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1元存放費”遭快遞員短信“恐嚇”該不該較這1元的真?

下午5時許收到取快遞電話,第二天下午去快遞櫃取件時因超時要收取1元存放費,認爲快遞員投放時間不合理導致取件超時,投訴至快遞公司,又收到快遞員“恐嚇”短信。客戶再次投訴,快遞員因兩次投訴將被罰款1500元。

客戶:

取快遞超時產生1元費用

投訴後收到快遞員“恐嚇”短信

5月25日下午5時許,孫先生接到韻達快遞公司快遞員電話,讓其去小區門口取快遞,但孫先生當時沒在家。“因爲第二天還有兩個其他快遞公司的快遞會派送,我就讓他26日早上再把快遞放在快遞櫃裏,但他就直接放櫃裏了。”孫先生說,25日下午6時許他回家後並未取快遞,他解釋說,他平時都是多個快遞一起取,不會單獨爲了一個快遞跑一趟。

26日下午4時許,孫先生去取快遞時發現,韻達的這件快遞因超過12小時存放時間,需收取1元存放費,其他兩個快遞未超時。“快遞一般都是早上9、10點或者下午2、3點放櫃子裏,這樣取的時候就不會超時。”孫先生說,快遞員提前將快遞存放進快遞櫃,而他又沒有收到短信不知情,認爲是因爲快遞員投遞時間不當導致超時被收取費用,孫先生便負氣沒有取韻達那件快遞。

5月27日下午,孫先生就此在韻達快遞官網上進行了投訴。不想,第二天上午8時29分,他便收到快遞員的短信,華商報記者看到兩條短信分別是“25號給你打電話,你讓放快遞櫃了,現在又說沒讓放,兄弟你是故意找事的吧,這次如果罰款下來了,兄弟會找上你登門道歉,請自重。”“快遞可以不幹,但這個氣得爭回來。”

對於快遞員的短信,他未予回覆,對方打來電話,他也沒有接。結果當天下午和次日他又收到多條“恐嚇”短信,“有膽投訴,沒膽接電話,我鄙視你。”“從今天開始,我在你家門口等你好嗎?”“你在哪裏,我到現在還沒等到你出現,困了,明天繼續。”“昨晚睡得可好,良心安寧嗎?”

投訴“1元存放費”遭快遞員短信“恐嚇”該不該較這1元的真?

快遞公司:

無法與客戶取得聯繫

快遞員將被罰款1500元

30日上午,記者聯繫到快遞員劉先生,他說,28日上午收到公司通知,稱孫先生投訴他放快遞櫃的時間不合適,要罰款300-500元,還要道歉、溝通,讓客戶滿意。“我當快遞員一年多了,第一次收到這種投訴,之後我給孫先生打電話,但他一直不接,我發短信,是想把這事解釋清楚。”

劉先生說,快遞送貨時間都不一定,送貨時都會先電話通知客戶,若沒法取件,客戶同意後,他們纔會放到快遞櫃或代收點。

隨後,記者聯繫到韻達快遞西安東郊一公司,客服人員說,公司每天有3個派送時間,分別是上午8時、下午2時、下午5時開始,但不清楚派送結束時間。“28日我們收到反饋,稱孫先生投訴快遞員虛假簽收,根據公司規定只要有投訴並覈實,就會罰款快遞員500元左右。”

客服人員稱,因1元存放費是快遞櫃收取的,客戶投訴後,公司會出這個錢,但客戶一直聯繫不上。“快遞員和公司都多次發短信解釋,並提出當面說明快遞存放位置,方便客戶取件,但快遞員可能用詞不當產生誤解,客戶進行了二次投訴,這次投訴對快遞員已產生了1000元的罰款,一共會罰款1500元左右。”

投訴“1元存放費”遭快遞員短信“恐嚇”該不該較這1元的真?

律師觀點:

若認爲是不實投訴也應正常維權

短信內容有恐嚇、威脅之意

陝西豐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朱長江律師說,因沒有當時送快遞時的通話錄音,較難判斷事情真相,如果孫先生當時明確表示要求第二天投放至快遞櫃,應根據快遞公司的規章制度,再判斷快遞員提前投放快遞是否存在虛假簽收,若未說明第二天投放,那麼快遞員就沒有任何過錯,屬於不實投訴。

“如果快遞員認爲投訴不實,也應通過正常、合法的途徑維權,快遞公司也會對他的異議做出合理解答。但現在他用過激的行爲處理此事,導致當事人第二次投訴,對他自己也造成了更大的損失。”朱長江說,快遞員發送的短信內容有恐嚇、威脅的意思,讓人感覺不舒服、不禮貌,若恐嚇程度嚴重,影響孫先生的正常生活,可報警處理。

>>市民熱議

有人認爲客戶有權投訴

有人認爲需要相互理解

市民陳先生認爲,孫先生爲了方便想一次性取多個快遞的行爲可以理解,一般情況跟快遞員溝通好送貨時間後,都會按約定的時間送達,孫先生以爲是第二天送貨,但實際卻因超時產生了費用,他肯定會覺得被欺騙了,投訴也是正常的維權行爲,反而是快遞員在被投訴後出現了不理智行爲,讓孫先生更加氣憤。

市民王女士認爲,她不是很理解孫先生的做法,覺得很沒有必要,但快遞員也不應發恐嚇短信。“孫先生想第二天幾個快遞一起取,是爲了圖自己方便,但也需要理解快遞員要送大量的快遞,不可能爲了一個人再專門跑一趟,而且超時後也沒必要爲了一塊錢較真,換位思考下就很容易釋懷的事,不理解爲啥會弄到這個地步。”

一位快遞小哥說,他們平時送貨爲了保證貨物安全,都要電話告知客戶,儘量讓客戶直接簽收,但實際情況是,大部分客戶都無法直接簽收,讓放在快遞櫃裏代收。“換時間送貨的話,配送流程都要重新修改,有時候還可能會丟貨,放在快遞櫃裏還安全一些,但我們很難記住每個快遞櫃規定的超時期限和收費情況,感覺這個快遞員是好心辦了壞事。”

投訴“1元存放費”遭快遞員短信“恐嚇”該不該較這1元的真?

>>網友觀點

維護自己權利時往往會忽視別人

應多些寬容

馬奇馬戶遠行:這個世界每個人都大聲伸張自己的權利,卻很少顧及到別人,然後就會得到一個互害的社會,增加辦事的社會成本,讓自己活得更累。現在的社會就是拿錢買服務,對待這些底層服務人員幾近苛刻,還期望得到什麼好的服務?

咬一口月亮到宇宙:我們現在往往都會責怪服務人員,卻從來沒想過管理層通過壓榨方式導致服務人員工作緊張,服務壓力大。服務人員和顧客對立的二元關係應該真正從根本入手啊。

流水不爭先76:這是個忒較真的人,寬容點不是挺好的,又不是原則性的錯誤。

喫完請你立刻減肥:要是知道快遞員被投訴後會罰這麼多,可能他也不會投訴了吧?爲了一塊錢爲難別人,也浪費自己的時間,有點不值得。

新世紀z:我的快遞從來沒人打電話通知就直接放驛站,現在的快遞員挺省事,太不負責任。

咖啡飄香AA:一塊錢也值得投訴?可以說明情況,若真是投遞員的事,讓他出了這1元錢。畢竟大家都不容易。 華商報記者 田睿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