臨民,食俸而不治事”的原則。清代封爵分爲兩種情況,一是宗室封爵,二是功臣封爵。這一章着重介紹一下功臣封爵。

總體上來看,清代的功臣封爵,採用的就是傳統的五等爵制,即公、侯、伯、子、男。同時,兼採唐宋之勳稱,即輕車都尉、騎都尉、雲騎尉、恩騎尉。因此,清代的功臣封爵,是將前代的爵位、勳位合二爲一。

清代異姓封爵分爲幾等,漢人文官又是誰第一個得到爵位?

​清代爵位的承襲分爲按次承襲與世襲罔替兩種。世襲罔替是指所得爵位,子子孫孫世代承襲,由朝廷授予誥命,屬於特典之列;另一種就是承襲有次數規定,一般是每一代減一等,襲完既盡,世爵也就取消。不過也有特殊情況,因作戰陣亡所得之世爵,或皇帝特別開恩,當其子孫襲爵到最後一等時,即改授恩騎尉,並世襲罔替。按例,規定有承襲次數的世爵,朝廷會頒發憑證,稱爲“敕命”。

爵位自秦漢以來,主要作用在獎賞軍功。清代爵位雖然大體也是如此,但是文臣有功一樣可以封爵。不過,文臣封爵,朝廷有嚴格的規定:“凡文官非有大功勳於國家,而所司朦朧請輒封公、侯爵者,當該官吏及受封之人皆斬,其生前出將入相,能除大患,盡忠報國者,同開國功勳一體封侯諡公,不用此例。”

清代異姓封爵分爲幾等,漢人文官又是誰第一個得到爵位?

​文職給予爵位的例子,最早出現在順治十八年(1661年)大學士洪承疇氣休致仕,清廷“命察敘招撫經略功,予三等輕車都尉世職,準襲四次”,但這些人大多是被編入旗籍的漢人。雍正八年(1730年)十月,以軍機大臣張廷玉、蔣廷錫“贊襄機務,公正無私,慎重周詳,事事妥協”,各賞給一等輕車都尉世職,是爲漢人文職人員獲得世爵之始。

對於漢人的封爵,最早可追溯到入關前後。爲招徠明朝降將降臣,皇太極曾不惜授予很高的爵位,其中像吳三桂、孔有德、尚可喜、耿仲明以及孫可望等均特例給王爵,沈志詳、黃梧等爲公爵。平定三藩以後,清廷不再封異性王爵,而且均有襲次的限制。

清代異姓封爵分爲幾等,漢人文官又是誰第一個得到爵位?

​後來,乾隆翻閱聖祖實錄時,有感於平定三藩時,將軍張勇、趙良棟、王進寶等,以及進剿噶爾丹時提督孫思克等人的赫赫戰功。於是,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下詔,准許他們的子孫在襲爵時,可得到世襲罔替的恩典,此爲綠營將領世爵世襲罔替的先例。

咸豐、同治以後,由於八旗軍隊徹底腐敗,清廷在鎮壓太平天國和捻軍等農民起義戰爭中,不得不更多地仰仗漢族官僚。所以,漢官取得世爵者也隨之增多。

清代異姓封爵分爲幾等,漢人文官又是誰第一個得到爵位?

​由於封爵是權力、地位與利益的象徵,同時也代表了先世功業。因此,對繼承人的確定是十分嚴格的。《大清律例》規定:凡文武官員應合襲蔭者,並令嫡長子長孫襲蔭。若嫡長子長孫有故,嫡次子孫襲蔭。若無嫡次子子孫,方許庶長子孫襲蔭。如無庶出子孫,許令弟侄應合承繼者襲蔭。若庶出子孫及弟侄不依次攙越襲蔭者,杖一百,徒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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