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湖南衡陽南華附二醫院醫鬧組織者譚福林一審獲刑三年四個月)

此前曾備受關注的湖南衡陽南華大學附屬第二醫院“2.11聚衆醫鬧事件”有了最新進展,近日衡陽市蒸湘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醫鬧組織者譚福林犯聚衆擾亂社會秩序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另一名組織者趙某平犯聚衆擾亂社會秩序罪、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

5月7日下午,澎湃新聞從衡陽市委宣傳部相關負責人處確認了上述消息。

“這是一審判決的結果,到最終落錘還有個過程,衡陽近一年來把妥善處理醫患關係問題作爲重點工作來抓。”衡陽市委宣傳部相關負責人說。

2017年2月至3月,湖南衡陽接連發生多起醫鬧事件,譚福林參與了最初的兩起醫鬧事件,澎湃新聞於2017年4月10日刊發稿件報道了衡陽系列醫鬧事件。

2017年2月11日,湖南衡陽某陶瓷廠職工秦於芽在衡陽南華大學附屬第二醫院因病搶救無效去世後,其家屬因質疑死因在醫院門診大廳內放爆竹、撒紙錢,並與醫院保安發生肢體衝突,造成醫患雙方多人受傷。譚福林作爲秦於芽戰友亦參與其中,並曾與七八十人前往醫院通過打橫幅、喊口號等方式表達訴求。

2017年3月12日,衡陽市衡東縣一位76歲老人在衡東縣人民醫院搶救無效去世後,家屬因質疑醫院搶救不力拉扯、撕打當事醫生,隨後譚福林作爲去世老人遠房親屬來到醫院,在要求賠償數萬元的要求未獲滿足後,譚福林揚言組織三百人前往醫院討說法。

2017年5月16日晚,衡陽警方展開抓捕行動,將備受醫療界關注的衡陽南華大學附屬第二醫院“2.11聚衆醫鬧事件”的參與和組織者譚福林和趙某平抓捕歸案。

衡陽市委宣傳部相關負責人對澎湃新聞說,近一年來當地總結相關經驗教訓,部署開展“打擊醫鬧專項行動”,並在市縣兩級成立了法律工作者、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醫學專家等多方人士組成的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受理和調解醫患矛盾糾紛事件。

郭萍 本文來源:澎湃新聞 責任編輯:郭萍_B7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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