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问询函中要求,海航基础分季度披露2019年需要偿还的本息金额,以及结合资金安排说明公司的还款能力和资金压力,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问询函中要求,海航基础需详细披露出售的资产和股权名称、投资金额、利润率、转让价格等各种细节,说明重组业绩是否主要通过直接出售重组注入的项目公司股权或资产实现,以及重组置入不久后即卖出的原因。

上交所十八问海航基础2018年年报 重点追问资金占用问题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5月28日晚间,上交所对海航基础(600515)下发2018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18个问题重点关注资金占用、债务压力、业绩承诺、公司的流动性风险控制等问题。

问询资金占用:货币资金充足却逾期还款?

海洋基础是海航集团旗下专注于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的大型企业集团,其主营业务范围包括括地产、机场、物业、工程建设、免税、酒店等,下属成员企业过百家。2018年,海航基础实现收入116.56亿元,净利润18.8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了1.36%和8.69%。

年报显示,截至2018年年底,海航基础的货币资金余额有156亿元。但是,公司在报告期内却出现逾期未偿还4.03亿元短期借款、7.49亿元长期借款和1.68亿元利息的重大事项。

既然账面上有这么多钱,为什么几亿元的借款却没有按期偿还?且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过去两年骤增830.63%,期末规模达到57.42亿元。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对海航集团财务公司增加1.08亿元投资,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公司“支付筹资款及其他”科目本期流出资金79.76亿元,同比大幅增长9173.26%。

有财务人士指出,公司现金流变化较大,且货币资金充足却无力还贷,在集团财务公司只存不贷,说明存在着资金被股东和关联方占用的可能。

上交所发来的问询函中,首先对这一现象提出了疑问。问询函中要求公司对这些现象作出说明,并核实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的存、贷等资金往来记录,说明是否形成实质性资金占用。

事实上,不只部分资金占用情况不明,海航基础还存在着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违规情形。报告显示,公司通过委托支付的方式向关联方拆出资金 21.75亿元。由于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被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问询函也要求海航基础披露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进一步核查是否存在其他资金占用行为。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也应核查并发表意见。

问询业绩承诺未达标:控股股东如何回购股份?

除了资金占用情况,业绩承诺未达标也成为了问询的一大重点。问询函指出,公司完成五次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实现利润15.07亿元,前述资产及股权基本均是控股股东在公司2016年重组时注入上市公司。年报显示,基础产业集团实现扣非净利润22.45亿元,未实现当期29.10亿元的业绩承诺。问询函中要求,海航基础需详细披露出售的资产和股权名称、投资金额、利润率、转让价格等各种细节,说明重组业绩是否主要通过直接出售重组注入的项目公司股权或资产实现,以及重组置入不久后即卖出的原因。

据海航基础最新公告,鉴于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控股股东基础控股拟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业绩补偿。经测算,上述应补偿股份数量为9915.59万股,公司将以1.00元总价回购全部补偿股份并进行注销。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38.08亿股。

但控股股东目前所持股份均已被质押或司法冻结,因此问询函要求公司结合公司及控股股东资金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回购障碍,以及补充披露回购方案实施安排。

问询偿债压力:2019年需偿还多少本息?

海航基础2018年年报显示,2018年公司金融负债近年来居高不下,2018年期末余额453.64亿元。其中,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短期应付债券合计金额高达160.83亿元,短期偿债压力较大。

问询函中要求,海航基础分季度披露2019年需要偿还的本息金额,以及结合资金安排说明公司的还款能力和资金压力,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问询违规担保:为何提供巨额担保?

审计报告显示,海航基础与关联方相关的资产及互保金额较大,关联方目前虽在化解流动性风险,但未来的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产生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合计规模334.44亿元,占公司净资产的107.89%。其中,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205.89亿元,占公司净资产的66.42%。

问询函指出,部分提供担保的子公司存在逾期未偿还借款的重大风险,依然为关联方提供巨额担保。问询函中要求公司补充披露被担保对象的资产和经营情况,核实是否出现债务逾期情形,说明是否存在偿付风险,以及公司为其提供巨额担保的原因。

海航基础2018年年报显示,公司受限资产合计392.67亿元,占公司总资产的41.80%。问询函也要求公司请公司受限资产被质押或抵押的交易背景、融资对象和融得资金的具体用途、有无存在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提供质押或抵押资产的情形及金额等详细信息。

上交所要求,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19年6月5日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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