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齊律》曰:"列重罪十條:一曰反逆,二曰大逆,三曰叛,四曰降,五曰惡逆,六曰不道,七曰不敬,八曰不孝,九曰不義,十曰內亂。哎呀,古人真厲害,這個實在應該列入十惡,對比現在,此等惡行太多,隨手打開社會新聞,一抓一大把,哪個城市沒有。

  說到十惡不赦,大家首先想到的是不是“喫喝嫖賭抽,坑蒙拐騙偷”?或者你以爲這裏的“十”也和其它成語裏面數字的意思相近,虛數,指很多?
 


 

  其實,在現代漢語中,成語"十惡不赦"中的"十惡"並非實指,而是泛指重大的罪行。但是,在我國古代的刑罰律令中,"十惡不赦"中的"十惡"卻是實有所指的


 


 

 "十惡",最初佛教中的一個用語,指十種當招致地獄、餓鬼和畜生這"三惡道"苦報的惡業,故又稱"十惡業道"。"十惡"作爲古代刑法中的罪名,最早出現在《齊律》(由北齊尚書令、趙郡王等撰寫)中,當時稱爲"重罪十條"。《齊律》曰:"列重罪十條:一曰反逆,二曰大逆,三曰叛,四曰降,五曰惡逆,六曰不道,七曰不敬,八曰不孝,九曰不義,十曰內亂。其犯此十者,不在八議論贖之限。"(八議制度也是《齊律》首創的被後世廣泛借鑑的律令之一,是專門爲封建特權人物犯罪減免處罰的法律規定。《齊律》明文規定:犯重罪十條者,不在八議論贖之限。)



 


 

  第一條,謀反。指企圖推翻朝政。這歷來都被視爲十惡之首。

  第二條,謀大逆。指的是什麼呢?指毀壞皇室的宗廟、陵墓和宮殿。別以爲這個也離我們遙遠,看看新聞,隨便在古蹟上劃一道,謀大逆了吧!這裏勸那些“到此一遊”黨千萬別在上面的地方刻字,如果刻了,請想想仨字:謀大逆!


 


 

  第三條,謀叛。指背叛朝廷。

  第四條,惡逆。指毆打和謀殺祖父母、父母、伯叔等尊長。哎呀,古人真厲害,這個實在應該列入十惡,對比現在,此等惡行太多,隨手打開社會新聞,一抓一大把,哪個城市沒有?哪個村子沒有?哪個小區沒有?


 


 

  第五條,不道。指殺一家非死罪3人及肢解人。

  第六條,大不敬。指冒犯帝室尊嚴。通常爲偷盜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僞造御用藥品以及誤犯食禁。


 


 

  第七條,不孝。指不孝祖父母、父母,或在守孝期間結婚、作樂等。古人真是至孝,今人很少做到,不信想想周圍,是否很多不孝?


 


 

  第八條,不睦。即謀殺某些親屬,或女子毆打、控告丈夫等。前面都好接受,只是“控告丈夫”算什麼?現代社會有多少女子犯了古代的十惡之罪?


 


 

  第九條,不義。指官吏之間互相殺害,士卒殺長官,學生殺老師,女子聞丈夫死而不舉哀或立即改嫁等。不義居然不是兄弟間的背叛,居然是女子不哭女子改嫁是不義,且屬十惡,還不赦。那麼,如果是莊子先去,其妻“方箕踞鼓盆而歌”,是不是要浸豬籠?


 


 

  第十條,內亂。親屬之間通姦或強姦等。這個罪應該是古代的皇帝犯的最多,不知道有幾個得到懲罰了。


 


 

  所謂十惡乃大惡,歷代列爲不赦,不過以今人眼光看來,歷史上的“十惡不赦”有些確實是令人不可思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