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家暴只有0次和無數次,別唸着他那一丁點的好,就一再妥協,事實證明,放低底線的女人,只會活在深淵裏。而面對家暴,女性平均被虐待35次以上,纔會選擇報警。

“老公砍斷我手筋,砸破我頭,但我還愛他

昨天刷到一則很久之前的新聞,真的讓人痛心又不忍:

“老公砍斷我手筋,砸破我頭,但我還愛他

丈夫藉着酒勁兒,毆打妻子,案發現場血跡斑斑!

醫院診斷女子右手大拇指一根手筋斷裂,後腦勺有一條長約3釐米的口子,左腳一根腳骨骨裂!

該女子向民警哭訴,大拇指的手筋是被丈夫盛某用砍柴刀砍斷的,後腦處是被盛某用玻璃杯砸傷的,當時,盛某還追着她從樓上打到樓下,造成她腳骨骨裂,身體其他部位也有不同程度受傷。

一大早,她就一個人坐車到富陽第一人民醫院去治療,醫藥費還是從鄰居那裏借來的。

就這種暴力傷人情節,完全應該被判刑!可,最讓人費解的事情發生了……

在新聞報道中,該女子並沒有痛恨丈夫,而是懇求民警再給丈夫一次機會。

她說:“平時丈夫對我真的很好!”

“老公砍斷我手筋,砸破我頭,但我還愛他

看到這,我突然想起一句話:

“越是拉低底線的人,越是有受虐傾向,越是把自己當成仇人。”

他說幾句好聽的,給你端茶倒水,你就覺得他對你很好……

可你已經手筋斷了,腳骨斷裂,頭破血流的時候,他依然讓你一個人去醫院。

你窮得連上醫院的錢都沒有,還是問鄰居借的……

每次他打你之後都會後悔,可是每次都不改,依然喝酒,然後施暴……

女人!你的底線太低了!!

“有情飲水飽”已經很傻了,可那個人還對你無情,你圖啥?

家暴只有0次和無數次,別唸着他那一丁點的好,就一再妥協,事實證明,放低底線的女人,只會活在深淵裏。

他說他會改,卻在打你的時候,痛下殺手,這種“好丈夫”,真的算了吧!

“老公砍斷我手筋,砸破我頭,但我還愛他

看到這篇文章的朋友,肯定會提:爲什麼只提男性家暴女性,而不提女性家暴男性呢?

最高法院的一組數據:在家暴案件中,男性家暴女性佔比91.43%!

“老公砍斷我手筋,砸破我頭,但我還愛他

全球在監犯人男女性別比都在9:1以上。我國是19:1。

且在監女重刑犯中,80%以上都是因爲反抗長期家暴……

而“人民日報”也統計了一組大數據:

30%的已婚婦女遭受過家暴,也就是每10個已婚女性中,就有3個被家暴……

每7.4秒,就會有一位女性受到丈夫毆打;

60%的婦女自殺,是因爲家庭暴力;

家暴致死,佔婦女他殺原因的40%以上;

而面對家暴,女性平均被虐待35次以上,纔會選擇報警!

“老公砍斷我手筋,砸破我頭,但我還愛他

爲什麼這些女人能忍35次家暴,才報警?

我聽到過很多這樣的答案:

“他說他會改好的。”

“畢竟是孩子他爸,不能讓孩子有個罪犯的爹。”

“他平時對我還挺好的,就是喝醉了控制不住情緒。”

這些女人被困於家庭倫理,被鎖在孩子的前途裏,被掩埋在自卑情緒裏……

她長時間接受家暴,以至於,丈夫對她好一次、拿點鮮花鬨哄她,她就心軟了,她就又想原諒了。

馬東說:心裏有很多苦的人,一絲甜就能填滿。

而對於長期接受家暴的女人來說,丈夫對她好一分,她就想感恩戴德。

這種惡性循環,成爲了這樣一種閉環:他打你,你絕望,他再對你好,你感動,覺得他會改好,他再打你,你依然這樣,然後底線越來越低,一直到不可挽回……

別信他會改!

等他真的改變,再說原諒,再給好臉,再對他好!

別把心軟變成傷害自己的武器。

“老公砍斷我手筋,砸破我頭,但我還愛他

給我們留下童年陰影的一部電視劇,叫《不要和陌生人說話》。

安嘉和是醫院外科專家,是衆人眼中一等一的好男人,事業有成,但他對妻子時常有暴力行爲。

“老公砍斷我手筋,砸破我頭,但我還愛他

恰巧一次家庭暴力行爲被對面樓的鄰居葉鬥拍了下來,爲了不影響自己的前途,安嘉和向葉鬥取回底片時,失手將其殺死。

性格偏激且有家暴傾向的男人,真的不能姑息。

這絕對不是誇大的劇情,最高法院和人民日報給出的大數據,就可以說明一切。

他的暴力,總有一天會因爲你的“姑息”,釀成大禍。

小則一頓家暴,大則斷手斷腳毀容還頭破血流。

而有些女人甚至被家暴致死,還有些女人奮起反抗,最終在牢獄中度過……

可面對家暴,很多人卻勸和不勸分。

我聽到的最“無恥”的勸阻就是:

“畢竟夫妻一場,何必鬧到警察局?”

可就是因爲是夫妻,就是因爲這層關係,才縱容了惡!

他們不敢去欺負別人,只會回家欺負老婆,在外是個狗熊,在家卻是個惡徒!

千萬不要對家暴有惻隱之心,最正確的辦法,就是拿起法律武器!

  • 如果夫妻生活中存在家庭暴力

    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2條規定,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依法准予離婚;同時家暴實施者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等方式折磨、摧殘受害者的肉體、精神,情節惡劣的,構成虐待罪,應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者重傷、死亡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 如果男女雙方沒有結婚而同居的,屬於戀愛關係的

    同居期間出現暴力現象,屬於治安或者刑事案件,可向公安機關報案,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老公砍斷我手筋,砸破我頭,但我還愛他

    而比拿起法律武器更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告訴自己:及時止損,離開惡徒!

    不要一次又一次原諒施暴者。

    在他動手打你,且毫無悔意的時候,他並不是你的伴侶,他只是一個正在犯罪的惡人!

    不要去回憶他曾對你施過的小恩小惠,即便你認爲他再好,也不能再要。

    不要拿後半輩子的人生,去賭一個“我一定會改”。

    作家陸琪寫過一段話:

    “許多姑娘,越是被人虐,就越是‘愛’對方。說起來是喜歡被征服,其實就是受虐心態。但你不懂,愛情很重要的基礎,就是尊重。越是愛你的,就越會尊重你。所以,千萬別被虐你的人征服。如果愛,請愛兩種人:一種是尊重你的,一種是懂你的。”

    而虐待你的人,他除了沒尊重你,不懂你,他也從未把你當成自己最親密的人。

    喜歡的東西尚且會好好保存,何況是摯愛的人?

    如果制止不了家暴,就一定要下定決定離開。

    如果總是縱容家暴,最後受傷的還是自己。

    如果你有女兒,請你一定要告訴她:

    有家暴傾向的男人,再“好”也不能要,謹記!

    “老公砍斷我手筋,砸破我頭,但我還愛他

    “老公砍斷我手筋,砸破我頭,但我還愛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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