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延禧攻略》的热播,各类讨论的热度不减。

其中,备受关注的就是演员的片酬问题。

“限薪令”风声鹤唳,《延禧攻略》演员佘诗曼极力否认天价片酬

娴妃娘娘的扮演者佘诗曼更是被指以200万元超低价接拍《延禧》。

对此,佘诗曼昨天否认其事,并直指荒谬。

《延禧》的导演于正也急忙站出来澄清:“我一定要澄清一下,我们的演员总费用是2400万,相对于3亿的制作费来说,一点都不多,佘诗曼不是传言的200万,吴谨言更不是500万,佘诗曼在组里拍了74天,片酬也是所有演员中最高的。”

“限薪令”风声鹤唳,《延禧攻略》演员佘诗曼极力否认天价片酬

值得注意的是,于正并没有说,佘诗曼的片酬低了,而是并不高,在合理范围之内。

于正之所以急忙澄清片酬问题,并强调演员的片酬在合理范围内,不存在天价片酬。

这与日前相关部门发布的“限酬令”息息相关,毕竟谁也不希望在风口浪尖的时刻,撞在枪口上。

2018年6月,崔永元曝光“阴阳合同”内幕,使得明星高片酬问题再度成为焦点。

随后,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等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对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不遵守合约等诸多乱象的治理。

“限薪令”风声鹤唳,《延禧攻略》演员佘诗曼极力否认天价片酬

8月11日,爱奇艺、优酷、腾讯三家视频网站联合正午阳光、华策影视、柠萌影业、慈文传媒、耀客传媒、新丽传媒六大影视制作公司针对天价片酬发联合声明,限制演员片酬。

联合声明中明确规定演员、嘉宾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单个演员的单集片酬(含税)不得超过100万人民币,其总片酬(含税)最高不得超过5000万元。

此前,一些明星的片酬几乎只能用天文数字来形容。

有业内人士公开表示,“2016年,一二线演员的片酬增长了近250%,一部成本3亿元的电视剧,明星拿走2亿元片酬。”

天价片酬占据了制作成本的大部分,不仅对其他制作人员形成了巨大的不公,也使剧组在其他方面的投资相形见绌。

可以想象,拍出来的作品不会有太高的价值。

当然,也有人质疑天价片酬。

“他们是被资本炒作起来的,与假收视率、假人气、假点击率狼狈为奸,共同营造出虚假繁荣。从数据平台、内容制作、发行、营销,到演员经纪,都变成了一个内部循环,这样势必产生腐败,想要让这个行业真正有所改变,需要将这些东西切割开来。”

无论是真的天价薪酬还是营销炒作,都难以掩盖一个沮丧的事实——那就是中国影视作品只能依靠明星效应,来博取观众的关注和实现盈利。

在产能过剩的情况下,知名演员参与的剧集更易吸引关注,拥有相对稳定的收视率,因此,资本与明星一拍即合,成为“天价片酬”的重要推手。

一般来讲,剧本是影视作品的灵魂。

一个好的基本上决定了作品的下限,也开启了作品的上限。

可是,中国剧本创作能力极其匮乏。

好的制作班子全国没有那么多,好的编剧也就那么几十个,几万个公司每年哪怕只拍一部戏,就有好几万部戏,电视台和平台根本消化不了,这是对资源的一种浪费。

因为没有成熟的产业体系,无论资本方还是制作方都只能将宝押在明星,寄希望于通过明星效应来实现收益。

如果想实现真正的“限薪令”,就必须发展完善、成熟的影视商业体系。

否则,一切都是空谈,因为市场在那里,明星效应也在那里。

只不过,明星的助手要费些周折来规避相关部门的检查。

与其打压明星的价值,还不如利用明星效应推动中国影视业的发展,将绩效考核融入到演员的收益中去。

即明文规定演员的最高薪酬,但也鼓励演员从影视作品收益中获得一定比例的分成。

届时,演员不会只盯着自己的片酬,而是会关注整个影视作品的质量,从而推动影视产业的发展。

附某网友评论:

中国的影剧制作费没办法分到后期制作上。

为什么呢?

因为投资大头被明星拿走了。

为什么明星都拿走?

因为电视台只看明星买片。

为什么只看明星?

因为电视台买片的人不专业,或者假装不专业,因为花的不是自己的钱。

那花的是谁的钱呢?

各省级电视台的钱从哪来你说呢?

省级电视台为什么买片的人还不专业呢?

他们就是专业也假装不专业,只要片子买了,跟领导能交差就好了。

哦,原来是领导不专业,只懂看明星啊。

那他们不知道看收视率吗?

收视率影响因素太多了,首先统计方式就有不同,其次有些电视台收视率一直高,比如湖南卫视。有些还要受其他因素影响,比如刚好同时开亚运会,有些人去看比赛了。

但是买片的人可以跟领导交差啊,你看我买的片子可是某某和某某拍的,收视率不好实在是其他原因,不怪我。

那怎么办?

难道就无解了吗?

唯一的解法是完全市场化。

现在视频网站自己统计点击率,虽然点击率也有造假,但视频网站是瞎子吃饺子,自己心里有数。

还有办法是什么?

明星参加其他活动收入反而不要限制。

因为明星曝光靠好作品,实际收入靠参加活动。

只有有好作品才有足够粉丝,才有活动和代言。

所以经常有明星为抢工作机会,自降身价抢好导演好作品的工作机会。

但明星其他活动的收入不应该限制,因为他不在这块收入,就不得不在影视剧赚钱了。

而现在明星投入太大,宣传,水军,各种摄影化妆造型服装,这些都不能削减,只有影视剧成本能降,因为到时候降是整个娱乐圈都降,反而没影响,所以他们收入下降只会让我们国家影视剧质量下降而已。

这两年我国电影电视剧质量上升很快,就是因为他们前期钱赚的很多,自然会有人把钱投到影视剧制作上,以期能够脱颖而出压别人一头,于是大家纷纷跟进。

一个行业,首先是钱到位了,才有发展,等到供过于求了,才会有互相拼杀,以质求胜。

在这之前,用行政命令强行降收入是降不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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