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姜詩是東漢四川廣漢人,娶龐氏爲妻,夫妻孝順,其家距長江六七里之遙,龐氏常到江邊取婆婆喜喝的長江水。(在古代,兒子對母親的孝順似乎是絕對的,在母親的安排下,姜詩爲了孝敬母親,順母心意,不明就理就休了妻子龐氏。

二十四孝 湧泉躍鯉

  簡介

  《湧泉躍鯉》是《二十四孝》第十則故事,講的是漢代姜詩與其妻孝行的故事。書中記載:“姜詩,事母至孝。妻龐氏,奉姑尤謹。母性好飲江水,妻汲而奉之。母更嗜魚膾,夫婦作而進之,召鄰母共食。舍側忽有湧泉,味如江水。日躍雙鯉,詩取以供母。”後人詩云:“舍側甘泉出,一朝雙鯉魚。子能知事母,婦更孝於姑。”姜詩是東漢四川廣漢人,娶龐氏爲妻,夫妻孝順,其家距長江六七里之遙,龐氏常到江邊取婆婆喜喝的長江水。婆婆愛喫魚,夫妻就常做魚給她喫,婆婆不願意獨自喫,他們又請來鄰居老婆婆一起喫。一次因風大,龐氏取水晚歸,姜詩懷疑她怠慢母親,將她逐出家門。龐氏寄居在鄰居家中,晝夜辛勤紡紗織布,將積蓄所得託鄰居送回家中孝敬婆婆。其後,婆婆知道了龐氏被逐之事,令姜詩將其請回。龐氏回家這天,院中忽然噴湧出泉水,口味與長江水相同,每天還有兩條鯉魚躍出。從此,龐氏便用這些供奉婆婆,不必遠走江邊了。

 

  評說

 

  漢代的姜詩,廣漢(今四川德陽)人,事母至孝。據說,赤眉軍經過姜詩的住地,不僅不侵犯他,而且贈送他米和肉。姜詩後來出任江陽令,卒於官。此則故事寫姜詩的孝行很簡單,且主要寫其妻的孝行。其妻龐氏,侍奉姑,也即是婆婆,尤其謹慎。姜詩的母親性好飲江水,其妻就外出汲江水來奉養婆婆。母親又特別嗜好魚膾,指切細的魚與肉。夫婦常烹調供養,並且還召來鄰居的母親一起食用。後來在他們房舍的旁邊忽然噴湧出泉水。泉水的味道就如江水一樣,且每日還躍出兩條鯉魚,姜詩夫婦就取來供養母親。在《後漢書·列女傳中》有更爲詳細的記載,可以參見。

 

  姜詩家的孝行對現代人也很有啓示:一是除了兒子孝順外,還有媳婦的孝順問題,當然最好的就像他家那樣,子是孝子,媳婦也孝順。二,有時老父母有特殊的嗜好,對子女提出了一些難辦到的事情,但是孝子還是儘可能地滿足他們的要求。三,這裏的至誠之孝又來個“感應”說,什麼“有湧泉,味如江水”、“日躍雙鯉”等,這當然是不科學的。

 

  自從《後漢書·列女傳》中記載了姜詩妻的故事,後來又選錄入《二十四孝》以後,這個處在四川成都平原西北部邊緣的德陽市旌陽區孝泉鎮,也成爲了一個著名的“孝子故里”、一個歷史文化名鎮。他們曾舉辦“中國孝文化節”,而“孝文化節”又爲今日的孝泉鎮拓展了巨大的德孝文化空間。他們那裏演繹着許多故事,其中一個就是“皇帝做廣告,‘強盜’敬孝子”。這是說東漢明帝劉莊於永平三年曾表彰過姜詩妻龐三春,另外是所謂的“強盜”赤眉軍不侵犯他們,並且還贈送了米和肉。當地還建立了一個以宣揚孝文化爲宗旨的有教化意義的“德孝城”。這裏崇閣巍峨,層樓高起,畫棟雕樑,龍盤螭護,古色古香。石砌山門上刻着御敕“聖旨”二字,在門坊的正中鑲有兩塊石碣,一是“姜孝祠”,一是“躍鯉名區”。

 

