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朱小黄,经济学博士,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会会长。

导 言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国家,银行经营的市场压力其实并不尖锐,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给银行带来了基本的增长基数和市场份额。商业银行管理的难题并不是业务拓展,而是风险管理。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力表现为业务产品、创新和人才培养,但核心竞争力,或者说是决定其未来状态的竞争力,应是风险管理水平。董事会必须而且必然要把风险管理作为自己的责任。

《远离冰山》朱小黄 著,中信出版社

防破产,用专业术语讲,就是风险管理。银行破产,股东将最终承担所有的清算损失,作为出资人利益代表的董事会,无疑要承担破产的直接责任。因而追求银行的长远价值,确保银行长期持续经营就是董事会首要的、根本的,甚至是唯一的目标。董事会必须而且必然要把风险管理作为自己的责任。

第一,董事会承担风险管理职责是股东的要求。无论是欧美,还是亚洲,银行的股东都在董事会章程中明确提出,风险管理是董事会的责任,要求董事会必须成立专门的风险管理委员会。

防破产,用专业术语讲,就是风险管理。银行董事会要承担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

第二,董事会承担风险管理职责是监管当局的要求。美联储明确提出,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有效监督是银行四大风险管理要素中的第一要素(其他要素包括充分的风险管理政策程序、风险管理系统、内部控制体系),《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同样指出,董事会要承担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中国的银监会在多个监管指引中要求,董事会、高管层对银行的风险管理负责。

第三,董事会必须审批银行基本的风险管理政策。银行的风险偏好、基本风险限额、风险管理的架构等内容,都应该是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必须由董事会审批,这是董事会履行风险管理职责的基本途径。

第四,风险管理体系是为董事会和管理层服务的。国内有的银行的高层管理人员对风险管理的基本常识缺乏认知,甚至认为银行的风险管理应该是风险管理条线的事情,是首席风险官的事情,自觉不自觉地将自己放在了风险管理的对立面或旁观者的位置。在这种思想指导下的银行,都将表现出仅仅追求规模、份额、管理粗放、内控松弛等特征,这样的银行怎么可能具备成为百年银行的基因。

第五,风险管理能力体现了银行最高决策人或团队成员的核心能力。银行面临多种风险、多方面的威胁,任何一个小的疏忽,都可能在阴沟翻船,折戟沉沙。在这样的惊涛骇浪中前行,银行如果没有掌控各类风险的能力,没有坚如磐石的定力,没有洞悉长远的战略眼光,就不可能成功地驶向目标和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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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小黄博士授权代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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