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酒驾真英明,看似无情却有情。

时刻为您敲警钟,挽救多少好家庭。

不得了!又是喝酒惹的祸

2018年05月08日05时50分许,农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华家中队, 贾警 官带领协警3人,在302国道628公里处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吉AYU0**号营运车辆有违法行为 ,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高某身上伴有酒气,后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53mg/100ml。

结果:

高某因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上路行驶,将被处以十五日拘留,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交警温馨提示:饮酒后,驾驶人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视力受损,辨色能力下降。同时,饮酒后视野变窄,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所以酒后驾车危害大,一旦发生事故,追悔莫及。我们一定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对自己,对家人,同时也是对社会负责。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相关文章