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免去段曉娟的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免去李亞林的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2019年5月30日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任命趙建陽爲省人大常委會副祕書長,免去其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任命徐洹爲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副主任;

任命張弛爲省人大常委會環境資源城鄉建設委員會副主任;

任命司錦泉爲省人大常委會外事委員會主任,免去其省人大常委會外事旅遊委員會主任職務;

任命史小慶爲省人大常委會外事委員會副主任,免去其省人大常委會外事旅遊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任命汪羣爲省人大常委會外事委員會委員,免去其省人大常委會外事旅遊委員會委員職務。

任命劉坤爲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

任命李紅建爲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

任命章潤爲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五庭庭長;

任命於泓爲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六庭庭長;

任命張婷婷爲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

任命張繼軍爲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任命馬傑、李薦爲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任命湯茂仁、魏明、史乃興爲省高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

任命朱亞男、王天紅爲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

任命王蘊、段曉娟、薛山中爲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五庭副庭長;

任命李亞林、劉悅梅、韓祥爲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六庭副庭長;

任命趙黎爲省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

任命王韜、王政勇、俞旭明爲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

任命孟源爲徐州鐵路運輸法院副院長。

免去張婷婷的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職務;

免去李紅建的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職務;

免去蘇學增的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第一庭庭長職務;

免去章潤的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第二庭庭長職務;

免去於泓的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第三庭庭長職務;

免去李亞林的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免去段曉娟的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免去湯茂仁、魏明、朱亞男的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職務;

免去王韜、王政勇、劉振、俞旭明的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免去王蘊、馬傑、薛山中的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免去劉悅梅、張繼軍、韓祥的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第三庭副庭長職務;

免去王淳的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免去朱加賽、徐國英的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免去杜月秋的徐州鐵路運輸法院行政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任命王旭奇爲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免去楊昌順的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免去魏賢剛的徐州鐵路運輸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任免名單

批准任命葛冰爲鹽城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批准免去孫光永的鹽城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任免名單

責任編輯 劉珩 王靚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任免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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