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的需求量大,但安全仍是第一位。新快報記者畢志毅/攝

專家建議:網約車准入需有明確標準,運營時可掛出營運標識

據艾媒諮詢《2017-2018中國共享出行年度發展報告》數據顯示,從2015年以來網約車用戶規模迅速增長,到2017年用戶規模達到2.36億人,並預測在今年網約車用戶有望達2.82億人。這些數字,反映了網約車行業未來發展趨勢。

2014年以來,網約車行業經歷了較快發展期,又迅速進入洗牌階段,市場並存大量同質化產品。2016年11月1日《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正式施行,在納入政府監管後,無法適應監管的企業悄悄退場。今後,網約車市場如何監管?專家呼籲監管升級,從更高的維度、更有效的手段、更符合民意的措施進行監管。

將對所有網約車順風車平臺開展進駐式檢查

記者昨日從交通運輸部官網看到,8月31日,交通運輸新業態協同監管部際聯席會議召開第二次會議,決定自9月5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對所有網約車順風車平臺公司開展進駐式全面檢查。

會議強調,要從堅決維護人民切身利益出發,切實做好網約車順風車平臺公司的聯合專項檢查,堅決查處違法違規的平臺公司,促使平臺公司真正敬畏法律、敬畏制度、敬畏生命;要從牢牢堅守安全發展底線出發,切實強化網約車順風車平臺公司的安全主體責任,堅決堵住平臺管理漏洞,有效防範化解各類風險;要從促進新業態健康規範發展出發,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加快完善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則,加快推進網約車合規化進程,加大對平臺公司違法違規行爲的懲處力度,切實提高對網約車順風車的長效治理能力。

廣州保持高壓整治網約車違規行爲

8月29日,廣州大學廣州發展研究院、廣州市藍皮書研究會發布了《2018年中國廣州經濟形勢分析與預測》,對廣州共享經濟發展狀況進行了詳細調研。

當前,廣州居民仍面臨打車難、養車貴、用車不及時等現實問題,調查顯示,在對共享資源的需求方面,交通出行需求仍位居首位,84.8%的受訪居民希望是交通出行,這一比例遠高於對其他共享資源需求。

該報告課題組提出,不少共享經濟活動都或多或少地存在與現有政策相沖突的現象,導致大量的共享經濟活動處於灰色地帶,甚至有違規嫌疑。同時,現有的監管手段難以適應共享經濟的快速發展,監管的缺失和共享經濟平臺使用的門檻較低。

課題組採取滾雪球抽樣調查方法對100名網約車駕駛員調研發現,77%受訪司機希望完善司機、乘客的信用互評體系。

據介紹,2018年,廣州市交通部門查處了42宗以“順風車”名義變相從事非法營運行爲。對於網約車市場存在的違規行爲,市交通部門將繼續保持高壓整治。

●廣州市政協常委曹志偉:網約車需有明確的准入標準

針對網約車管理問題,長期關注此問題的曹志偉建議,網絡約租車平臺一定要由政府建立及管理,目前的專車管理平臺則併入政府平臺,統一管理。所有平臺內的車輛都配備人臉識別、GPS、自動報警等功能。

他建議,網約車要有合理的安全標準和服務標準,政府必須設置詳細明確的准入標準、責任保險要求和運營要求,對所有擬進入經營的司機和車輛進行統一公平的核查,政府要建立完善的退出機制。在曹志偉看來,要明確安全責任,建議車輛車主是承運的第一責任人,司機是第二責任人,平臺承擔連帶責任。

對於經營牌照數量控制情況,他提出,應打破經營牌照的數量控制,允許經過審覈的私家車接入平臺經營,實現“駕者有其車”、人車合一,不主張採取公司制。凡是經過審覈加入平臺的私家車都不再是非法營運車輛,他們一樣接受政府監管,只有專職、兼職之分。

●廣州市政協委員歐陽智鴻:建議網約車運營時掛出營運標識

對於近期廣州保持高壓整治網約車市場的態勢,歐陽智鴻表示認爲,這是消除乘客出行隱患,保障乘客安全的必然做法。他還建議,網約車在營運時掛上相關標識,方便交警部門進行查車。

歐陽智鴻指出,首先應該是各平臺按照法律規定,清理平臺內沒有網約車營運資格的司機。交通部門跟進進行檢查,對平臺使用無營運資格網約車司機的行爲進行嚴格執法。對於清理無營運資格網約車司機後可能帶來的打車難問題,他認爲,即使有一點影響,也是能在一定時間消化掉的,因爲網約車也是近三年的事情,是對出租車行業的補充。清理無營運資格的司機並不是所有網約車司機的退出,“安全還是第一位的。”

他認爲,在技術和法律支撐不夠完善的情況下,一些可能杜絕惡性事件發生、保障乘客出行安全的手段還是可以增加的,例如在網約車內加裝攝像頭。網約車司機進行營運接單前必須經過攝像頭和後臺的人臉識別,確保是登記在冊的有營運資格的駕駛員。在營運時必須全程打開攝像頭,接受政府部門的後臺監管,有效監督司機的行爲。

此外,他建議網約車在營運時掛上營運的牌子或者標識,方便交通管理部門進行監督執法。

律師呼籲

網約車平臺亟待監管升級

對於網約車平臺安全問題,記者向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多名律師諮詢,對此他們呼籲監管層從更高的維度、更有效的手段、更符合民意的措施進行監管,從各方面維持一個行業的良性發展。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億達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毅智認爲,不論是在野蠻競爭的初始,還是壟斷形成的當下,監管是剋制違規違法的最有效方式。2016年11月1日出臺的網約車暫行辦法、今年5月交通運輸部公佈的《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信譽考覈辦法》將網約車納入考覈體系、《杭州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首次將網約車納入地方性法規,監管的技術與藝術也在迅速進步,約談、叫停的方式爲用戶的利益構築及時的保護傘。

各位律師呼籲監管層從更高的維度、更有效的手段、更科學的技術、更符合民意的措施進行監管,從各方面去維持一個行業的良性發展。

■本版採寫:新快報記者何生廷 李佳文 王娟 見習記者 肖韻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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