  民間還創造性地豐富了這一故事,“姜詩孝親,湧泉躍鯉;一門三孝,安安送米”的美麗傳說,在當地流傳了一千多年。姜家因爲有龐三春這個孝順媳婦,全家人本來過得十分幸福和睦。不過後來姜詩的姑姑從中挑撥離間,使姜家遭遇家破的危險。薑母聽信了謠言,於是請人做了一尖底桶,讓龐三春在距臨江七里的挑水路上不能歇息。後來,天上的太白金星知道了人間有這樣一個孝子媳婦,便下凡來,將一根馬鞭給了龐三春,要她拿回去放在水缸裏,從此就再也不用挑水了。果然,龐三春不僅不用每天去七里以外的臨江挑水,每天還有兩條鯉魚從井中跳躍起來,改善了姜家的生活。但薑母知道這件事後大怒,硬逼着兒子姜詩休了龐三春。姜詩遵循了母親的意願,將妻子龐三春休了。有位鄰居可憐三春,找到了白衣庵道姑收留了龐三春。姜詩的兒子叫姜石泉,也稱爲安安,知道母親被休,想到媽媽喫不飽飯,就在每日上學時抓一把米藏在路邊的土地菩薩背後。日積月累,安安終於積蓄了一小口袋米,便給住在白衣庵的母親送去。龐三春住在白衣庵,每日砍柴,做針線活,託人賣了,就給婆婆買米買肉回去,仍然盡她一個媳婦的孝道。當安安將米送到白衣庵時,龐三春抓起米來,見那米的顏色深淺不一,頓時憤怒地質問兒子。安安只得說出這是自己積攢起來的米。三春再也忍不住了,抱着兒子痛哭了一場。後來,姜詩弄清楚了事情原委後,將三春領回家,一家人才又幸福和睦地生活在一起。

 

  孝泉鎮

 

  據傳姜詩侍奉母親非常孝順。其妻龐氏,照顧婆母更是十分謹慎。婆婆喜歡喝江水,旁氏便走單程七里山路去挑江水。婆婆喜歡喫細切的魚肉,姜詩夫婦便把魚精心製作給母親喫,並每次還要請鄰居的母親來作陪。後夫妻二人之間因一點誤會,發生了休妻事件。(在古代,兒子對母親的孝順似乎是絕對的,在母親的安排下,姜詩爲了孝敬母親,順母心意,不明就理就休了妻子龐氏。)其妻龐氏被休後,在一家庵堂裏度日,期待有朝一日洗清冤屈。其子姜安安當時只有七歲,他擔心母親龐三春在庵堂裏捱餓,便每天把自己要帶入私塾的白米積攢一把在土地廟的小洞裏,十天半月便背上米去看望自己含冤受苦的母親,便出了川劇裏常唱的“安安送米”的典故。後姜詩夫婦誤會消除,一家團聚,其孝心感動了玉皇大帝,便派神仙在他們住的屋子旁邊開出一處噴湧的泉水,泉水的味道與江水一樣,泉水中每天還蹦出兩尾鯉魚,姜詩夫婦正好可以取來供母親食用。

 

  現在看來,姜詩的孝屬愚孝,只有其妻孝順婆婆和其子孝順龐氏纔是值得提倡的。在古代,以“忠孝”爲核心的倫理道德和社會規範是古代社會生活的一種體現。爲什麼要“孝”?“孝”是對父母養育之恩的一種回報,所謂“慈烏反哺”,也是這個道理,連鳥類也知道父母給了你生命,所以要善待父母之生命的道理,何況人呢? 《孝經》“開宗明義”章節裏曾道:“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立身之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

 

  從姜孝祠的牌坊走進去,就看到了歷代朝廷爲姜詩一家“一門三孝”的行爲予以表彰的大匾和祠堂。姜家的孝泉井就位於祠堂右側。井內至今還有五股清泉湧出,由於有朝廷爲孝泉井修的亭子,如今都被列成了文物被保護了起來。一路往裏走,《二十四孝故事》石刻貼在祠堂的牆上,還有專門紀念姜詩夫婦的大殿、用雕塑形式描述的“一門三孝”故事的走廊、姜安安念私塾的舊址等等,整個祠堂真感覺進入了一座提倡孝順美德的城堡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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