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問詢函中要求,海航基礎分季度披露2019年需要償還的本息金額,以及結合資金安排說明公司的還款能力和資金壓力,並充分提示相關風險。問詢函中要求,海航基礎需詳細披露出售的資產和股權名稱、投資金額、利潤率、轉讓價格等各種細節,說明重組業績是否主要通過直接出售重組注入的項目公司股權或資產實現,以及重組置入不久後即賣出的原因。

上交所十八問海航基礎2018年年報 重點追問資金佔用問題 

來源:證券時報·e公司 

5月28日晚間,上交所對海航基礎(600515)下發2018年年度報告事後審覈問詢函,18個問題重點關注資金佔用、債務壓力、業績承諾、公司的流動性風險控制等問題。

問詢資金佔用:貨幣資金充足卻逾期還款?

海洋基礎是海航集團旗下專注於基礎設施投資建設運營的大型企業集團,其主營業務範圍包括括地產、機場、物業、工程建設、免稅、酒店等,下屬成員企業過百家。2018年,海航基礎實現收入116.56億元,淨利潤18.85億元,同比分別下降了1.36%和8.69%。

年報顯示,截至2018年年底,海航基礎的貨幣資金餘額有156億元。但是,公司在報告期內卻出現逾期未償還4.03億元短期借款、7.49億元長期借款和1.68億元利息的重大事項。

既然賬面上有這麼多錢,爲什麼幾億元的借款卻沒有按期償還?且公司在集團財務公司的存款過去兩年驟增830.63%,期末規模達到57.42億元。同時,報告期內,公司對海航集團財務公司增加1.08億元投資,持股比例未發生變化。公司“支付籌資款及其他”科目本期流出資金79.76億元,同比大幅增長9173.26%。

有財務人士指出,公司現金流變化較大,且貨幣資金充足卻無力還貸,在集團財務公司只存不貸,說明存在着資金被股東和關聯方佔用的可能。

上交所發來的問詢函中,首先對這一現象提出了疑問。問詢函中要求公司對這些現象作出說明,並覈實公司與集團財務公司的存、貸等資金往來記錄,說明是否形成實質性資金佔用。

事實上,不只部分資金佔用情況不明,海航基礎還存在着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公司資金的違規情形。報告顯示,公司通過委託支付的方式向關聯方拆出資金 21.75億元。由於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被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問詢函也要求海航基礎披露關聯方與公司的關聯關係,進一步覈查是否存在其他資金佔用行爲。公司年審會計師事務所也應覈查並發表意見。

問詢業績承諾未達標:控股股東如何回購股份?

除了資金佔用情況,業績承諾未達標也成爲了問詢的一大重點。問詢函指出,公司完成五次重大資產和股權出售,實現利潤15.07億元,前述資產及股權基本均是控股股東在公司2016年重組時注入上市公司。年報顯示,基礎產業集團實現扣非淨利潤22.45億元,未實現當期29.10億元的業績承諾。問詢函中要求,海航基礎需詳細披露出售的資產和股權名稱、投資金額、利潤率、轉讓價格等各種細節,說明重組業績是否主要通過直接出售重組注入的項目公司股權或資產實現,以及重組置入不久後即賣出的原因。

據海航基礎最新公告,鑑於未能完成業績承諾,控股股東基礎控股擬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進行業績補償。經測算,上述應補償股份數量爲9915.59萬股,公司將以1.00元總價回購全部補償股份並進行註銷。上述股份回購註銷完成後,公司總股本將減少至38.08億股。

但控股股東目前所持股份均已被質押或司法凍結,因此問詢函要求公司結合公司及控股股東資金情況說明是否存在回購障礙,以及補充披露回購方案實施安排。

問詢償債壓力:2019年需償還多少本息?

海航基礎2018年年報顯示,2018年公司金融負債近年來居高不下,2018年期末餘額453.64億元。其中,短期借款、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和短期應付債券合計金額高達160.83億元,短期償債壓力較大。

問詢函中要求,海航基礎分季度披露2019年需要償還的本息金額,以及結合資金安排說明公司的還款能力和資金壓力,並充分提示相關風險。

問詢違規擔保:爲何提供鉅額擔保?

審計報告顯示,海航基礎與關聯方相關的資產及互保金額較大,關聯方目前雖在化解流動性風險,但未來的不確定性可能對公司產生影響。報告期內,公司對外提供擔保合計規模334.44億元,佔公司淨資產的107.89%。其中,公司爲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205.89億元,佔公司淨資產的66.42%。

問詢函指出,部分提供擔保的子公司存在逾期未償還借款的重大風險,依然爲關聯方提供鉅額擔保。問詢函中要求公司補充披露被擔保對象的資產和經營情況,覈實是否出現債務逾期情形,說明是否存在償付風險,以及公司爲其提供鉅額擔保的原因。

海航基礎2018年年報顯示,公司受限資產合計392.67億元,佔公司總資產的41.80%。問詢函也要求公司請公司受限資產被質押或抵押的交易背景、融資對象和融得資金的具體用途、有無存在爲控股股東或其他關聯方提供質押或抵押資產的情形及金額等詳細信息。

上交所要求,針對前述問題,公司依據《格式準則第2號》、上海證券交易所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等規定要求,認爲不適用或因特殊原因確實不便說明披露的,應當說明無法披露的原因。公司收到問詢函後立即披露,並於2019年6月5日前,就上述事項予以披露,同時對定期報告作相應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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